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里,惨叫声不绝如耳。
孟锦繁握着孟常思专用的鞭子,随机抽打着“大犬”,看着它们四散逃开却又被链子牵扯着无法逃离的痛苦模样,孟锦繁心里产生了一种诡异的快感,所有的不快与憋闷,都在挥出去的鞭子里被释放了。
原来这件事是这么快乐啊,怪不得孟常思如此沉迷,隔一段时间就会来这里一趟。
如果被抽的“大犬”里面,有一个是孟扶歌的话,那种快感会让人如临仙境吧?
经理看着孟扶歌脸上扭曲的笑容,还以为自己看到了孟常思。
不知道过了多久,孟锦繁扔掉鞭子,擦了擦汗,问:“她送到了没?”
“到了到了,五分钟之前就到了,我现在就让人抬上来。”经理弓着腰说话。
很快,一个被包裹着黑布的人像是被扔垃圾一样地扔了进来。
“孟扶歌,你又落到了我手里,这次我绝对不会让你活着出去!”孟锦繁阴狠地开口,伸手扯开了黑布。
黑布一扯开,她惊住了。
这不是孟扶歌,而是谢琅!
年轻的男人躺在地上,皮肤白得像纸,五官精致得不像是真人,更像是一个华丽的手办。他的眼睛是睁着的,浅棕色的眼珠子在浅黄色灯光的照射下如同两颗晶莹剔透的琥珀,只是那琥珀里撒的,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他看着孟锦繁,眼里充满了攻击性,舔了一下艳红的唇瓣,如同寻猎已久终于找到猎物的凶兽。因为兴奋,他浑身的血液沸腾,蓬勃的杀意在体内流窜。
终于让我找到你了,儿时囚禁我和歌儿的罪魁祸首。
伤害歌儿的人,要被千刀万剐!
.......
会所外面,无数训练有素的武警持着武器包围了会所,这都是乔易诚付出了代价才求他爸借的人手。
他的头发长长了,不再是寸头,脸上胡子拉扎看不清原来的面貌,乍一看像是一个流浪汉一样的,眼里甚至也有难言的颓废。
很奇怪的是,这大热天的,他穿着短袖,脖子上却围着一条紫色的围巾。或许是用的时间太久了的原因,已经开始褪色了。
他的一只手扒拉在围巾上,另一只手举起烟,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的,根本送不到嘴边。
“靠,这个死老头子,诚心想让我死在军营里。”乔易诚伸手把点燃的烟扔在地上踩灭,喘着气无所谓地笑:“还好老子命大,活着出来了!”
这就是他跟他爸借人的条件,如果能活着出来,才能借到人。
他知道自己会活着出来,也必须活着出来,因为孟扶歌还等着他帮一手。他才不是那种多管闲事的人,只是他晚上做梦的时候梦到暄暄了,暄暄让他帮孟扶歌这一次。
会所里面此起彼伏的枪声交叠,爆炸过后,火光冲天,染红了夜幕,那颜色像极了血液的颜色,混乱的叫喊和求救混杂着血腥味飘出来,高达的墙体在顷刻间碎裂成渣,灰尘和烟雾弥漫,这个金碧辉煌的会所在绝对的武力下开始解体,训练有素的武警抓了很多人出来,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抬着担架匆匆跑进跑出。
夜晚的风有点凉,迟迟不见孟扶歌出来,乔易诚的心也凉了半截。
如果孟扶歌死在里面,那他下黄泉的时候也无颜面对暄暄。
乔易诚艰难地移动着自己的身躯,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钢刀上,他低骂了一句,咬着牙往里走。
“快快快,这里有一个重伤的病人!”
担架急急忙忙地从乔易诚身边经过,他的余光瞥了一下,脱口而出一句“卧槽!”
他爹的怎么是谢琅!
........
孟扶歌是在阳城的大平层里醒来的。
在这里一醒来,她立即就联想到了一个人,拨打了谢琅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乔易诚,声音嘶哑,沉闷道:“你来医院一趟。”
抢救已经进行了六个小时,抢救室的门就没有打开过,乔易诚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安静得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孟扶歌靠在墙上,望着门发呆。
她用自己当做诱饵,让孟锦繁路出马脚。
但谢琅换了她,孤身去冒险。
过了很久,抢救室的门被打开,医生面色沉重,让病人的家属去看看病人。
面色沉痛地让病人家属进抢救室里探望病人,只有一种情况:病人抢救不过来了。
同时,医生还说了一句话:“谁是孟扶歌?病人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他死后,让一个叫做孟扶歌的人挖走他的眼睛。”
孟扶歌的大脑里面一片空白,思绪是懵的,心脏像是吸了水的海绵,被反复挤压。
孟扶歌想:
谢琅是故意的。
哪怕是他自己寻死,也要让自己永远地记住他。
人死如灯灭,活着的时候犯了什么样的过错,等死的那一瞬间,都不足为外人道也。
谢琅死前,把孟扶歌梦寐以求的那双眼睛亲手奉上,往后的日子里,孟扶歌将永远记住谢琅。
死人的地位,是任何活人也取代不了的。
孟扶歌在抢救室里,望着毫无动静的谢琅,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几秒后,孟扶歌轻轻地勾起了嘴角,眼里的神色甚至有点鄙夷,语调轻缓温柔,可以说是很不在乎地开口:
“你尽管死,等你死了,我就找一个很像你的人替代你。”
几秒后,仪器里传来声音,原本平稳的线条忽然开始起伏,医生们惊喜地呼喊了一声,又重新忙碌起来了。
乔易诚目光鄙夷,在心里不屑地“切”了一声。
瞧谢琅这个没出息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