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爱。
鹤振并没有先去属于自己的房间,而是径自跟着沈夙走到了对方的。
沈夙推门,“你走错了,鹤总。”
鹤振借着熬夜谈判后的疲惫姿态和一丝丝酒意,抱住某人不停往里前进道,“我看看你都买了些什么东西。”
沈夙说,“就是给皓初的礼物。”
“还有呢?”
“还有给张专家买的特产。”
鹤振的酒量不错,跟着朋友在一起小聚也不会放肆失去分寸感。
可他依靠着沈夙的时候就觉得好像是喝多了似的。
沈夙无疑像一颗火球似的在他的面前散发热量,即使有一条手臂是金属的,也能感觉到明显的炽烫。
所以,这也是他在谈完生意后没有立刻把人带来酒店的根本原因。
因为他现在也很滚热,即使在与朋友们小酌,转移注意力的时间内,也一直努力压抑了这份燥热。
可是没有用,无论刻意拖延时间,还是转移了注意力,最终的结果总是一模一样的。
只要单独跟沈夙在一起的时候。
他就很容易烧起来。
对于外界那些说他一表人才、温文尔雅的说辞,还有讲他一张扑克脸的挑衅语言,统统都是肤浅的观察。
鹤振大概是承认的,他有一颗闷烧的心。
看见沈夙的时候,最烧。
鹤振抱着无法脱身的沈夙,不停汲取对方浑身散发出的香味。
孩子什么的都是爱的衍生物。
假如孩子恰好不在身边的时候,自然要把所有的爱都充分展示出来。
鹤振的嘴唇已经不停在沈夙的脖颈间游移起来,轻声吐息道,“那个泡脚桶是谁的?”
沈夙不停躲闪道,“别管是谁的,你先放开我。”他的语气带着几分慌乱,身体也微微颤抖着,试图挣脱鹤振那炽热的怀抱。
可鹤振却像是铁了心一般,紧紧箍着他,嘴唇顺着脖颈一路向下,在沈夙的锁骨处轻轻啃咬着。
沈夙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脸颊也染上了一抹绯红,他双手用力推着鹤振的胸膛,却怎么也推不开。
鹤振抬起头,眼神迷离地看着沈夙,声音低沉而魅惑地说:“夙夙,我还有五天时间就可以完成这边的事情,你跟我一起回去,好吗?”
沈夙的心猛地一颤。
五天时间?
耶稣用七天创造了世界。
鹤振难道想紧抓这五天独处的时间,给他这个大直男改造成钢丝球?
“不.....不行。”沈夙艰难地小幅度摆动着,“皓初一个人在家,我觉得他肯定想我了,他那么小,不能长时间离开我。”
“鹤振,我先乘坐私人飞机回去,不然.....国际航空也可以的。”
“唔。”
沈夙痛得眼泪立刻盈满了眼眶,某人像吃不到肉的狗一样,把他的锁骨生生啃出了一个红痕。
鹤振说,“你说谎。”
说谎!!
沈夙的心本来就是虚的,听见对方这一句说谎,简直像是在判刑似的。
——你用自己的侄子当诱饵,欺骗我说生了我们的孩子!
沈夙,骗子!
鹤振一把拉起他的手腕,沈夙右手间的手镯正发散出耀眼的明黄色,与鹤振的手环此起彼伏,闪烁着相同色度的光芒。
“你看,这就是证据。”
其实鹤振早已经发现,沈夙的手镯不止会发出红色、蓝色,紫色的光芒。
也会像他一样,发出金灿灿的亮黄色光泽。
虽然不像他似的,一直是黄的光。
闪闪烁烁的几次,都已经叫鹤振心驰神往了。
“夙夙,你都没给我买礼物,陪我的五天,算成是送我的礼物,难道说不可以吗?”
言罢,鹤振朝他微微眨了眨眼,“就当做是我的生日礼物,也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