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怜生有些意外,却道:“蒲公英性寒,娘子体弱,恐用不上。”
言秋呆了呆:“啊?这花是蒲公英啊?”她收回手仔细看了眼,嘴里念叨着原来长这样子之类的话。
然后宋怜生才明白过来,言秋原是想送他花束。
初夏的第一天,天气渐暖,惠风和畅,阳光透过枝桠,洒下金斑。
年轻女娘的鬓边有些薄汗,笑容真诚而粲然。
宋怜生不由红了脸。
他低下头,借着斗笠的遮掩藏起萌动的春心。
又是要陪他出来,又是送花——虽然送的是不值钱的蒲公英的花,他还误会她是为了采药,但,这是他头回如此直接地感受到女娘的好感。
当朝开放,女男大防不太森然,年轻儿郎上街很是寻常。若是有女娘看中了小郎,当面邀约出游也不算出格。
至于送花送果,献酒献殷勤,更是常见手段。
宋怜生也见自家兄长被人追求过。
当时他并不艳羡,只是觉得新奇。如今自己亲身体验,确实,感受非凡。
言秋不知眼前之人百转千回的心思,只当他因为叫破了她手里这把花不是什么漂亮物种,有些尴尬,于是笑道:“是我不识物,宋小郎勿怪。”想了想又补了句,“等日后遇见更美的花,我再送你。”
这话让宋怜生大羞!他脸上火烧一样,却禁不住抬眼去看说出这般大胆话的那人,只恨不得立即消失在眼前,不再与这奔放的女娘待在一处。
言秋却仿佛不明白她刚刚出口了什么惊世之言,只笑吟吟地将那几支蒲公英开的小黄花也插在了篓子里,瞧了瞧,还挺满意的。
她装饰好了背篓,抬手将其背在身上,掂了掂,觉得挺轻,也不等宋小郎主仆三男,只道:“我腿脚不便,走得慢,先走几步。”转身慢慢下山。
宋怜生在二仆的侍奉下粗粗拭了沾了泥水的双手,脸烫得像煮过的鸡子。
二仆也脸红红的。
按照惯例,他们都会是主子的陪嫁,将来若主家的妇主对他们有意,是可以将他们收房的。
虽说有志气些的男子,不愿作小,也可以自请嫁给管事,或是放了奴籍,外嫁与民,又或是自梳了,一生只当叔叔,服侍自家郎主一辈子。
但人有七情六欲,又有美丑高低。
若自家小郎嫁的是这样青春体贴的妇主,那……
等主仆三人整理好心情表情跟上来时,言秋已经往前走了一段路。
回到木屋,宋怜生就劝言秋先去休息。
“今日吃食就由咱们主仆来做吧!”
言秋脚确实还疼着,也不矫情,点点头自去洗漱休息不提。
等她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回来,手快的方絮已经把桌子理清,往上摆了几盘子春菜。
莱菔莹白,野韭大蒜小葱碧绿,蓼芽淡粉,深深浅浅地搭在一起,看着就赏心悦目。
等宾主落座,宋怜生亲手包了一枚予她,言秋看着他的手,皮肤纤白,手指圆润,指甲透着淡粉,光洁健康,不松不紧地捏着个薄饼包着的卷子,卷子皮半透明,透出内包的馅料,青碧晶莹,令人食指大动。她脑子里不由冒出一句诗来——
“盘出高门行白玉,菜传纤手送青丝。”
宋怜生闻言大窘,只把卷子往她面前的碗碟里一丢,就掩面离席。
言娘子说话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言秋也知自己失言,好说歹说才把人劝了回来,再不敢乱讲话。
她大口吃了一口,只觉满嘴鲜香,不由感慨:“许久没吃到这种野趣了。”说完自己一愣:为什么要说很久?
如果她没记错,每年春天,同事大姐都会组织大家去踏青,顺便挖荠菜,车前草等等,有的时候还上山挖笋。
大家周末一起去郊外春游,再找个农家乐吃饭,让店家处理好一部分野蔬做成佳肴,有时还钓了鱼给店家帮着烹饪。她叉鱼的本事也是从那时学……不对啊,农家乐抓鱼的方式怎么是用叉的,不是用钓的吗?
她穿越过来的季节是顺着的,那不就是才发生不久的事?她的怔忡只在一瞬间,没引起宋小郎主仆三男的怀疑。
在宋怜生眼中,反而觉得似言秋这般富贵出身的人没怎么吃过野菜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并未觉得有何不妥。
言秋心里存了个疙瘩。
自她苏醒,身上总有一些违和感。难道是她与这具身体的融合度不够?这些下意识的话和举动,是原主的自主意识还未消散吗?
言秋顿时心情复杂起来。
宋怜生见她面带忧色,以为她是触景生情,想起家人,还宽慰她:“娘子莫愁。此刻你的家人一定也正思念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