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戏台上,曲目换了又换,游初闲百无聊赖地转着手中酒杯,笑着质问墙角缩成一团的林生:“阿姐不会丢下你跑了吧?”
林生已经不复之前那般嚣张,闻言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心中疯狂祈祷朝宁快点回来救自己。
却听见这个人轻笑一声,黝黑的眼眸中闪过阴冷的光,自问自答:“她可太会了。”
*
跑路。
跑的就是路!
此刻,朝宁额间已经生出鹿角,抱着腿坐在一艘小船上,可见跑路之迅速!
怀安,再也不见!
什么无助貌美男人,她再也不救了!
朝宁摇摇头,忘却烦忧,专注自身。
她所在的小船很精致小巧,船身刻着漂亮的花纹,船头挂着一盏小灯,小灯在黑暗中随波摇晃。
戴帷帽的艄公站在船头,摇着桨驾驶小船。
这里只有朝宁一艘小船,但很快就遇上第二艘,第三艘……俱驶向一个方向。周围也热闹起来:
“你身上穿的人皮是买的还是自己找人剥的,哎呦,丑到老娘眼睛了!”
“他奶奶的,老子上次出趟门,回去时发现老子坟被人刨了,他娘的,老子要是知道是谁,非得宰了他不可!”
“啦啦啦,这次我得再买些人烛,放墓里头装扮装扮,到时候亮亮的,才好看。”
“……”
小船慢慢悠悠的划着,朝宁眺望远方出现的红色亮光,这是鬼界古城——幻人间。
人死时若心无挂碍,就会魂归星界,永享安宁,若执念深,就会化成鬼。
成鬼很不易。但若成鬼,都会比一般的妖怪强上不少,稍有盛名的鬼物实力甚至媲美神仙。
传闻,这幻人间的主人梦娘曾杀过一位神明,还吃了神明提升自己实力,按照她生前故都的形制,仿建了这最大最繁华的鬼城。
因此这里的房屋建筑与凡间相差不大,店铺林立,街道宽阔。只是红月当空,一切变得危险诡谲。
红绿相间的大街上,鬼怪身形高低错落,面容凹凸不平,丑陋骇人,朝宁融入其间,竟十分自然合理。
高楼上传出来靡靡之音,歌女倚在栏杆上露肩露腰露大腿,媚眼如丝,挥臂高歌。
其中一名艳鬼正唱到情动处,蓦地俏脸一涨,周身冒出阵阵红烟,随即变成一个肥头大耳的男鬼脸,“她”拿帕子遮住脸,捏着嗓子娇声道:“容奴家去补补妆……”
朝宁被香粉香得打个喷嚏,准备换个地方时,又有一个瘦的跟竹竿似的老鼠精撞上来。他手中扛着竹架,上面用竹签子串着圆滚滚炸果。
但此炸果非彼炸果,竹签子上面串着的是炸好的眼珠子,外面还裹着糖。
他吊着眼睛笑着与朝宁倾情销售:
“鹿女,买串人眼珠子吧。这个老好吃了,腥味十足,一口下去还爆汁。只要一根人类手指头就能换,怎么样?”
朝宁摸摸下巴,仔细观察眼珠子,道:“这人眼一看就死了多日,你去刨人坟了?”
老鼠精立即把卖品从朝宁眼前拿远,眼神闪烁躲避。
现在又不是四百年前,人族被天界和修仙者保护着,没点实力谁敢乱杀,像他这种小妖只能去坟堆里挖几双眼睛卖,反正炸后裹上糖浆谁也看不出。
本来是天衣无缝,结果被一个鹿女一眼揭穿。
朝宁笑着“哦”了一声:“原来还是个奸商。”
“呸呸呸,你才是奸商,你全家都是奸商。不识货还坏我名声……”老鼠精扛着串炸人眼的竹架就跑,一边还骂骂咧咧。
这时又过来一个醉醺醺的狼妖,打个震天响的酒嗝,腐肉和劣质酒水的恶臭熏死了好几个小怪。
老鼠精慌忙抱着货躲到一边:“滚远点,别脏了老子的货!”
朝宁没走多远,就遇上一个擂台,擂台下,围满青面獠牙的鬼怪,擂台上两只鬼怪打得昏天黑地,最终其中一只熊妖被狠狠踹下台,顿时呼声四起。
但他们不是对赢者喝彩,是对输者。朝宁还想为何?就见一只面容狰狞的野猪妖出场,熟练地将掉下来的熊妖拖上菜板,拿出两柄杀猪刀,就开始“唰唰唰”的秀刀法。熊妖的哀嚎还未消散,鲜嫩的妖肉已被切成均匀的长条,码在铺着油纸的木板上。
“新鲜的熊肉喂,只用一条人手就能换!”
这能不新鲜吗?
朝宁当即一个术法打过去,把整个摊子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