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蠢货、大猪头……
莱恩走在路旁的灌木丛后,心里轮流闪过用来骂亚历克斯的各种词汇,却仍觉得不解气。他凭什么那么说他?他有什么资格?明明啥都不知道,还敢说他和那只食尸鬼一样、只不过会说话而已。敢情他在亚历克斯眼中,和怪物没什么区别?
天知道他为了正确地发音,孤身在远离人烟的荒郊野外练习了三四个月,才终于能够说些流畅的句子。那只能把野鼠野兔当作对话练习对象的日子,事到如今仍让他不忍回顾。
亚历克斯你个混蛋……莱恩心中开始新一轮咒骂,并绞尽脑汁在形容词清单上不断添加新词,就这么走出一丛灌木后,抬头一望,一条宽大的公路横亘在他身前,再过去的草地上整齐排列着一块块灰白墓碑,直到视线尽头的森林旁。
是公墓,他到了。
但公交车还没来。莱恩抬头望天,太阳刚过头顶偏西,依照他昨天查的时刻表,应该还要再等几分钟车才会到。他便也不急着到站牌旁惹人注意,而是躲在路这头茂密的灌木丛下休息。
他昨天与亚历克斯不欢而散后,还没走多远就想起自己忘了带上背包,当下在林间回身望着仓库方向,还依稀听到那群没事找事的年轻男女聊天的声音,最后还是不想再碰上亚历克斯的念头占了上风,驱使着他心烦意乱地离开森林。
不过没了背包,也就没了当天剩下的储备粮食,莱恩只好先回到镇上,随便在一家美式餐馆偷了个汉堡当中餐,边吃边思索着接下来该怎么做。食尸鬼遍寻不着,亚历克斯也不相信他,他待在这里的唯二理由似乎都已经不存在了。
或许该是时候离开这里了……他这么想着,却随即犯起了难来,不确定该如果要离开的话,接下来往哪个方向走。就跟当初他追着食尸鬼沿着落基山脉往跑一样,继续往东或往南似乎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用完餐后,他隐身溜到镇中心的公交车站查看时刻表,发现分别有两班巴士离开镇上,分别是往南到斯波坎的公交车,还有往东到蒙大拿州的灰狗巴士;只不过当天往斯波坎的已经开走了,下一班也要等到隔天下午,刚好跟往东跨州的灰狗巴士差不多时间发车。这样也好,他刚好可以好好思考一下该往哪走,顺便休息一下、恢复这三周以来几乎见底的魔力。
之后他便在另外在住宅区随便找了个空的阁楼,休息兼冥想;直到今天太阳升到头顶,他才来到墓地。
今天天气十分晴朗,再加上时序进入夏天,正午的太阳越发炙热,让躲在树荫下的莱恩也感到燥热难耐,再加上不确定公交车是否会准时到站,心中不禁感到有些焦躁。为了分散注意力,他便随意扫视着四周,看见公墓内没什么人,只有远处草皮上的一对老年夫妇站在一块墓前吊念着。
一辆从镇里开出来的公交车停在了路边,车门吱地一声开启,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走下了车,一手虚捧在胸前,好像在小心翼翼地护着什么。
这小姑娘在这里做什么?莱恩看着温蒂娇小的身形走进公墓,这才想起亚历克斯闲聊时曾说过她好像会在几天前度假回来。
莱恩看着公交车发动开上往西的公路,又朝左右看了看,竟找不到大卫或亚历克斯的踪影,心中不禁感到有些奇怪,这两人竟然会放任她自己来到这里?这心也太大了吧。
莱恩不放心温蒂一个人,再加上莫名的好奇涌上心头,便隐身小跑过马路,放轻了脚步偷偷跟在温蒂身后,随着她走过空旷的草地,最后来到靠近森林边缘的某座墓碑前。莱恩为了不被发现,便躲到几公尺外的树丛间,从枝叶缝隙中偷窥着。只见温蒂蹲下,把胸前护着的东西放在碑前,莱恩这才看清那是一朵干瘪的蓝色勿忘我。
哦,那是……乔安娜的墓吗?
“嗨,妈。”温蒂低声说,蹲在了墓碑前,一手撑着腮、另一手不时拨弄地上的杂草,脸上露出一个像是用力挤出的微笑,“我想你了……应该说,我们都想你了。是啊,还在撑着呢……但我们会没事的。”
糟糕。莱恩抖抖耳朵,在温蒂开口后才发现自己不小心靠得太近了,心中不禁升起些许罪恶感。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位失恃的女孩说给自己的母亲听的,不是他该听的。他放轻脚步慢慢后退,想退到温蒂音量范围之外,但耳朵还是控制不住地听到她的声音。
“但亚历克斯最近表现得怪怪的,大概是考试的关系吧,我不知道……爸跟我都不知道该做什么。”温蒂说到这叹了口气,“如果你在就好了,你总是有办法,对吧?……”
莱恩这时已经退出十几公尺,温蒂的声音也渐渐小了下去。他最后躲到二十多公尺外的一颗大树后,望着温蒂的身影,一颗心跟着沉了下去。
他记得亚历克斯说乔安娜过世十一个月了,算算时间,也就是去年八月或九月过世的,也就是说当时温蒂才十二岁──比莱恩自己失去父母的时候还要小上几岁。而乔安娜发病的时间应该还要更早,他难以想象温蒂是怎么度过这一段时间的。就算看起来再怎么开朗坚强,她终究只是个初中都还没毕业的学生而已。
一首流行乐的铃声响起,温蒂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站起身接了电话,说话声隐约传来:“喂?老爸?……啊,对,我还在凯西家……”,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向莱恩躲的方向,让他反射性地钻进最近的树丛中,动也不动地躲着。
“不不不,不用来载我。”温蒂路过树丛,说的话让莱恩听得一清二楚,“我跟凯西等等会去吃冰淇淋,之后我会搭公交车回去了……好,我会小心,掰。”挂掉电话后,她又立刻拨通了另一通电话,“凯西?你还在家吗?……不,我没忘东西,只不过──我爸还没有打给你妈吧?好,那就好,听着,我要跟你串供一下……”,一边说着,一边走向公墓入口。
莱恩看着温蒂渐渐走远,说话声也越来越小,才知道温蒂原来是去在住这附近的凯西家玩,然后背着大卫偷偷跑来这儿的。电话中还在和那个凯西串通,胡编着她们做完功课后又做了什么什么,吃完冰后又去哪儿之类的谎话。
这小妮子,果然跟亚历克斯是兄妹。不说谎则已,一旦有心骗起人来,还真是做得滴水不漏。莱恩忍不住想着,随后钻出了树丛,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冲动,走到乔安娜的墓前。
他看了看地上那朵干瘪的勿忘我,又读了几遍乔安娜的墓志铭,心中又涌出一股复杂的滋味。
他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或者说,他太他妈的清楚了。
他在刚变成猫的头两年,如果有幸睡得着、而且作的还不是恶梦的话,梦到的通常是自己还是人类时与父母的生活。与变成猫之后的生活相比,梦中父亲严厉的规范、不留情面的喝斥似乎都显得可爱许多,就连母亲那不曾诉诸于口、只能藏于眼中的关怀也再再让他于醒来后落泪。
但一切都太迟了。奥德里奇杀死了他的双亲,甚至连遗体都没留下,更遑论墓碑了。母亲死在了奥德里奇袭击那晚,而父亲……
够了,停下,别再想了。莱恩用左掌食指的爪子刺进右掌肉球中,直到尖锐的疼痛占据大脑,打断了自己的回忆。
他一边等着掌上传来的痛楚消退,一边看着乔安娜的墓。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亚历克斯对他所说的话还是有一点说对了──他一直没有对亚历克斯坦承以待。
或许真的有点不公平吧。莱恩知道亚历克斯血脉中的秘密,还有他隐藏最深的心事和烦恼,但这一切却不是出于对方的意愿让他知道的。如果莱恩和亚历克斯立场对调,或许他还做不到自己要求亚历克斯做的,听从一位一无所知的陌生人的指示,去掌握一种连听都没有听过的力量。
也或许……真正让他生气的,是因为亚历克斯说对了,他的隐瞒不是为了保护对方,而是为了保护他自己。想到这里,莱恩不禁叹了口气──他真是个笨蛋,都活了一百多年了,却还是这么冲动。
远处传来引擎声,莱恩回头一望,看见一辆公交车正绕过路旁的转角,开向停靠站牌。他连忙使出变色龙术,同时吐气给自己加速,迈开脚步直接横穿草皮,等他跑到路口时,那辆公交车刚好停在站牌旁,让不知何时等在那里的三位乘客上车。
莱恩趁机看清车身上的公司标示,认出那是到斯波坎的公交车,心中便稍稍松了口气,庆幸自己赶上了。他觉得如果食尸鬼还活着并继续逃跑的话,往南的机率还是比较大的。
通常,司机打开行李厢、让乘客把行李箱放进去的时候,是他溜上车的最好时机,尤其是在这种载客量不大的路线,他可以直接找个没人的位置躲在椅垫下,那些只顾低头滑手机的人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而如果人多的话,他也会选择等乘客把行李放好后,最后躲进舱内,并在到达目的地时,第一个隐身溜下车。
但此时,莱恩看着司机下了车,公交车前门大开,四只脚却不知怎么地凝固在了原地,脑中也想起刚刚温蒂蹲在墓前时的表情、还有亚历克斯昨天在仓库问他关于召唤灵魂的问题。
心中突然冒出的犹豫却让莱恩迈不开脚步,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乘客放好行李、陆续上车,司机也关上车门。公交车慢慢加速,开出公墓。
莱恩在公交车开远后才撤掉变色龙术露出身形,望着消失在公路转角的车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大笨蛋,他心中暗骂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亚历克斯会不会领情还不知道呢。
但总得试试的,再怎么样大不了也只是多浪费一两天而已。莱恩这么说服着自己,辨认一下路名后,朝亚历克斯家的方向走。
半个小时后,莱恩隐身跳进亚历克斯家的院子,从厨房窗户观察,大卫应该是出门工作了,温蒂好像也还没回来。他爬上树,蹲在老位置上朝亚历克斯的房间内看了看,房内也没有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但这让莱恩松了口气。也好,如果真见到面,他想说的话还真不知该如何说出口。他跳上一楼屋顶,伸爪推了推窗户,发现没有上锁后,便两爪使劲把窗户推开一道缝隙,钻进了房间。
他环视房内,想找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言给亚历克斯,跟着看到桌上有几张A4纸,上面写着一些数学公式,看着像是亚历克斯解题用的。
他伸爪压着桌旁的计算纸把它移到桌子中央,正捉摸着要留些什么讯息才好,就想到一个难题。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两只猫掌,不禁叹了一口气。该死,都变成猫一百多年了,什么来头的法师术士没打过交道?什么奇葩的幽灵怪物没扁过揍过?但现在可好……居然要他拿笔写字?真是百年来头一遭。
莱恩抿抿嘴,伸爪想拿出桌角笔筒的原子笔,但短小的指头却连笔身都没办法好好抓住,一连抓了四五次都没成功。最后他又羞又恼,用上另一只猫爪,用像是合掌的方式才把笔好好固定在十根指头间。
莱恩微弓着身,摆动两掌带着笔,在纸上一笔一划把字母写出来,拼成他想约亚历克斯见面的时间跟地点。
这是他睽违一百多年后第一次写字,人立而起让他的背又累又酸,猫掌也不是很习惯维持握笔的姿势,从肩膀到掌心都开始发麻,让写出来的字迹歪七扭八,抖得比大卖场门口的充气跳舞人还夸张。写到后来连肉球都出汗了,黏腻的触感让他在写完最后一个字时就赶紧把笔甩到桌角。
他退后两步,端详起自己的真迹。
纸上写着:“对不起。我们需要谈谈。来我们上次碰面的地点,我会等四十八小时。”
莱恩点点头。很好,这样就只有亚历克斯知道了吧?但他想了想,觉得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加个只有两人才懂的身份证明好了。他环顾房内,最后在书柜上找到印表机用的黑色墨水瓶,又费了一番功夫扭开瓶盖后,把墨水沾满猫掌肉球,对准字迹右下角的空白处用力一按,一个清晰的猫掌印就印在纸上了。
莱恩也懒得去厕所洗爪子,怕把洗手台搞得更脏,便把沾了残墨的掌心在另只脚上抹干净,然后把墨水瓶收好放回原位,跳上窗台正想离开,又觉得看不顺眼纸张摆的位置,便跳回桌上,拉开抽屉想把纸放进去,又担心亚历克斯没发现;想把纸摆到印表机旁边,又觉得这也没比放进抽屉好多少;他又把纸摆到桌角,看了看,又压着它回到桌子正中心。
啊,算了算了。莱恩看着纸上自己的字迹,觉得自己的举动真是蠢得可以。如果亚历克斯还是不相信他,就算他看到了又如何?他是不会来的。
莱恩心中犹豫了一下,叹了一声,还是把留言放在了原位,扭头确认房内一切如常后便跳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