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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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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三月,临安府的雨已经连着下了五日。

沈鹤眠推开窗,湿漉漉的水汽便迫不及待地涌进来,裹挟着院中那棵老槐被雨水浸透后散发出的清苦气息。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胸口的滞闷稍稍缓解了些,便就着这姿势倚在窗边,望着檐下连绵不绝的雨帘出神。

这是他搬进这座小院的第三个春天。院子在临安城西的积庆坊,不算大,却胜在清静。正屋三间,东厢作了书房,西厢是一间小小的药室,院角种着一棵槐树、几丛瘦竹。当初赁下这院子,图的便是它离太学近,于他这种受不得嘈杂又需常年吃药的人来说,最合适不过。

“公子,该喝药了。”小厮青砚端着药碗进来,十五六岁的少年生得圆脸圆眼,做事却利落得很,进门先拿布巾垫了桌面,才将那只粗陶药碗轻轻搁下,又顺手掩上了窗,“贺先生吩咐了,公子这症候最忌风邪入体,您倒好,雨越大越要开窗。”

沈鹤眠由着他唠叨,端起药碗看了看那浓黑的汤汁,眉也没皱一下便一饮而尽。青砚忙递上蜜饯,他摆摆手不要,只从袖中取出一方素白帕子,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这病根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每逢换季便要发作,轻则咳嗽胸闷,重则卧床不起。十岁那年险些没熬过去,自那以后便同药炉结了缘,一年到头喝下去的药比吃下去的饭还多。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这条命就像是勉强糊起来的纸灯笼,风一吹便要晃上三晃,不知道哪一天就彻底散了架。

但日子总要过下去。更何况,今秋便是秋闱。

他走到书案前,案上摊着一卷《孟子》,旁边是半篇尚未写完的经义文章。沈家世居淮南西路庐州,三代书香,祖父曾官至太常博士,父亲虽只中过举人,到底也是一方乡绅。沈鹤眠是家中独子,自幼聪颖,十二岁便过了县试、府试,成了庐州府最年轻的童生。那时所有人都说沈家要出个少年进士了,谁知十三岁那年一场大病,生生将他的前程耽搁了整整五年。五年——同龄人有的已经中了举,甚至有一两个出类拔萃的已经金榜题名,而他还在临安城的这方小院里,日复一日地喝着苦药,翻着翻了无数遍的经书。

他提笔蘸墨,落在纸上的笔锋却依旧是稳的。沈鹤眠写字从不急躁,一笔一画皆有章法,像是他这个人——病骨支离,却偏有一副不肯弯折的脊梁。今日写的是“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写到“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时,手中的笔微微顿了一下。浩然之气——他这副常年被药石吊着的残躯,可养得出什么浩然之气么?他自嘲地牵了牵嘴角,手腕一沉,继续往下写去。

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不同寻常的喧哗。青砚小跑着进来通报:“公子,是隔壁的院落在搬东西,像是有人要住进来了。”

隔壁的院子空了大半年。那院子比他的略大一些,院里种着一棵枇杷树,每年初夏便沉甸甸地挂满了果子,却无人采摘,白白便宜了雀鸟。沈鹤眠偶尔读书累了,目光越过那道不高的青砖墙,便能看到那些黄澄澄的果子在日光下泛着润泽的光。他本不是爱管闲事的性子,可那厢的动静实在太大,搬箱笼的、挪家具的、指挥吆喝的,吵吵嚷嚷了小半个时辰,他写废了两张纸,终于搁下笔。

“既是邻里,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该去打声招呼。”他起身理了理衣袍,穿的一件月白长衫,洗过多次,颜色已有些旧了,却熨帖干净,衬得他本就清瘦的身形愈发单薄。

雨这会儿小了些,成了濛濛的细丝。沈鹤眠撑着一把油纸伞,青砚提着食盒跟在后面,到了隔壁院门前。院门大敞着,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人正指挥仆役往院里搬东西,见有人来忙迎上来拱手。

“在下沈鹤眠,就住在隔壁院子,听闻新邻乔迁,特来拜会。”沈鹤眠还了礼,语气和缓,声音却不甚响亮,带了几分中气不足的温吞。

那管事连忙道谢,说自家公子还在后头,约莫一两个时辰才到。沈鹤眠便也不多留,让青砚将食盒留下便告辞了。临走时他无意间往那院里瞥了一眼——满院狼藉中,那棵枇杷树倒是安然无恙,雨水洗过的叶子绿得发亮。树下堆着几口大箱子,其中一口大约是搬运时磕碰了,盖子半开着,露出里面一角物什。似乎是琴囊,月白色的锦缎上绣着几竿墨竹,绣工极精致,不像是寻常人家用得起的物件。

沈鹤眠收回目光,转身回了自己的院子。他回到书房重新坐到书案前,却发现自己方才写到一半的“浩然之气”上头不知何时落了一点墨渍,晕开了一小片污痕。他盯着那点墨渍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将那张纸揭过,换了一张新的。提笔落墨,第一句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等到青砚进来掌灯时,他才恍然发觉窗外已是暮色四合,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院中的青石板被洗得干干净净,映着最后一缕天光,亮得像一面面小镜子。

“隔壁的人到了么?”他搁下笔,随口问了一句。

“到了有一阵了。”青砚将灯芯挑了挑,“方才我在门口瞧见了一眼,是个年轻的公子,骑着一匹白马来的,穿了一身绯色的衣裳,瞧着……怪好看的。”他歪着头想了想,大约是书念得不多,想不出什么好词来。沈鹤眠失笑,也不追问。

用过晚饭,他照例去院中走几步消食。暮春的夜风还有些凉,他披了一件半旧的青缎斗篷,沿着碎石小径慢慢地踱着。墙那边的院落也掌了灯,灯火透过枇杷树的枝叶在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隐约有琴声传来,弹的是《潇湘水云》的起手式,指法不算顶高明,却自有一种洒脱不拘的意趣。沈鹤眠站在墙下听了一会儿,直到风大了些,吹得他轻轻咳嗽起来,才拢了拢斗篷转身回屋。

黑暗中,他睁着眼睛,听着远处隐约的琴声断断续续地飘来。琴声里忽然起了一个错音,接着便是一阵爽朗的笑——大约是新邻居自己也觉着弹得不成样子,便不弹了。笑声明快,隔着墙壁听不真切,却莫名地让人觉得那笑声的主人心性敞亮,是个快活的人。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来日方长,横竖是隔壁邻居,总有照面的时候。只是彼时的沈鹤眠还不知道,那匹白马、那袭绯衣、那阵笑声,将会在他四平八稳的人生里搅起怎样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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