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势渐歇,东方泛起鱼肚白。
凌晨五点的半山别墅,灯火通明,却死寂得像一座坟墓。
陆沉渊是被林特助半拖半抱回来的。
他浑身湿透,沾满泥水,唇角还凝着干涸的血迹,那双往日里深邃锐利的眼睛,此刻空洞无神,没有一丝焦距。
他被安置在客厅的沙发上,却像根本没有感知一样,维持着一个僵硬的姿势,一动不动。
林特助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发寒。
他跟了陆沉渊十年,见过他在商场上翻云覆雨,见过他面对绝境时的冷静沉稳,却从未见过他如此……破碎。
“陆总,您擦擦身,换件衣服吧。”林特助递过干净的毛巾,声音放得极轻。
陆沉渊没有接。
他的目光,死死锁在茶几上。
那里,还放着一个孤零零的水晶花瓶。
往日里,苏晚总会在每周五的下午,换上最新鲜的白玫瑰。她说,陆沉渊喜欢简洁,白玫瑰最配他。
现在,花瓶空了。
就像这个家,突然被抽走了所有的生气。
“水……”
许久,陆沉渊才发出一声破碎的气音。
林特助以为他要喝水,连忙转身去倒。
可等他端着水杯回来,却发现陆沉渊已经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向了厨房。
那里,有苏晚常用的那个粉色水杯。
陆沉渊打开橱柜,拿出那个杯子,手抖得厉害,差点将它摔在地上。
他笨拙地接了一杯水,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什么稀世珍宝。
“她喜欢用这个……”他喃喃自语,眼底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却是浓稠的痛楚,“她说,粉色看着暖和。”
林特助站在原地,不敢说话。
他记得,有一次陆总嫌这个杯子太幼稚,让苏小姐换成和他一样的黑色保温杯。
苏小姐当时没说话,只是默默收了起来,再也没在他面前用过。
原来,她不是不用了,只是把喜欢,藏在了他看不见的地方。
陆沉渊抱着水杯,走到了阳台。
那里,挂着几盆长势极好的多肉。
是苏晚亲手养的。
她总说,多肉好养活,像她一样,皮实。
陆沉渊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一片肥厚的叶片,冰凉的触感,让他瞬间红了眼。
“晚晚……”
“你养的花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