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梅芙合租的好处是,永远有人在你熬夜写论文到凌晨两点时,从隔壁房间扔过来一包薯片,附带一句“写完没,陪我聊聊”。
老实说我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聊聊,但她说话很有意思,伟大的艾维斯当然会偶尔应允。
她是新闻专业的,21岁,她妈是码头区小黑丨帮的头目,她爸是市政工程师。
我们的客厅里有一把从二手店淘来的沙发,颜色介于墨绿和灰色之间
——像哥谭天空的某种常态。
在韦恩集团实习是哥谭大学的联合项目安排的。
卢修斯·福克斯偶尔会在我递文件时多看我一眼,我猜是因为他发现我总能准确做出他要的咖啡温度。
其实是观察习惯——研究鸟类训练出来的记忆力,意外地在对付人类的时候也很好用。
布鲁斯·韦恩?
见过三次。
一次在走廊,一次在电梯,一次在我帮他调整日程的时候。
他没多看我,我也没多看他。
但我悄悄注意到,那天晚上他“临时有事”取消了所有安排。
嘘——这件事我记录在日程表上,不记录在心里。
就像我说的,我记性不太好。
四年里我学会的最重要的事:
哥谭不会因为你来了四年就变得安全,不会因为你聪明就对你网开一面,不会因为你的姓氏发音像某个大人物就给你让路。
但它会让你找到自己的位置。
比如现在:
早上煮茶时听见梅芙在浴室里喊“帮我拿条毛巾”。
深夜在客厅写作业时听见窗外有翅膀扑棱的声音。
在走廊里第四百零一次被人说“Wain?和韦恩好像啊”时,微笑点头:“对,很像。但我是那个不一样的w。”
我还没学会不熬夜。
拜托,夜晚才是teenager的世界(当然也是成年人的)
还没学会喝美式咖啡不加糖,也没学会在别人问“你想家吗”的时候回答“不想”。
但我学会了在哥谭活下去的姿势:低头走路,抬头看鸟,中间的部分留给那些值得停下来的人和事。
比如梅芙。
比如麻雀阁窗台上的那群麻雀。
比如今天早上卢修斯·福克斯接过咖啡时说的那句:“温度刚好,艾维斯。”
四年了。
我可能还不是哥谭人。
但我能准确在人群中找到刚来哥谭的人,说一句:“外地来的。”
嘿!我觉得这当然是值得炫耀的事!
但我也不是那个刚下飞机、看着哥谭的雨、说“相当有趣”的十二岁女孩了。
我是艾维斯。
Avis Eleanor Wain。
16岁,英籍华裔,住在麻雀阁,在韦恩集团打工,和闺蜜合租,每天往窗台上撒面包屑。
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说,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