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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番外[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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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然真的来了。”

阮杏站在三亚海棠湾的沙滩上,赤脚踩在细软的白沙里,海风把她栗色的卷发吹得有些凌乱。

她手里捏着一张精致的浅蓝色邀请函,上面是烫金的手写体:

诚邀阮杏女士

出席沈知韫小姐与季知然先生的婚礼

时间:2027年4月15日下午4时

地点:三亚海棠湾君悦酒店临海草坪

旁边还附了一行小字:“沈老师说,你是她最特别的读者,一定要来。”

最特别的读者。

阮杏盯着那行字,眼眶有点热。她想起半年前,在“Midnight Sunlight”第一次见到沈知韫——那时她刚看完《青梅戏竹马》,哭得稀里哗啦,跑到酒吧找秦时烨诉苦,说“这书写得太好了,好到我想嫁给作者”。

秦时烨当时正在调酒,闻言挑眉:“作者?沈魔王?”

“你知道她?”阮杏眼睛亮了。

“嗯,”秦时烨把调好的“月光敲门”推给她,“她男朋友是我朋友。”

后来阮杏真的见到了沈知韫。

在酒吧角落的卡座里,沈知韫正对着笔记本电脑皱眉,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季知然坐在她对面,举着相机偷拍她,嘴角挂着得逞的笑。

阮杏鼓足勇气走过去,结结巴巴地表达了喜欢,还掏出书要签名。沈知韫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眼睛弯成月牙,右颊梨涡浅浅:“谢谢喜欢。”

那天她们聊了很久。聊写作,聊爱情,聊那些藏在文字里的温柔和遗憾。阮杏说:“沈老师,您书里写的那句‘我认识你所有的样子,但还是爱你如初’,我抄在日记本扉页了。”

沈知韫看着她,看了很久,然后说:“那句话,是写给我自己的。”

后来阮杏才知道,沈知韫和季知然的故事,就是那本书的原型。二十五年的青梅竹马,二十五年的双向暗恋,二十五年的错过和重逢。

而现在,她要参加他们的婚礼了。

“紧张?”

秦时烨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今天穿了身浅灰色的西装,没打领带,白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解开着,露出一点锁骨。头发仔细打理过,左耳那枚黑钻耳钉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有点。”阮杏老实承认,把手里的邀请函小心地收进手包,“我从来没参加过作家的婚礼,还是我偶像的。”

秦时烨笑了,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放松点,你今天可是伴娘。”

是的,伴娘。一个月前沈知韫发来微信,问她愿不愿意当伴娘。阮杏当时正在琴房练歌,看到消息手一抖,吉他弦“啪”地断了。

“我?伴娘?沈老师您没发错人吧?”

“没发错,”沈知韫回得很快,“你是我最特别的读者,也是我在杭州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来吗?”

阮杏盯着那行字,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她回:“来!必须来!”

于是此刻,她穿着浅杏色的伴娘礼服,站在三亚的海边,等着见证一场等待了二十五年的爱情,修成正果。

早上七点,酒店套房。

沈知韫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人。

化妆师正在给她上底妆,动作很轻,很仔细。

晨光从落地窗洒进来,给房间里的白纱、鲜花、和各种闪闪发光的饰品镀了层温柔的金边。

“紧张吗?”化妆师笑着问。

沈知韫想了想,摇头:“不紧张。”

是真的不紧张。很奇怪,明明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可她心里很平静。像一片深湖,表面波澜不惊,底下却涌动着温暖而坚定的暗流。

门被轻轻推开,姜书舒探头进来。她也穿着伴娘礼服,头发盘成优雅的发髻,看见沈知韫就笑了:“新娘子,准备好了吗?”

“快了。”沈知韫说,从镜子里看她,“外面怎么样了?”

“热闹疯了,”姜书舒走进来,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季老师那边来了好多摄影圈的大佬,你这边……全是书粉。我刚在签到台那儿看了一眼,好多人拿着你的书,边排队边哭。”

沈知韫笑了:“哭什么?”

“感动的呗,”姜书舒说,“都说‘我嗑的cp成真了’、‘我的青春圆满了’。哦对了,阮杏在楼下帮忙招呼客人,小姑娘可积极了,见人就说‘我是沈老师的伴娘’,骄傲得跟什么似的。”

沈知韫心里一暖。

化完妆,做头发,穿婚纱。婚纱是季知然挑的——不是那种夸张的蓬蓬裙,而是一条简约的缎面鱼尾裙,一字肩,背后有个小小的V字镂空。没有繁复的蕾丝和珠绣,只有流畅的剪裁和细腻的光泽。

“他说这条简单,”沈妈妈一边帮她整理裙摆,一边抹眼泪,“可简单才好看。我们韫韫穿什么都好看。”

沈知韫看着镜子里穿着婚纱的自己,忽然有点恍惚。

她想起很多年前,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她和季知然在老宅玩过家家。她披着床单当婚纱,他拿柳条编了个戒指,单膝跪地,说:“沈知韫,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说:“愿意!”

然后两人手拉手,在院子里转圈,笑得像两个小傻子。

那时候的“我愿意”,是过家家的玩笑。

而今天,是真的了。

四点,婚礼准时开始。

临海草坪被布置成了纯白与浅蓝交织的海洋。

白色的纱幔在海风里轻轻飘动,浅蓝色的绣球花和白色玫瑰组成花拱,宾客座椅上系着同色系的丝带。

远处是蔚蓝的大海,近处是柔软的沙滩,阳光正好,风也温柔。

宾客已经坐满了。

沈知韫在花拱后悄悄看了一眼——真的有很多熟悉的面孔。

出版社的编辑林姐,书店的负责人,南浔的老街坊,甚至还有几个她眼熟的、经常在微博评论区出现的书粉ID。

而季知然那边,除了家人朋友,还有很多摄影圈的前辈和同行。

他们穿着正式的西装,却依然带着相机——职业习惯。

音乐响起,是那首《A Thousand Years》。

沈知韫挽着沈爸爸的手臂,一步一步,走向花拱另一端的季知然。

她走得很慢,目光穿过白色的纱幔,穿过摇曳的花朵,穿过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笑脸,最后,落在他身上。

他今天穿了身黑色的礼服,剪裁合体,衬得肩宽腰窄。

头发仔细打理过,露出光洁的额头。左耳那颗黑曜石耳钉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他站在那里,背挺得很直,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眼睛很亮,很专注,像二十五年来每一次看她那样。

沈爸爸把她的手放到季知然手心,拍了拍两人的手背,眼眶红了,却笑着说:“好好过。”

季知然握紧沈知韫的手,很用力,指尖有些抖,可笑容很稳:“谢谢爸。”

仪式很简单。

没有冗长的致辞,没有繁琐的流程。

主持人问了几句,两人答“我愿意”。交换戒指时,季知然的手抖得厉害,差点没戴上去。台下传来善意的笑声,沈知韫也笑了,伸手帮他稳住,小声说:“紧张了?”

“嗯,”季知然老实承认,抬头看她,眼睛红红的,“手抖。”

沈知韫心里一软,低头,吻了吻他的手背。

很轻的一个吻,却让季知然的眼眶瞬间红了。他深吸一口气,稳住手,终于把戒指戴到了她无名指上。

轮到沈知韫给他戴时,她很稳,一次成功。戒指套进去的瞬间,她听见季知然很轻、很轻地舒了口气,像完成了什么重要的使命。

然后,是誓词。

主持人说:“现在,新郎新娘可以互相说一些话。”

季知然看着沈知韫,看了很久,然后笑了。是那种很温柔、很柔软、像春天融化的雪水一样的笑。

“沈知韫,”他开口,声音有些抖,却很清晰,“二十五年前,你摔在泥坑里哭,我觉得你哭起来像只小花猫,就拍下了你第一张照片。”

“那时候我不知道,这张照片会是一个开始。开始用镜头记录你,开始用眼睛记住你,开始用心……喜欢你。”

“后来你长大了,会跑了,会笑了,会哭了,会生气了,会写故事了,会站在签售会上对读者微笑了。我一直在你身边,用相机,用眼睛,用所有我能想到的方式,看着你,陪着你,等着你。”

“等你知道,我喜欢你。等你说,你也喜欢我。等你愿意,把手交给我,让我牵着你走完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

他顿了顿,眼泪掉下来,可笑容更灿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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