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简韩本能地想偏头躲开,后脑却被程屹问问托住,加深了这个吻。
与此同时,一股比平日浓郁许多,干燥温热,带着阳光晒透后的棉花味道,将简韩密密实实包裹起来。
这味道太熟悉了,是那些夜晚,抱着小熊玩偶入睡时,才能闻到的味道,已经刻进简韩的骨头里。
一闻到味道,皮肤饥渴症的病瘾就被浇上油,轰地一下重新燃起,来势汹汹,烧得人理智全无,手脚连带着脊骨都软了下去,透出难以忍受的麻养和抓挠。
“不......不要这样......”他再次去推程屹的肩膀,声音软绵没有一丝力气。
看着简韩迷离又痛苦的神情,程屹很想给自己一巴掌。
在这种情况下,用这种方式留住简韩,实在卑劣,实在难堪。
可他不想被简韩讨厌,更不想被他恐惧。
两种情绪在心里撕扯,谁也不肯让步。
既然这样,那就一错到底吧。
他只要简韩,他只在乎简韩,其他什么都不想管了。
之前他偷偷亲过简韩,因着怕被发现的原因,所以有心收敛,这一回却是不想再顾忌什么。
手指拂过汗湿滚烫的腰侧,松垮的家居服衣摆瀑布似的,层层叠叠倾泻下来,指腹泛出淡淡蓝色荧光,细密微卷的绒毛就从一圈圈指纹间生长出来,是小熊玩偶的绒毛。
简韩仰起头,恐惧和害怕的驱使下,肩膀颤抖不停,眼角沁出生理性的泪光,瞳孔也因为紧张骤然缩小,灵魂都要跟着飘出身体。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感觉这样不对,应该要推开。
但人类天生喜欢毛茸茸软绵绵的东西,比如羽毛,虽然轻盈,拂过肌肤,却能带来酥酥痒痒的舒服感。
而小熊玩偶的绒毛比羽毛更柔软,不需要再额外多做什么工作,便足够柔顺亲肤,让人产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