“还说什么女人就应该在家守着锅台转,其实他们就是怕我们女子能力太强,盖过他们。”
映晚气哼哼的说着,林欢欢看着映晚的小转变,眼中露出欣慰。
就算有一日她不在了,映晚在这个环境也可以活的很出彩。
“林叔。”林欢欢对着之前帮她说过话的林叔游有着很好的印象,主动打了招呼。
“欢欢丫头,这腿还没好呢?”林叔家中也有一女,只不过嫁到外村,回来的次数不多,相聚很少,再加上他自身的看法与村里大不相同,所以看着林欢欢就跟看闺女一样。
“还没好呢,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估计要好好休息了。”
林欢欢笑着回答道。
“林叔,你先别说那么多了,之前这丫头说等她们活动结束,要请我们全村人喝酸梅汤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喝上呢?”
说这话的人是村里的外姓周家周红才,与村里的人关系都相处的不错,就是偶尔贪点小便宜。
林叔见状也有眼力劲的没有说话,他知道村里的人都馋着呢,不光村里人馋,他也馋那一口,也在等着呢。
映晚听这人说话,心里觉得不舒服,刚想还嘴,林欢欢按着映晚的手,轻轻拍了拍,映晚压制住自己心里的不舒服说道:“就明日吧,我家小姐腿脚不便,我安置好她,就去镇上购买材料,明日煮好了,通知大家。”
有了这消息,村口的人赶紧散了,都想着快点将这个消息告诉家里人。
林欢欢和映晚与林叔闲聊几句也回到家中,秀秀在门口坐着发呆。
“秀秀?”
林欢欢喊了一声,秀秀抬起头来,看到林欢欢时,眼中有藏不住的喜悦,小声的“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映晚放下手里的东西,说道:“小姐,还是你的面子大,至少秀秀会回应你一声,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只有无声的对抗。”
说完还不忘用幽怨的小眼神瞥一眼站在一旁的秀秀。
林欢欢听后,笑出了声:“秀秀性格是怎么样,你不知道吗?”
转身又问道秀秀:“你家男人听说也是个暴脾气的,你不回去这么长时间,他竟也不找你?”
秀秀听到林欢欢问她男人,身体就控制不住的害怕,一双手来回扣着,林欢欢注意到了,便握住了秀秀的手,柔声安慰道:“没事的,在我这里,怕什么呢?”
厚厚的刘海遮住秀秀的眼睛,林欢欢看不清她的神态,也猜不到她现在的想法。
“我前几天回家一趟,但是家里没人,我听村里的其他人说,有一个地方很挣钱,别人叫他去,他也跟着一起去了。”
秀秀的声音很轻很轻,每一字说的很认真,林欢欢与映晚都听到了。
“那敢情好啊,他不在,你就跟我们在一起,虽说现在不是大富大贵,但吃饱肯定不是什么大问题。”
映晚听了秀秀说话,高兴的不行,又拉起秀秀的胳膊检查了一下伤口,心疼的说:“这伤仔细的养了一个月,还是留下疤了。”
秀秀连忙放下袖子:“没事了。”
“没事了,活着最大,等会你去镇上的时候带着秀秀,买点肉,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一听林欢欢要做好吃的,映晚高兴的都要跳起来,拉着秀秀的手不停地说:“你不知道我家小姐做饭多好吃,之前日子苦的时候,就算是素菜,小姐都能做出肉味来。”
林欢欢笑盈盈的看着她俩,秀秀的嘴角也轻轻扯出一个微笑,虽说弧度很小,但这没有逃过林欢欢与映晚的眼睛。
主仆二人相视一笑,心中所想应是一样。
吃过饭后,映晚带着秀秀就去镇上了,买了准备要煮的酸梅汤和林欢欢要的肉。
二人高高兴兴的提着东西回村子,偶尔还能碰到一两个老顾客问映晚怎么还不出摊。
映晚都会说:我家小姐需要照顾,过两天出摊。
这种一种被大家认可和需要的感觉,映晚心里慢慢的自豪与骄傲,叽叽喳喳的与秀秀说着话。
快到村口的时候,就闻着空中有股烧糊的味道,映晚问身边的秀秀:“这是哪里着火了吗?很大糊味。”
秀秀也仔细的嗅了嗅,小声说:“确实有糊味。”
到了村口的时候,就见有人慌张的跑,映晚平时就比较喜欢八卦,连忙问那人:“这是怎么了?”
那人一看是映晚,着急的扯着衣袖就走,边走边说:“你家着火了,大家伙都帮忙灭火呢,你赶紧去看看吧。”
我家着火?
映晚听后,手里的东西散落一地,嘴里重复了一句:“我家着火?”
“我家怎么会着火呢?”
话音未落,泪以满面,小姐还在家里呢。
小姐不会有什么事吧?
映晚呜咽着跑着,秀秀在后面追也追不上,等秀秀气喘吁吁的跑到林欢欢与映晚的家时,就看到浓浓白眼,本来温馨的房子,除去那乌黑的灰烬,就剩下黑漆漆的木梁在空中横着。
秀秀看到这个场景心里也是咯噔一声,听着周遭围观的人群叽叽喳喳,看着林叔的媳妇和几个妇人正在拦着往里冲的映晚,看着眼前的房子烧成灰烬,她竟有些恍惚,好像她与林欢欢他们在一起生活,就像是一场梦。
一滴泪落下,秀秀擦了擦脸,走到哭到只剩呜咽声的映晚跟前,双手按住映晚。
那双手在发抖,这是秀秀使出的全身的力气,微微的疼痛,让映晚找回一点理智,对上秀秀的视线。
秀秀的眼睛满是血丝,她看着映晚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活要见人,死,也要见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