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间隙,他坐在折叠椅上,闷热的地下室开了风扇也无济于事,这让他的额头上沁出一层细细密密的薄汗。
像是触景生情,他有点恍惚地在手机相册中翻出了在芝加哥时,周楚宜给他和乐队第一次演出拍下的大合照。顷刻间,一个念头像是被音箱的回声撞出来一样——
他想要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不是综艺的限定配置,不是为了自己歌曲演绎的临时拼盘,是可以长期并肩、一起创作、一起四处巡演的那种乐队。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愈来愈清晰,还挥之不去,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晚上回到保姆车上,他第一件事就是给周楚宜打电话。
她那边好像刚回家,背景音里还有电梯楼层的播报声。
“收工了?怎么不说话?”她率先问。
沈丛一靠在车窗边,路灯的光影在他眼底一晃一晃:“我今天拍广告的时候,突然有个想法。”
“什么想法?”
“我想重新组乐队。”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他下意识补充:“和之前在芝加哥的那几个朋友,原班人马。”
他以为她会担心风险、担心他身份的转变、担心舆论。可下一秒,她却毫不犹豫地说:“好啊。”
没有一丁点的犹豫与质疑。
“既然是你想做的事,那就大胆去做吧,”她的声音很稳,像是有源源不断的力量透过听筒传递过来,“无论是什么决定,我会无条件站在你这边的。”这是她给予沈丛一的偏爱。
爱与被爱都是万无一失的,唯独偏爱是随机事件,所以更加珍稀。
沈丛一怔了一下,随后低低笑开:“那我明天就联系他们。”
人会后悔,真正原因往往并非结果不如意,却是因为当初做了一个深知自己违心的决定。因此,他想要遵从自己热忱的心,哪怕耗费气力却只是如同飞蛾扑火,他也甘之如饴。
周楚宜像是猜透了他心底里对于不确定性的忧虑,她又补充一句:“沈丛一,你的身边有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们在,当好的人遇上好的人,就一定能一起做最好的事。相信你自己,也相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