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和温知行分手。”
容朗语气慢悠悠的,半点不似说笑。
第二:“当我女朋友。”
安荞听得这话,眼睛倏地睁大,直勾勾看着他,满脸不敢置信,皱着眉脱口而出:“你疯了?”
“我没疯。”容朗淡淡回,“我从不会随便帮人,你又不是我熟稔的人,凭什么帮你?帮自己女朋友,倒也算天经地义。我总不能平白为了一个陌生人欠人情,我又不是你们学校的领导,一句话就能敲定名额。”
他顿了顿,补了句:“旁人问起我和你什么关系,我说只是朋友,谁信?我的朋友,还犯不着让我费这劲弄交换生名额。”
安荞想也没想,当即摇头:“不行。”
容朗挑眉,“为什么不行?怎么,你就这么喜欢温知行?据我所知,你们认识的时间,好像也不算长。”
安荞心头微怔,看来他和温知行是认识的。
也是,温知行的圈子,本就和他这类人有所交集,知道自己和温知行相识不久,倒也正常。
安荞被他这话气笑了,只觉他这想法荒唐至极:“你身边会缺女人?想巴结你的,怕是排着队吧。”
“是不少。”容朗坦然承认,眼底却掠过一丝玩味,“但那些女人,从来不会往我身上泼酒。”
安荞一时语塞,只觉得这人怕不是个受虐狂。
她再次坚定摇头:“不可能。”
“怎么?”容朗追问,“你就这么喜欢温知行,还想着嫁给他?”
他话锋一转,竟像是在跟人比试着什么,语气带着几分自得,活脱脱一只开屏的花孔雀:“不过话说回来,我和温哥比,也未必差。起码我没孩子,没结过婚,还比他年轻。”
这般主动推销自己的模样,于容朗而言,怕是头一遭。
毕竟从前在他眼里,女人大抵不过是无关紧要的附庸,何曾用得着他这般耐着性子费口舌。
打从上学起,他便对女人没什么兴致。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于他而言本就毫无意义,他骨子里偏爱着挑战。
周遭向来围着趋之若鹜的女人,久了,他甚至觉得女人聒噪麻烦,身边的朋友清一色都是男性,但凡有女人的场合,他都避之不及,连多看一眼都觉烦躁。
在国外留学的那些年,他的圈子更是清一色的同性,连个异性的身影都少见。
那阵子他甚至觉得自己得了厌女症,还特意找过心理医生疏导,这般状态,过了许久才慢慢缓解。
也正因如此,他不是没谈过恋爱,却次次半途而废,最长的一段,也没超过半个月,谈着谈着就觉腻烦,提不起半点兴致。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对哪个女人有过这样的心思,更别说主动要求一个女人和自己谈恋爱。
“你也知道自己很优秀,想当你女朋友的人多的是,完全没必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安荞说得认真,她觉得容朗是在开玩笑,哪有人会这般突兀地提这种要求。
她有几分姿色,可像容朗这样的人,见过的绝色美女数不胜数,又怎会真的看上自己。
“你可以慢慢考虑,不用立刻答复。况且做我女朋友,你不吃亏,温知行能给你的,我一样能给;他给不了的,我也能。”
安荞轻嗤一声,抬眼看向她:“温知行能和我结婚,你能吗?”
这也是她当初挑来选去,最终选定温知行的缘由。
温知行的家世性情,乃至他与家人的相处模式,都是能让她顺利嫁入的最大底气。
其他豪门子弟,或多或少都会受家族掣肘,或是被安排联姻,或是讲究门当户对,唯有温知行,他的婚姻可以自己做主。
容朗闻言微怔,显然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
安荞瞧着他这副模样,心里已然有了答案,勾了勾唇角:“不行吧?看来温知行能给我的,也不是你全都能做到的。”
说完,她低头看向手机,径直按下了打车确认键。
容朗皱着眉,回过神来追问:“怎么,你还真想嫁给温知行?”
“我为什么不能嫁给他?”安荞淡淡回。
容朗忽然笑了,语气里带着几分讥诮:“你是认真的?”
“无比认真。”
“这么喜欢给别人当后妈?”
这话戳得安荞心头一沉,她抬眼冷冷瞥他:“这与你无关。况且就算当后妈,也比给人当小三强。”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一声汽车喇叭响。安荞低头核对了下车牌号,正是自己叫的车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