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到了,下船的注意!”一艘载客船缓慢停靠在哥谭湾,岸上的水手收紧绳子。船上的行人骂骂咧咧,但也快速的收拾东西。
这是一艘普通船,空间不大,设备也比较老旧,唯一的好处就是便宜。码头上的人潮像浑浊的河流,挤挤攘攘,不少人被推着一个踉跄,在即将和地面来一个亲密接触时,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及时拉住了他。
“小心,先生。”
男人惊魂未定的抬头道谢,目光触及扶助他的人时愣了一下。
这是个俊美的年轻人。蓬松凌乱的黑色短发,翘起的刘海露出额头,湛蓝色的眼睛下各有一颗痣,平添几份独特的魅力。
他穿着一身裁剪合身的黑色神父服,外面罩着一件教长的同色风衣,领口挺括,胸前是一枚硕大的金属翅膀领饰,戴着一把利剑项链。他拎着一个黑色的箱子,整个人干净、挺拔,和这座城市有些格格不入。
年轻人对男人局促的道谢报以真诚的微笑,随即松开手,像一尾灵活的鱼,轻松地顺着人流走出大门。
他是菲利克斯,来自黑铅城,没有姓氏也没有名字,这是他的教名,是由教堂的老修女起的,如今她已经去世了。
他是名孤儿,从有记忆以来就生活在教堂,不知道父母的孩子是没有姓氏的,很多人都觉得他们可怜,但费利并不在乎这些。他觉得教堂很好,而且这里的人都很喜欢他。
他善良——掠走全部卫生纸只为给村头那条受伤的小黑狗搭一个柔软的床,让所有想上厕所的小伙伴鬼哭狼嚎;勇敢——一人击退一米长的大耗子,为了让所有人知道,把尸体吊在了休息室中央,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被吓的尖叫大哭;开朗——和人打架将对方整个人举起来也依旧露出开朗笑容;强大——毋容置疑,没能打过他,称霸11街,所有小混混看见他还要交保护费。
呃,好吧,虽然有些毛茸茸的小问题,但不可否认他很受欢迎。
时间总会冲淡一切,人们已经忘记他儿时的魔样(也许并没有忘,只是现在他更让人记忆深刻)。他变得成熟可靠,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实习神父,他决定将一生献给他最爱的教堂事业——绝不是因为每周五提供的南瓜饼。
实习期他负责教堂后面的农场,偶尔帮助乡里邻居解决矛盾,出乎意料的干的不错,有他在总是很快解决——当他笑起来,用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给你来个近距离美颜暴击,无论谁都会缴械投降。看着这样的费利,大家总忍不住的想:
谁能拒绝他呢?
没有人。
……
“不行。”
“为什么?!”费利看着面前的男人大惊失色,“我有钱,是刚才有人从我身边偷走了我的钱包,就在我买你东西的时候,你肯定看见了!”他激动的拍着车面。
“没钱就是不行。”
事情要从刚出港口说起。
费利在得知教堂联名举行的交流会定在哥谭时就一直期待,一下船就东跑西串很快就感到了饥饿,距离他上次吃饭已经是四个小时前的事了。
“我现在饿的能吃下一头牛。”肚子配合的发出赞同的声音。
他走向一个看起来很美味的热狗摊,上面说这是最正宗的洛杉矶热狗。先不管这个正不正宗,看看这火红的热狗肠和肉酱,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份豪华款!”
一个黑影从他的侧面飞快地掠过。
没一会就做好了,费利掏出钱包、掏出……
‘等一下……’
他保持着插兜的姿势,故作淡定的咬一口热狗和老板对视。老板看见太多吃霸王餐的人,他圆滚滚的脸露出核善笑容,仿佛说:不给钱你就死定了。
费利汗流浃背,努力给对方解释,但效果不加,老板要越过桌子给他一铲子了!
见事情不妙,费利紧张的四处观察,成功看见刚才路过他身边的小毛贼。以南瓜饼保证,刚才就是这家伙。
“等等等,我看见那个小偷了!我马上!马上!等我几分钟,我会回来的!”
菲利克斯立刻追上去,刚翻出来的老板挥舞着铲子摔在了地上。
小偷是个个头不大的孩子,他正在物色下一个目标,听到有人大喊,立马就跑,他速度快、身形小,穿过人群没一会就消失不见。费利被人群挤的无从下脚,但他不会放弃。
他停下脚步,盯上了头顶的路灯。
emm,也许他可以用点妙妙小工具。
乡下孩子都玩过荡秋千吧?
*
丹尼左拐右拐来到了无人的小巷,他大口喘着气。
“瞎叫什么,吓死我了。”他雀斑的脸上满是气愤。今天他都没摸几个人,那些钱包一点都不鼓。算了,拿完钱就随便扔哪吧。时间不早了,他得赶紧回去,最近哥谭流浪儿失踪的有点多。
他攥着那些钱揣进里兜,前后观察,小心的贴墙走。
在他上方,几个身影探出头,一跃而下把小孩团团围住。丹尼被吓得不敢动弹。其中一人一把抓住小孩捂住他的嘴往外阴影里拽。
又有人从天而降,一个飞踢踹飞为首的男人,又梆梆两拳打倒剩下两人。
“聚会怎么不带上我?”费利站在丹尼身前。虽然他不想维护这个害他出糗的小偷,但是这三个人显然更坏。
黑衣人很快爬起来相互对视。费利做好拳击起式。
还没等他先发制人,这三个黑衣人后退直至融入阴影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