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过龙啸云。
遭遇仇家围堵,他九死一生逃了出来,昏迷在了塞外,被边疆牧民搭救,等身体恢复已经半年有余,他急急忙忙赶回李园,生怕祸及家人。好在旧友赶来护着一家老小。
他谢过好友,心有余悸的抱住扑进自己怀里痛哭的诗音,情不自禁的问道,“表妹,我心悦你,你……你可否与我成婚?”
她秋眸盈水,粉面含春,任谁都品得出她眼中情意。
那年冬天,红梅与红色灯笼交相辉映,宾客与朋友的欢笑声几乎要盖过鞭炮声,刚下过的大雪也无法冻结泼天的喜意与豪情。
李寻欢骑在马上,身后是乘着心上人的轿撵,一眼望去是过命交情的朋友。他被祝贺和善意的调侃声包围,日头那么好,好的前程似锦,一片光明。
他已经有过金榜题名时,可那喜悦也比不得此时此刻洞房花烛。烛光下看美人,如珠似宝。
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孩子,是个调皮的男孩,起名叫李牧音。有时候这孩子犯了错,李寻欢总是对他心软,反而是林诗音,是个严母。
但倘若问起李牧音更喜欢父亲还是母亲……
这孩子回答:因为母亲那么美,所以喜欢母亲。
时光荏苒,昔日的一对璧人携手白头,他们也吵过架、红过脸,年少的时候也因为大大小小的事埋怨过对方,却从未后悔过在一起,也一直相互关爱。
直到斯人逝去,痛彻心扉,才醒过来,明白只是大梦一场。
白瓷酒瓶在桌边放着,美梦却已经逝去了。
因为这场梦,李寻欢更觉得对不起龙啸云。他放弃和诗音在一起的最后一点犹豫,整宿整宿的流连在外,被脂粉和酒水熏得入味,有时半夜醒来都嫌弃自己。
林诗音终于死心,和龙啸云在一起了。
巧合的是,他们大婚当晚也下了雪。大雪压垮了李园唯一一株合欢树。李寻欢拾起这棵树的树枝,带着这唯一属于又不属于李园的东西,离开了保定,去了关外。
他以为林诗音会过得很好。
……
他真的这样认为吗?
他真的从来没有怀疑过,林诗音和龙啸云在一起,会过得很好吗?
以为自己已经醒了的人还在梦中,梦境之外的人看着他又一次蹙起的眉头,失笑摇头。
“怎么就那么别扭?那你就多睡一会儿吧……”
何欢看了看已经空空如也的白瓷瓶,索性将它放在这里,自己推门离开。
霜霜不在,但她的侍女守在门口,见到何欢出来就问,“你又要走了?”
“只是今日已晚,打算回去歇下而已。至于李探花……放在那里不管也罢,让他多吃点苦头。戌时大概会醒,到时候再看吧。”
“怎么,难道他还会像话本子里一样突然醒悟,直接奔回家去求他家里人原谅么?”她明显是觉得不可能。
何欢却笑:“你怎知不会?话本里写的,或许是真的呢?”
“这话说出来神神叨叨,白亏你的好皮囊咯。”小姑娘冲他噘噘嘴。
“因为他为人和善,你就这样编排他,小心被妈妈听到,打你手心。”霜霜此刻上来,开口替何欢解围。
小姑娘做个鬼脸,转身就跑下楼,一过拐角就不见影子。
霜霜看向何欢,“她见你回来,心中欢喜,不然不会这么多话。”
“我见到你们,也很高兴。”何欢道。
“……当时你走,我就知道,你短时间不会再回这里来了。可是我不曾想,你一走就是五年。倒是三五不时地来信,却根本让别人找不到你,信也总寄不到你手里。”
“你不用急着回我,”霜霜看他打算开口,冲他摇了摇头,“你在信里跟我说,家里人照顾你、你过得很好;又学了什么手艺,活的自由畅快,我一个字也不信。”
“你如果过得很好,就不会居无定所不停漂泊;倒是记得用好的信纸和墨写信给我,却每封信都挤挤巴巴,香也熏得杂乱;活的自由畅快?……哼,你倘若是个没心没肺的王八蛋,我倒可以相信你在外面逍遥快活也不回来。”
她说着说着又要流泪,“你这个笨蛋,一直都是这样,只知道关心别人,却从来不知道别人有多关心你。”
何欢有些慌乱地替她擦眼泪:“怎么说着说着又哭了……我如今真的过得很好,没骗你。此次还想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去洛阳那边,开个女学。你不是一直都想办女学么?”
霜霜闻言,抬起头看他,泪光闪闪中透出些恍惚,想起什么似的,叹口气道:“原来你还记得……不过是曾经的戏言,除非大赦天下,我哪里能出去。”
她因皇帝亲小人远贤臣、父亲被冤下狱,女眷充作官妓,与其他人不同,无法轻易离开这里。
何欢却道:“只要你说愿意,我就有办法。”
她愣住了,半晌才问:“你……若害你陷进麻烦里,我倒宁愿不做。”
“不会。”何欢笃信道。
霜霜仿佛才发现,他已经长得极高,肩宽也不似曾经少年模样,而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了。
“你这趟回来,精气神都大不一样……真是变了,”霜霜看着他,眼中似有欣慰,“你有这个心,我就很满足了。至于女学……你、你容我再想想。”
“好罢,只是你要知道,我总会支持你的。”何欢认真道。
何欢离开销金窟前,回首再度望向这条街。
脂粉、酒香,伴随靡靡乐器和歌声,舞姬旋转时鼓点应和舞步、金铃在腰间晃动迷乱人眼。高烛照红妆,灯火通明中,无形让人忘记原本身处黑暗。
他有时候,会不确定人的接受程度,因此规劝自己,要一步一步地、慢慢地来;可这世上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都在告诉他,时间会飞快改变人的模样,若太慢了,只怕会来不及。
随即,他想到霜霜的话,自己在心中思忖:我的变化也很大么?原来,哪怕是树,在人群之中,也会逐渐被人群影响。
……
李寻欢又是两天没有回家。
林诗音在一旁闷闷不乐,何欢在书房写字,她说好在一旁做女工,结果半天只绣出一枚竹叶。
随后,她放下绣架,郁闷问道:“你之前说要带我出门见识,还作不作数?”
何欢放下笔,看向她:“怎么,你想出去散散心?”
林诗音道:“整天待在这儿,难免触景伤情。”
何欢沉思片刻,“那等给他烧完纸,我带你出门走走。”
林诗音闻言,又犹豫了。
“大哥他……如果在这儿,又会说什么呢?”林诗音轻声问。
“如果他在,打从一开始,寻欢就不会认龙啸云作义兄吧?”何欢轻笑一声,“不然,让他怎么称呼龙大侠?”
“也是,不过无谓妄想。”林诗音小心看一眼何欢,“你好像……真的放下了。”
何欢搁笔,将晾干的信纸折好收起来。
他听出林诗音语气中清浅的埋怨,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大约是她本身过于长情、又与那人是亲眷关系的缘故,所以对于何欢会放下李斯影一事有种难以置信的不满。也正是如此,她才会在李寻欢“抛弃”她这件事上这样看不开。
何欢只当做没听出来,认真回答她:“太多感情掺杂在一起,我也以为自己会如鲠在喉,时时放不下。但好像,时间就是能磨平一切,以前觉得多要紧,如今再想,也不过是曾经。”
不过是可以随口提起的曾经。
李斯影不如一开始那么照顾他,大概和王怜花一样,一开始的新鲜劲儿下去了,就懒得再管。何欢不觉得这有什么。这天雪化得差不多干净,何欢披上斗篷去赏梅花。
正好遇见李寻欢和林诗音。小小的林诗音看见有外人来,躲在李寻欢身后,悄悄探头去看何欢,像只小猫。
何欢想:他们看起来更喜欢两个人待在一起,就冲他们点点头,要转身离开。
还是李寻欢先搭话:“你这斗篷的纹样,跟我哥哥惯穿的好像。”
何欢又转回身来,有些不解:“斗篷纹样,还有不同么?”
“有啊,我和诗音爱用云纹的,你和大哥的斗篷用的都是飞禽纹,应当是他给你选的吧。”
何欢看了看身上的料子,露出笑来:“我也很喜欢鸟。”
他去找李斯影,正巧李斯影在书房里发呆,没有在做事。
他从支棱着的窗户里探进半个头,道:“大哥。”
李斯影被他吓得一个激灵,猛地站起身来,膝盖磕在桌角上,痛得他轻呼一声。
何欢见状,单手撑着窗棱一下翻进来,扶住踉跄的李斯影。
“对不起,大哥,吓到你了。”他道歉。
“没有,是我在想事情太出神了,不怪你。”李斯影被他扶着,有些僵硬地坐回椅子上。
“你磕的厉害吗,要不要冰敷一下?”何欢问。
“不必了,并无大碍。”
“那就是有小碍吧,不要讳疾忌医啊。”何欢道。
饶是李斯影心头装着事,也不免被他逗笑,“怎么就到讳疾忌医的地步了?好好好,我现在就回去处理。”
随后,他又问:“所以,小欢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何欢眨眨眼睛,抬头看他,露出高兴地笑容:“哦,我想谢谢大哥给我做的斗篷,我很喜欢。”
“我喜欢飞鸟。”
在天际自由盘旋的白鸟,落下一片洁白的羽毛,轻轻挠了挠俗世凡人的心房。
李斯影终于没忍住,抬起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道:“那就好。我也很喜欢……飞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