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风暴
高三上学期的某一天,一切都被打碎了。
那天白霁尘记得很清楚——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三,天气晴,气温骤降。早晨出门的时候,傅知意让他把羽绒服穿上,他说“不冷”,傅知意没说话,只是把那件黑色的羽绒服从衣架上取下来,搭在玄关的椅子上。他出门的时候没有拿,走到半路被风吹得缩起了脖子,才后悔没听妈妈的话。那种后悔很小,小到只持续了几秒钟,就被赶公交车的念头冲散了。他不知道的是,几个小时之后,他会体会一种比忘穿羽绒服大一万倍的后悔。
下午第二节课,白霁尘正在做英语阅读理解。文章讲的是候鸟迁徙,说有一种鸟每年秋天从西伯利亚飞到澳大利亚,跨越上万公里,从不迷路。白霁尘看着这篇文章,忽然想到自己和林厌迟之间的距离——三百公里,和上万公里比起来不算什么。但他不是鸟,他没有翅膀,他只能坐火车。火车不会迷路,但火车会被取消,会被延误,会被大雪困在半路。他想着这些,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三下,不是一下,是三下。林厌迟从来没有连续发过三条消息。白霁尘的心跳漏了一拍。他放下笔,从课桌下面把手机摸出来,低头看屏幕。
第一条:“白霁尘。”
第二条:“我爸爸回来了。”
第三条:“他要带我回美国。”
白霁尘盯着这三条消息,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英语卷子上的字母全都变成了不认识的字,候鸟从西伯利亚飞向澳大利亚,在他眼里只是一群无意义的黑点。他握着手机的手在颤抖,指节泛白,屏幕上的光刺得他眼睛发疼。他深吸了一口气,打了一行字:“什么时候?”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攥在手心里,等。三秒钟,五秒钟,十秒钟。手机震了。林厌迟的回复只有四个字,但白霁尘觉得那是他收到过的最长的四个字。
“明天。上午。”
白霁尘把手机扣在桌上,抬起头看着黑板。英语老师在讲定语从句,关系代词和关系副词的用法,which和where的区别。白霁尘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他盯着黑板上那些白色的粉笔字,觉得它们像一群从西伯利亚飞来的候鸟,在他眼前盘旋,发出刺耳的、他听不懂的叫声。他低下头,把手机从桌上翻过来,又看了一遍那三条消息。“白霁尘。我爸爸回来了。他要带我回美国。”林厌迟叫他全名,不是“白霁尘”三个字,是一个人在最慌乱的时候才会叫出的全名。不是“霁尘”,不是“白同学”,是“白霁尘”。像溺水的人喊出的最后一个音节,不被听到就会被水吞没。
白霁尘想回复,想说“你别走”,想说“我去找你”,想说“我们可以想办法”。但他一个字都打不出来,因为他的手指在抖,抖到每一下按键都像在敲击自己的骨头。他想了很久,最后只发了五个字:“我去找你。等。”
放学后,白霁尘没有跟沈屿和顾衍之一起走。他一个人冲出校门,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火车站的名字。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被他脸上苍白的神色吓到了,没有多说话,踩下油门。出租车在晚高峰的车流里缓慢地移动着,每挪一步都像蜗牛爬行。白霁尘坐在后座,攥着手机,盯着和林厌迟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消息是他发的“我去找你。等。”林厌迟没有回复。不是不想回,是回不了。他爸爸在,他不能看手机,不能发消息,不能做任何会引起怀疑的事情。他只能把手机藏在口袋里,让它在裤腿里贴着大腿,隔着布料感受那微弱的、几乎不存在的震动。震动的意思是——我在。别怕。
白霁尘到火车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去售票窗口买最近一班去云城的票,售票员说“最近一班是晚上八点四十,到云城十点二十”。他买了票,拿着那张小小的蓝色车票,走到候车室,坐在硬邦邦的蓝色塑料椅上,等。候车室里人很多,吵吵嚷嚷的,有人在吃泡面,有人在打电话,有人把行李箱当枕头躺在上面睡觉。白霁尘坐在他们中间,像一个被潮水冲到岸上的贝壳,周围的世界在流动,他不动。他只是坐着,手里攥着那张车票,心里默念着一句话——来得及,一定来得及。从云城站到阳光花园,打车二十分钟。从阳光花园到林厌迟家门口,上楼两分钟。他可以在十点五十之前赶到,可以在林厌迟睡觉之前见到他,可以握住他的手,对他说“不要怕,我在”。来得及。
手机震了。林厌迟的消息,只有一句话,但白霁尘觉得那是他收到过的最短、最重、最让他喘不过气的一句话。
“别来了。他发现了。”
白霁尘看着这五个字,所有的血液都凝固了。不是比喻,是真的凝固了。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一瞬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没有温度的、不会流动的雕塑。他坐在蓝色塑料椅上,周围的人群还在流动,泡面的味道还在飘散,广播还在报着车次,一切都在继续,只有他一个人停了。像一个被按下了暂停键的画面,所有人都能动,只有他不能。
他想问“他发现了什么”,但他不敢问。因为他知道答案。林厌迟的爸爸发现了白霁尘的存在,发现了那些信、那些消息、那些“晚安”。他可能翻了林厌迟的手机,可能翻了他的抽屉,可能看到了那些被他养在瓶子里的桔梗和窗台上那盆干枯的满天星。他看到了,他什么都看到了。然后他会问林厌迟:这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你是不是有病?你是不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欢男的?你是不是想把我的脸丢尽?这些话林厌迟不会告诉白霁尘,但白霁尘能想象到。他能想象到林厌迟站在那盏昏暗的落地灯前,低着头,不说话,不辩解,不做任何表情。他把自己缩成最小的一团,像一只被踩住了尾巴的猫,不叫,不咬,只是缩着,缩到不能再缩。白霁尘的心脏被这些想象一刀一刀地割着,不是锋利的刀,是钝刀,刀刃上全是缺口,割下去的时候肉被撕裂,骨头被磨碎,神经被一点一点地扯断。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车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找到座位的,不知道火车是什么时候开动的。他只知道自己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窗外的夜色从墨蓝变成了深黑,路灯一盏一盏地从他眼前掠过,像一串串被固定在空中的星星。他给林厌迟发了最后一条消息:“我到了给你打电话。不管多晚,我都打。你接。”消息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贴在胸口,闭上眼睛,在黑暗中等待火车到站。
火车到站的时候,已经十点四十了。白霁尘冲出火车站,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阳光花园的地址。司机是一个中年男人,戴着白手套,车开得很快,快到窗外的街景都模糊了。那家好再来包子铺,那个阳光超市,那所育才小学,那棵不知道长了多少年的老槐树——这些他熟悉的、已经变成了路标的东西,此刻在他眼前一闪而过,像一部被快进的电影。他不在乎它们长什么样,不在乎它们还在不在,他只在乎阳光花园三楼那扇窗户的灯还亮不亮。
出租车在阳光花园门口停下来。白霁尘把钱塞给司机,没有等找零,推开车门,跑进了小区。他跑过那棵今年没有开花的槐树,跑过那个养着锦鲤的人工池塘,跑过那些斑驳的、漆已经脱落的楼房。他跑得很快,快到自己的呼吸都跟不上,快到腿像灌了铅一样沉,快到胸腔里烧着一团火。但他没有停下来,因为他知道,如果停下来,他就再也跑不动了。
他跑进那栋楼,爬上楼梯,三级并作两级。到三楼的时候,他看到那扇深棕色的门,门上贴着的“福”字还在,红色的纸,金色的边,角上那朵小小的绢花还在。但门是关着的。灯是灭的。白霁尘站在门前,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淌下来,滴在地板上,发出细微的、沉闷的声响。他喘了很久,久到呼吸慢慢平复了,久到心跳慢慢降下来了,久到他终于有勇气抬起手,按下了门铃。
叮咚一声,像水滴落入深潭。没有回应。他又按了一次,叮咚。没有回应。他又按了一次,叮咚。没有回应。他按了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没有人来开门。他把手指按在门铃上,不松开了,叮——的声音持续了很久,像一个被困在机器里出不来的、绝望的长音。那个声音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荡着,刺耳的,尖锐的,像是什么东西在尖叫。白霁尘松开了手指,声音停了。楼道里恢复了安静,安静到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安静到能听到远处马路上汽车的喇叭声,安静到能听到三楼窗户里风吹动窗帘的声音。窗帘还在,但里面没有人了。
白霁尘靠着门,慢慢地滑坐下来。他坐在地上,背靠着那扇关着的、灯灭了的、不会再有人来开的门,仰起头看着天花板。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他的喘息声让灯亮了,又灭了,又亮了,又灭了。灯亮的时候他看到天花板上有一条裂缝,和他房间里的那条很像,弯弯曲曲的,从灯座延伸到墙角。灯灭的时候那条裂缝消失了,楼道里一片漆黑,只有窗户透进来的那一点点微弱的光。那些光照在他脸上,将他的轮廓勾勒得模糊而苍白,像一个正在褪色的影子。
他拿出手机,拨出了林厌迟的号码。嘟——嘟——嘟——每一声都像锤子砸在他心上。第三声的时候,电话接通了。
“喂。”不是林厌迟的声音。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像铁一样的硬度。白霁尘握着手机的手猛地收紧了,指节泛白,骨节突出。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掐住了一样,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你是白霁尘吧?”那个男人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像从很深很深的井底传上来的回声。“我是林厌迟的爸爸。我警告你,不要再找我儿子了。他明天就跟我回美国了。你们之间的事,我都知道了。你以后不要再联系他了。”电话断了。白霁尘握着手机,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听着听筒里传来的忙音。嘟——嘟——嘟——那个声音不是锤子了,是刀。一刀一刀地割着他的耳朵,割着他的心脏,割着他所有还在跳动的地方。他不知道林厌迟的爸爸是怎么知道他的电话号码的,也许是翻了林厌迟的手机,也许是看到了那些聊天记录,也许是林厌迟在某个绝望的瞬间不小心说出了他的名字。他不在乎了。他只在乎一件事——林厌迟听到了吗?他爸爸说“你们之间的事,我都知道了”的时候,林厌迟在旁边吗?他低着头吗?他在颤抖吗?他的眼眶红了吗?他有没有想说“不是的”“他没有错”“是我先喜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