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桂脸上的表情顿时就有些复杂了,她似乎是感动,又似乎是无措,或许还有几分尴尬罢——密斯玫愿意把她当做自己人,这当然是很好的,毕竟密斯玫三块银洋一个月地雇了她来,那么,她身为仆人,哪里敢认定自己和密斯玫算得上是“我们”?
但相比她,那位宋小姐,好像更不配和密斯玫成为“我们”。
那只是一个在伴舞女郎界已经算是老大姐的普通舞女啊!她何德何能来帮助红歌星密斯玫?
阿桂瞧着,自家主人大抵是在嘴硬,她就是看在宋小姐提醒了她“史太太”是个棘手角色的份上,决定要报报恩,却又因这种“报恩”在她们这样的人看来过于天真可笑,才找了个“宋小姐一定是个不一样的舞女”这样的理由。
——她能有多不一样?
真要是有什么不一样,怎么会在“珍宝”关门后找不到下家坐困愁城呢?密斯玫请周老板聘她的时候,她家都快断顿了!
既然是密斯玫把这位宋小姐从阖家饿死的困境中救了出来,宋小姐就该感恩戴德。
要不然呢?冰雪花里,可也不缺给歌星伴舞的年轻姑娘!
阿桂如此看,就很是不能理解密斯玫为什么对宋小姐这样客气:甚至连周老板带她去那些富贵人家才能踏足的场子时,密斯玫都要带着宋小姐!
自然,作为一个小女仆,且是以“心眼子多”的形象出名的南边小姑娘,阿桂是绝不会在别人面前表达出对另一个人的不屑的:她对宋小姐也客气,可是,在那些公子哥儿们出没的富贵场合,宋小姐一点儿也不清楚自己的身份,竟然打扮得格外妖艳,要抢密斯玫的风头!
阿桂很不高兴,私下里就同素婉说:“密斯玫,不是我说人坏话,那个宋小姐,实在不算好人,她总是打扮得压你一头,实在触气!你瞧,周老板带你去的地方,往来都是社会名流,我想他是打算给你扬名的——这分明是两利的好事情,你为什么不高兴打扮起来?又还带着宋小姐往来,白白叫她在那些先生太太们中间招摇!”
素婉说:“我扬名又有什么好处?”
“你名气大了,别人就不敢欺负你啊。”
“可是我要靠他们做大名气的时候,就不会被他们欺负吗?”
阿桂愣住了:“但是,这是不一样的,他们体面人,欺负人,也得有个限度——而且他们也没有怎么欺负宋小姐啊。”
素婉说:“宋小姐是宋小姐,我是我,他们不欺负宋小姐,未必不欺负我。难道你没有发现吗,宋小姐和谁接触过,他们对我就礼貌起来了。”
阿桂想了想,眉头越皱越深,最后还是摇头,她说:“我没有看到,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
素婉也不确定为什么。
她第一次带着宋小姐一同“出席”舞会时,是存了试探的心思的:她怀疑宋小姐身后有平城的某些势力在,否则以她的年龄,早就不该在珍宝歌舞厅拿旱涝保收的陪舞薪水了,更不大可能知晓小玉桃□□的事情。
恰好这次宴会做东的,是平城有名的高五爷——周老板说,高五爷是个最仁善不过的绅士,德高望重,很乐意调停平城各路小辈之间的争斗。譬如她密斯玫得罪了那位史老板的外室罢:固然,有他老周在,那个聒噪的老鸨也不能把她怎么样,但要是能有高五爷发句话,那婆娘还不得咬碎了牙齿,从此对密斯玫毕恭毕敬吗?
因此密斯玫很该跟他一起去!
素婉听着这话,也便听出了几分弦外之音:真要是什么双手干净的绅士,哪能一句话就叫混在江湖里的老鸨老实呢?
她便说:“我也想带着宋小姐一起,周老板,要说得罪那个人,宋小姐为我得罪她,那才算是得罪狠了。”
周老板自然也无不可:宋小姐的相貌很艳丽,说实在的,她也就是廿五六岁,在宴会上自然不算太大,那么带着她也就不算丢人。
但当宋小姐真打扮成一朵红牡丹般出现,又在高五爷的场子里摇曳生姿的时候——周老板就牙疼一般吸了一口气:“密斯玫,你是怎么和这么个狐狸精好上的?你瞧瞧,你瞧瞧她那样儿!你呀,这可是失策了,她这不是抢你的风头吗?你就,你就……你看看你,你这打扮,你这……唉!你也太不争了!”
他话是这么说,可素婉瞧着,他是一点儿也不生气的。
宋小姐自有十几岁的年轻女孩子比不上的风情,而只要能叫手中撒漫惯了的贵客们乐于去冰雪花捧场,周老板可不介意他们是为谁来。
毕竟,宋小姐可是对着高五爷都能言笑嫣然的主儿,换了别人——哪怕是大明星密斯玫,都多少有几分拘束,而高五爷显然更欣赏大胆又妩媚的宋小姐呢。
他们离场时,高五爷很讲究地给女士们都送了礼品,密斯玫收到一对珍珠耳环,而宋小姐收到一大捧开得很是炽烈的玫瑰花:在这么个滴水成冰的冬天,这么一大捧鲜花还真不见得比珍珠耳环便宜呢。
周老板瞧在眼中,若有所思,此后什么场子都愿意带着她们二人了。
密斯玫是红歌星,自然是可以矜持一些,她是个冰雪美人,打扮得素净,笑容也淡,声音也懒,而宋小姐是一团活跳跳的火苗儿,明艳娇俏,走到哪里便能将绅士们的目光带到哪里——多好的一对姐妹花!
他甚至为宋小姐不擅唱歌而深感遗憾!要是她也会唱歌,这两个站在一起,岂不就是红白玫瑰了!整个平城,还有谁家的歌舞厅能凑齐这样两朵花呀!
宋小姐可比密斯玫还引人爱呢,照周老板看来,若是密斯玫先出现,绅士们总是要在她身边往来一番的,可只消宋小姐也出现,走过几个照面,那些年轻的公子哥儿们,对密斯玫也就没太大的兴趣了。
周老板还悄悄暗示素婉,她可以努努力,压过宋小姐一头。
争奇斗艳,才是好花。
但素婉听了也就听了,她才不会去做这种努力——她有眼睛,且她的眼睛,比周老板的还好些。
她看见宋小姐在一些“贵人”面前,全然是个美貌又风情的小女人,但在另一些“贵人”跟前,她虽然还在笑,但那笑容既不妩媚,也不讨好,反而有十分的自信。
那不是一个卑微的、应当以美色和笑容讨人喜欢的舞女应该有的表情。
能做这一行的人,她过往的人生里能有什么事情给她这种自信呢?
恰好对方在此刻,往往也会有些“贵人”所不该有的表现:他们不会露出被冒犯的神情,反而是很有分寸地客套几句,便彼此点点头,结束对话了。
这一切,素婉见得越多,越是相信,这些人大有可能是早就认识宋小姐的。
但她到底不能说出什么来:倘若宋小姐与这些能出入舞会的“青年才俊”相熟,并且在他们面前也无需自卑,那么,使他们一同受到影响的势力,就不是她该轻易开口去问的。
只是,若她走过去,不经意地问一句:“姐姐原来在这里,这位先生是……?”
那么宋小姐也会为他们介绍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