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木晓晞并不喜欢学法语,她也并不是因为喜欢选的这个学校,可是如果时光再次倒流回到高中报考志愿的那一天,她想,她也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她很清楚,她不是一个会做正确选择的聪明人,如果是的话,她就不会在徐敬孚给她那么多次选择的时候还是选了那个让所有人失望唯独成全了木钧的选项。
后悔吗?
也许吧。
要是在知道自己会后悔的情况下再来一次呢?
她或许还是会这样做。
你说这不是傻吗?是傻。
“老师,我放一个本子在这里好不好?我借的金学长的,我也跟他说了,让他闲了自己来取……还有这杯奶茶和这个袋子……”
得到导员的承诺后,她从手中的大袋子里提出来一个小纸袋。
“这是给老师你们的,是自己家树上摘的水果,没有打药,你们尝尝……没事没事,真的不花钱,不吃的话也要烂在地里了,你们收着吧,我给学长的更多呢……别客气。”
如果是曾经,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重新来过。
可是现在她不这样想了。
昨天她收到一个来自远洋的相机,同时收到了姗姗来迟的贝尔纳的邮件。
他在邮件里说了这样一段话:
回忆最有价值的地方并不是因为它足够美好。
其实我死去的儿子并不优秀,因为他的母亲早逝,我沉浸于悲痛之中用工作麻痹自己,对他疏于管教,也因此从小他便是小镇上最可恶的小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使我抬不起头,我也不愿见他,我们像陌生人一样如平行线般生活,已经到了一种他从我面前走过,我们或许都认不出彼此的程度。
为什么我会说得这样无情呢?因为有一天下班的路上,我看到了一个被警察抓走的小偷,小偷大吼大叫着,无礼得像个可笑的猴子。那人又瘦又小,尖嘴猴腮,语言粗鄙不堪,叛逆疯狂,哪怕铐着手铐他也还在猖狂地笑着,挑衅着警察和路人。
我看也不愿看这种社会败类,只觉得脏了自己的眼睛,于是我拉低帽子打算快速走过去。
然而,在与那个小偷擦肩而过时,我看到了一只六个指头的手——我的孩子也是六指。
我骤然回头拉住那个小偷。
天呐。你不敢相信。那是我的孩子。
“爸爸……”小偷这样叫我。
曾经我以为,只有美好的事物才值得纪录,只有美好的回忆,才值得去回忆。
可是,我的儿子让我明白,不是这样的。
儿子出狱后,我用自己的积蓄给他买了一辆车,他靠这辆车去接送客人赚钱养家,娶了一个漂亮能干的妻子,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后来,他们用自己赚来的钱,开了一个洗车行,生意还不错,再后来,他越来越有出息,像一个真正的贝尔纳的孩子。
可是你知道吗?当他们死去之后,我再回想去过去时,我想到的从不是他后来的争气,我记起的也从不是他们的优秀、努力、勤奋。
反复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是那一天,他叫我“爸爸”。
是他叫我爸爸时的不敢相信,是他叫过爸爸后立马的转头,是他毫不留情地甩开我的手,是他假装认错了人。
丢掉相机的那一天我几乎绝望,也许你注意到了,那是一个有些年头的,陈旧的相机。是的,它有二十岁了。
相机里保存着这么多年以来我拍下的重要时刻,而其中最重要的照片,是我儿子在牢狱中我去探监时拍下来的。我拍下了他的憎恨、痛苦、无奈、无助,拍下了他的麻木,羞耻,愤怒,遗憾。
拍下了他的笑,他笑中的泪,还有他的痛哭流涕。
他骂我是个混蛋,说我这个时候竟然还想将这些拍下来羞辱他。可是你知道吗?我从未这样想过。
只是因为我突然明白我爱他。
我送你一个相机,并不期待你通过它拍出能获奖的作品。我希望你去拍那些对你来说有价值的东西,也许它不美,也许它令你痛苦,但是你爱它,这就足够了。
贝尔纳。
……
“我爱的东西……吗?”木晓晞端着这架昂贵的相机四处照了照,最后对准自己的座位,对准桌面上那一包从别墅院子里的果树上摘下来的西梅拍了一张。
徐敬孚发来信息,问:【给同学分了吗?西梅。】
木晓晞:【分了,还给老师办公室分了一点。】
徐敬孚:【树上还有,需要的话再去摘。】
木晓晞:【好,谢谢叔叔。】
发完这条信息后,对面也没有再回信。木晓晞想了想,对准手机聊天框,按下了快门,之后又对准这个宿舍,把每一个角落都拍了个遍。
她是不喜欢法语,也不喜欢这个城市。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这个城市里有她爱的人,这个法语系里有她爱的同学。
她翻看着相机里的照片,眯眼笑了一下,喃喃自语:“回去也给叔叔拍一张吧。”
刚说完,她就愣住了。
还没等她细想哪里不对劲,门口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嘻嘻声:“哦~~~~叔叔哇~~~~~”
木晓晞一下嘭得脸红,看到是张欣后,又是松了口气,又是恼羞成怒:“你真是……”
“上课了上课了!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我只是一个无辜有热心来提醒你上课的好人哇,走走走……”说着,张欣趁木晓晞不注意,把相机抱过去看,“啧啧啧啧啧……叔叔哇……”
“张欣!!!!”
笑闹声充满了法语系三年级的宿舍楼道中。
到大三了,课业没那么紧了,但是考研、专八考级还有实习都加上了日程。
教导主任开动员大会也是为这一点,提醒同学们到时间考虑自己最终的去向问题了,想考研的现在就要准备规划了,想实习的,现在就要开始着手去关注一些实习信息了。
系里也会提供一些就业指导和机会,但是这些机会通常情况下是给系里成绩最好,绩点最高的那一批同学的,像木晓晞这种成绩时好时坏,说差不差,说特别好也不算的人,可能更多还是需要自己去争取。
可她的性格又不是那种会去主动参与激烈竞争的人,毕竟是个一考试就要蹿肚拉稀的人,谁知道面试的时候会不会也这样的,说起来也是有些发愁。
金笑笙不满意她那一杯奶茶和一袋西梅的谢礼,特地把她叫出来请他吃一顿贵的。
地点选的学校图书馆西餐厅,一顿点了她五百块,毫不手软。要不是木晓晞这几天熬着夜把假期接的单子全部做完了,估计现在都要用徐敬孚给她的钱垫付。
听到她说发愁实习,金笑笙都有点无语:“你还发愁?你都是跟我一起带过大团的人了,你怕什么?张姐都说你不错,你的忧虑到底从何而来啊?”
“我……张姐也许只是客气,而且团里的都是中老年人,他们脾气又好,人也好相处……”
“Bernard好相处?你真是闭着眼睛说瞎话,你以为你没点水平,张洁真会叫你去做讲解实习啊?你看不起谁呢?”金笑笙不留情地指出她最大的思维问题,“哦,做成了那是别人标准低,做不成是你真没本事,对吧?”
木晓晞边吃边听他训话,脸上有点臊。
大约是真的放下对她的好感了,金笑笙说起话来是一点儿也不客气,不像假期的时候,多数时候还是很温和委婉,现在嘛……像个学长。还有些刻薄。
见她没吭声,他更气了:“那按你这么说,我喜欢你是我眼瞎没选中好的,我不喜欢你是你本来就不值得?”
木晓晞小声反驳:“你本来就不是认真的,就是逗我玩。”
金笑笙“哈”了一声:“我怎么就不是……算了,跟你个有对象的说什么,你早说你有对象,我也不至于浪费那么些口水,我金笑笙这么大的超级大帅哥,还不至于沦落到要跟别人抢人的地步。 ”
木晓晞:“我早就说了,是你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