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稍微暗下来的时候,酒庄老板为表重视,还临时搭建了一个小舞台,安排一个小乐队来弹唱演出。
大家让沈丛一上台一起表演,他摆手推脱:“饶了我吧!昨天已经唱了一下午,再让我唱我就真变公鸭嗓了。”他眼珠一转,狡黠笑着:“让我女朋友替我唱,她可会唱歌了,你们还没听过吧。”
众人先是笑“女朋友”这个称呼喊的如此顺口,接下来就看热闹不嫌事大,立刻开始起哄,想把周楚宜推到台上去。
见状她不愿扫大家的兴,便不再推脱,走上前去和已经在舞台上的吉他手交谈了几句。
她拿起麦克风轻轻吹了一下,随即喊话:“我要唱中文歌,人家没听过,不会弹。沈丛一你来帮我弹吉他,好不好?”
她的“好不好”尾音上扬,略带了点撒娇的意味,瞬间给沈丛一钓成了翘嘴。听到召唤他毫不犹豫立刻起身,也不管要他弹奏什么,只顾着屁颠屁颠大步走去。
“瞧他那不值钱的样,”陈骁笑着扶额吐槽,然后感慨,“年轻呀,真好!”
沈丛一站在她身旁俯下身去,两人用旁人听不到的音量耳语了几句,他便胸有成竹的点头,接过吉他。调好音后,他拨了两下弦,熟悉的前奏在傍晚惬意的凉风里轻轻荡开。落日余晖刚好洒在他们身上,两个人都被镀的金灿灿。
周楚宜站在麦克风前,姿态放松,手轻轻搭在支架上。她看了沈丛一一眼,笑了下,跟着电吉他的前奏轻声开口——
“几次悔过掩埋 狂妄的恶魔
感觉却好像毁弃善良的自我
几次脆弱掩饰不甘的示弱
这就是我……”
她的声音清亮却不娇,还带了些许坚韧。沈丛一认真低头弹琴为她伴奏,指尖在弦上滑过的每一次拨动都带着熟悉的温度。
这首歌是陈绮贞的《Self》,她最喜欢的一首。大学时他无数次练习过,只为她19岁生日时给她弹奏。那时她坐在家中的地毯上,穿着浅蓝色印有小企鹅的家居服,双手托腮,一边听一边笑,也跟着轻声哼唱。
热恋时期的他们总是会窝在一起欣赏音乐,沈丛一弹琴,她跟着唱。周楚宜只会弹木吉他,他便把她圈在怀里手把手教她简单的电吉他演奏技巧。
他脑海中的思绪翻飞,听着当下她专注的演唱,仿佛听到了跨越时空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