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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夏兰荇德家的饭(上)[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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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丝大肠】

“好的好的,马上就到!”

雄哥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火急火燎地跑下楼,来不及和孩子们多交代几句,就匆匆往车行赶去。

最近车行的生意很好,订单满到爆。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更何况雄哥还要养整个家,自然就忙前忙后一直跑,一单都不肯错过。

相对的,她对家里就有些疏忽。

大半个月以来,孩子们都很少能在家里见到她,连完整的饭都没吃上几餐。

虽然大家没说什么,但雄哥还是觉得有些愧疚。

夏天和晓星快要模拟考了,还是得抽空多关心她们,和她们聊一聊未来的规划。

等跑完这一单,就回家给孩子们做顿菜吧。

这样想着,雄哥又有了动力。

当晚回家时,她提了一大袋子食材,满脸笑容,兴高采烈地说道:“来来来~别看书了,今晚老妈我下厨给你们好好补补~!”

闻言,餐桌上正在温书的几人‘唰’地转过头,表情瞬间石化!

“雄哥你…你要做菜喔?!”瞎密和蛙哥脸都绿了。

雄哥笑呵呵道:“对呀,开心吧~?”

众人顿时露出了惊悚的表情。

夏宇赶紧站起来:“雄哥你最近不是很忙吗?……你回房间休息就好我来做吧!”

说着他连忙走上前想去接过雄哥手里的袋子。

不想雄哥却灵活地避开他的手:“不要跟我这么客气啦~我是你们老母诶,忙了这么久的工作当然要多关心弥补你们一下啊~”

夏美欲哭无泪:“老母达令你真的不用这么客气啦……我们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真的!”

然而到了兴头上的雄哥是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不顾所有人的阻拦哼着歌飘进了厨房。

“完了…死定了……”夏美颓然地放下手,万念俱灰。

任晨文咽了咽口水,立刻带着瞎密蛙哥站了起来,谄媚地笑道:“宇哥,我忽然想起来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就不打扰你们的家庭聚会了,先闪了!”

夏宇还没说话呢,雄哥就从厨房探出头来:“饭还没吃呢干嘛急着走呢?不是要温书吗,坐下一起吃完饭再继续温嘛。”

“不用了雄哥!我们意识到凭我们的成绩是考不上大学的,已经没有温书的必要了。”任晨文连连摆头。

瞎密:“没错,所以我们决定要去——”

蛙哥:“摆摊卖烧肉粽了!”

说完,三人就像风一样消失不见了。

雄哥一愣:“哦哟,这么有规划,连创业路线都想好了…?”

算了不管他们。

雄哥晃了晃脑袋,转头说:“夏天,你快打电话给阿公和你们老爸,让他们俩回家吃饭。我刚结束了一个大单,必须一家人好好团聚下!”

夏天:“哦…哦,好……”他讷讷点头。

“乖~”雄哥满意地露出笑容,回到厨房。

客厅里,万晓星几人面面相觑。

“怎么办,真的要叫老爸和阿公回来吗?”夏美皱着脸问。

“当然不行啊,阿公吃雄哥做的菜会死掉欸!”夏宇立马回答。

“那……死人团长呢?”寒迟疑道。

“……”x5

其余人沉默了片刻,斩钉截铁地回答:“当然要啊!”

总得有人吸引火力吧!

正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老爸/死人团长,回来吧你!

“阿嚏——!!”

叶思仁猛地打了个喷嚏,没有在意,提着饮料和披萨继续乐呵呵地往夏公馆赶,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

与此同时,雄哥在厨房里把菜刀使得虎虎生风,厨具叮当响。

她打算做的是姜丝大肠。

姜丝大肠,客家“四炆四炒”之一的名菜,也是常常出现在台湾人餐桌上的家常菜。

生姜切丝后下油爆香,然后加入黄豆酱、米酒、醋精和用面粉揉洗干净、苏打粉腌制过的猪大肠一同翻炒。

生姜的辛,醋精的酸,大肠的脂,黄豆酱的陈,四种浓厚的口味交织在一起,十足地开胃下饭。*

不过醋精是化学制品,吃多了对身体不太好,所以雄哥小小地改良了一下食谱。

她有自信——经过她改良后的姜丝大肠,一定会更加美味,更加健康的!

想象着一会儿孩子们的夸赞和惊喜的脸,她越发兴致高涨。

叶思仁刚踏进玄关就听到了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那股诡异的味道。

他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转头就要走,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夏宇的手‘啪’地搭在了他的肩上,夏美也冲过来热情地挽住他的手。

“老爸~干嘛急着走呢,一起留下来吃饭吧~”夏美甜滋滋地说道,同时和夏宇一起用力地把他往里拽。

听到动静的雄哥伸出头来:“你们老爸来了吗?让他去餐桌上坐,我的姜丝大肠马上就好。”

“是!”

几人手脚并用地把叶思仁拉到餐桌前坐下。

不一会儿,雄哥端着自己精心烹饪的料理翩然而至。

霎时间,一股闻一口就会致人晕厥的气味如炸弹般爆开,瞬间席卷了整栋房屋。

所有人都面色一僵,心脏漏了一拍。

被押在餐桌前的叶思仁更是心如死灰。

“当当~!姜丝大肠!”雄哥展示道,“怎么样?是不是色香味俱全啊?”

众人沉默了片刻,立即将叶思仁护至身前。

“来来来老爸,这可是老母达令的爱心耶,你一定要第一个品尝!”

“没错!像个男子汉一样吃完他,交给你了哦老爸!”

“死人团长,我们会永远记得你的!”

顶着雄哥期待的眼神,叶思仁颤颤巍巍地拿起筷子,夹起一截裹着姜丝的大肠,挣扎了许久后缓缓送进嘴里。

这一口就让他的表情扭曲了起来。

这是什么样一种味道?

——就像被人当头甩了一榔头一样,那大肠又老又韧,嚼起来像在生啃轮胎皮。生姜的味道浓到超标,油脂又带着一股腥臭味。醋精的味道也被什么混合调料取代,那远超常人味蕾所能接受的酸呛味直冲天灵盖,差点让他当场晕撅过去。

颤抖着放下筷子,叶思仁平复了片刻,忽然白眼一翻,浑身抽搐起来。

“我靠!老爸要变异了!”夏美惊恐道,“这哪是姜丝大肠啊,明明是僵尸大肠吧!”

夏宇等人纷纷露出了同情怜悯的眼神。

而雄哥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丈夫的痛苦,开心道:“很好吃是不是?来来来再多吃一点不要客气,我做了很多~!”

一边说着,她一边拿起筷子一口一口往叶思仁嘴里塞去,全然不顾他拼死的挣扎。

万晓星看着这惨不忍睹、惨绝人寰的画面,默默在内心画了个十字,双手合十。

死人团长一路好走,阿门。

【台湾啤酒】

虽然饱受雄式料理的折磨,但叶思仁对自己的生活其实是很满足的。

老爸死后,叶赫那啦家在铁时空也算是名存实亡了。

他并不为那个充满罪恶的家族可惜,但确实偶尔——在回到老屁股,夜深人静的时候,打开一瓶啤酒倒入杯中,看着琥珀色的酒液沿着杯壁满上来,看那带着花香与麦香的泡沫翻滚着。

他会想起一些过去。

想起小时候他也曾被父亲牵着走在阳光下;想起那个曾经站在权力与荣耀中心,意气风发的自己;想起那年他躲在角落里,看着那个骁勇善战,目光里仿佛燃烧着火焰的女孩,心里头一次对自己身处的‘恶’产生了迷茫……

可再怎么想,那些事都已经成了昔日的浮光掠影,转过头来,他还是会回到自己此刻窝囊却又足够幸运、幸福的现实。

作为pub老板,叶思仁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酒水。

他也会常常带着几听冰到刚好的台湾啤酒,来找雄哥夜聊。

台湾本土产的酒水中较为优质的当属啤酒。

用大麦芽、啤酒花、酵母和水酿造,经过制麦、糖化、发酵、熟成、过滤等步骤,最终精制成一罐罐金黄澄澈的啤酒。

喝酒的玻璃杯在冰箱里冷冻过最好,装着冰块,结了霜,当6-8℃的酒液倒入杯中,恰好会变成最适宜的温度口感。

倒酒也有技巧,啤酒会结出一层丰富的泡沫,让那泡沫占到杯子大约十分之三的比例,如同堆满的白雪,不仅好看,还能延缓氧化,保持风味。*

刚刚学到这些知识时,年轻的叶思仁还刻意跑到雄哥面前卖弄,如今两人在喝酒一道上都成了老手,可谓是信手拈来。

坐在二楼阳台上,夫妻俩一人拿着一杯酒,抬头望着星空,边喝边有一头没一头地闲聊着,

一如曾经的许多个夜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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