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
如果算虚岁的话,应该是二十五。
因为不知道自己具体的出生日期,只知道年份,所以徐敬孚一直将一月一日当做自己的生日,身份证上也是这个日期。和木晓晞相遇的时候是十一月底,还差一个月才二十五,所以也算二十四。
二十四是一个怎样的年纪呢?
很多事想忘忘不掉,甚至会因为太想要忘记而记得更清楚,更清晰。
比如说,那把追着他砍几乎伸到他眼前的菜刀。
再比如说,初次见面的徐休和于珍。
“很多人会羡慕记忆力好的人,觉得这样的人读书会很好,容易取得成就,他们会认为这是一个很炫酷的超能力,好像得到了它,人生就会容易很多。”徐敬孚给她倒酒,“今天换个口味。”
“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也很羡慕记忆力好的人。”木晓晞双手端着杯子接酒。
徐敬孚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抬手示意她尝尝:“这款的风格是我最喜欢的,你试试。”
最喜欢?
木晓晞有些犹豫地端起杯子凑到嘴边,在徐敬孚再三鼓励的眼神下,低着眉眼耳尖发热地抿了一小口。
然而几乎是入口的下一秒,她那张脸就烂得搂不住形状了。
怎么会……哇。
“咳咳……”好辣。
这不是红酒吗?怎么比白酒还难入口?
哪怕是出于对徐敬孚的尊重和讨好,她都没办法靠意志力忍住自己对这酒的反应,她连忙放下杯子,吃了两口菜缓了缓,抬起眼朝对面看过去,却发现男人露出了一个意料之中的笑容。
他端着杯子跟她手边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然后当着她的面喝了一口,做了一个回味的动作。
“很难喝吗?”他问。
“……”该怎么说。
他吃了口菜:“这款是不太好入口,就算醒了酒对一般人来说也有点激烈,是不是有点辣嗓子?”
木晓晞点头。
“便宜酒,一两百块就能买到,适合配路边摊的火锅烧烤。”
木晓晞看了眼桌上几样精致的西餐菜式,问:“叔叔喜欢吃火锅烧烤吗?”
他答非所问:“有些年没吃过了。”
木晓晞安静地吃了几口菜,徐敬孚的手艺比五星大厨是要差些,可比一般人还是要强得多,精致的摆盘,精确的用料,复杂的搭配,怎么看也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只学过几天的水平。
而他给的理由是因为记忆力好,很多方子看一眼就能记住,只要记住了,操作起来就很简单。如果不是知道徐敬孚并不是一个像木钧那样爱吹牛的浮夸的人,她还不一定会相信这个说法。
“叔叔为什么喜欢喝这个酒?”吃了会儿饭,嘴里的劲儿差不多过了,她盯着酒杯看了会儿,像是下定决心了一般,再一次端起来。
徐敬孚抬起头。
她微微吐了口气,然后一仰头,将贴着杯底的酒大口吞掉。
大口喝和小口酌又是不同的感觉,好像吞下去的不是酒而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从舌尖到咽喉再到胃全部在一瞬间被点燃,一股热气直直冲上头顶,嗡得一声,血液炸开脸上泛起红晕。
徐敬孚定定看着她,眼睛微微睁大了些,像是没想到她会这样做。
她喝完后将杯子放到一边,勉强镇定地呼了口气:“……我觉得这个酒更适合冬天喝。”停了下,她对着徐敬孚弯了下嘴角,“冬天一边吃着火锅和烧烤,然后喝它,肯定浑身都暖和。”
徐敬孚有些说不出话。
“是因为这个喜欢吗?还是说……”
徐敬孚将她的酒杯拿走,放到自己那边:“不用在这种事上勉强自己。”
木晓晞:“……”
徐敬孚说:“仅仅是因为它够辣。”
木晓晞看到他将红酒瓶和杯子都收走,另外泡了一壶茶拿过来,给她倒了一杯。
“我喜欢吃辣,喝酒也一样。”他说,“就是这么简单。”
木晓晞仰着头,看着他像是突然强忍着什么的样子,问:“那为什么喜欢吃辣呢?”
徐敬孚看着坐着的她,也不回避目光:“因为穷。”
“……”
“穷的时候有时吃饭都成问题,所以平时就会做些比较咸的辣酱,这样好下饭,省菜钱。”他自嘲地笑了笑,坐下来,拿了公筷给她夹菜,“二十几年养成的习惯,不是过几年有钱日子就能简单改掉的。”
木晓晞说了谢谢,连忙将他夹过来的菜吃掉。
桌上的菜口味都很清淡,很合她的胃口。
“你不用迎合我,吃你喜欢吃的东西,喝你喜欢喝的酒,做你自己就可以了。”徐敬孚看了眼桌上那盘她特意切出来的橙子,勉强笑着叹了口气,“如果和我一起生活,会让你连说真话做自己都不敢,我也会觉得自己很失败。”
木晓晞摇头:“我没有要迎合您。”
徐敬孚说:“我知道你是想让我高兴一点。”
木晓晞低下头,有些不是滋味。
“就算在一起生活,也不是一定要变得什么都一样才可以,不用这样做,我也会高兴。”徐敬孚顿了顿,问她,“你是察觉到我的不高兴了吗?”
木晓晞偷偷看了看他的脸色:“叔叔为什么不开心?是因为前面做饭时我说到以前的事了吗?”
是因为想起了木晓晓吗?
还是想起了那段被她遗忘的回忆?
或者说……
“我看起来真的很不高兴吗?”徐敬孚问。
木晓晞摇头。
他看起来真的还算好,无论是表情还是语言,自然得几乎看不出什么。非要说,就是一种感觉,直觉。
都是一些很细微的……嘴角的弧度,眼弯的深浅,语速的停顿,动作的变化。
“不是因为你。”他说,“今天你能回来,我已经很高兴了。”
木晓晞看着他嘴边的笑,心想,这都算高兴,那不高兴得是什么样?
徐敬孚见她欲言又止,道:“你多说说话,我可能会更开心。”
木晓晞跟只小鹿一样湿漉漉地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低头将杯子的酒一口喝掉,放下刀叉,抿了下嘴唇上的酒液,和她说:“我喜欢听你说话。”
“为什么?”她愣愣地问。
他没说为什么,只是笑着看她。
木晓晞隐隐有种奇怪的感觉,胸腔里头开始跳得越发有力,她有些不敢与他对视,眼睛慢慢下移头也一点点低下,她吃了口虾,然后开始和他说起了别的。
像他期望的那样,他们聊了很多,她也说了很多。
大多时候成了他在问,她在答。
他问她为什么选法语这个专业。
她说,这是木钧选的。
他问她自己喜不喜欢这个专业。
她说不清楚,刚开始或许不喜欢,时间久了,也会怀疑自己的不喜欢到底是不喜欢这个专业本身还是因为被迫选择所以不喜欢。
他问她以后想做什么。
她很诚实地说没考虑过,因为直到上学期她都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大二学生,对未来的设想撑死就是找一个能养活自己的班儿上,早点离家独立。
然后他问她:“你认为的独立是什么?”
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能养活自己,不问别人伸手要钱。”
徐敬孚问:“那如果,不用伸手也有钱呢?”
她有点懵懂。
徐敬孚进一步问她:“你介意的是伸手要钱这个动作,还是钱来自别人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