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点,林祝夏难得早醒,毫无困意的双眼一下便锁定趴在枕头旁的一团黄色背影上。
顾时茂并没有天生阴阳眼,为了方便他看到罗小路,并且为了方便罗小路在白天也能出门当牛马,不受阳光限制,这套房子经过改造,四面八方都贴了符篆,很是适合鬼魂居住。
小动物的魂魄比人魂更敏感,斗金是只聪明的小猫,自然知道这套房是块风水宝地。
圆滚滚身体呈半透明状,林祝夏伸手,隔空虚摸,心里是说不出的难过。
小动物的魂魄和人不一样,它们不能在阳间待太久,否则无法入轮回,甚至于因为其魂魄比人魂微弱,更容易魂飞魄散。
“等晚点,爸爸亲自送你去地府。”
斗金摇摇尾巴,这是拒绝的意思。
“不行,就这么说定了。”
斗金一身功德,下辈子大概率能投胎成人,就算不能,下辈子定也幸福无忧。就算他再不舍,也希望孩子未来过得好,而不是强留在身边,任其魂飞魄散。
心里压着事,虽然身体还觉得疲惫,但林祝夏毫无困意,他起床洗漱,悄然下楼去打包快递。
昨天有事耽搁了,快递还没送,得连着今天的一起送去。
遵时已经到了店里,他的工作是每天上午收拾打扫,只要打扫干净就能下班。
堂堂鬼族少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压根就没干过这种活,别说拖地,他连地都扫不干净。
不过这并不是一个没法解决的问题。
来阳间前,他顺手抓了只小鬼,委以重任。
注意到天花板传来细微的脚步声,遵时抬手一挥,一道一人高的口子赫然划破虚空出现,小鬼连叫都来不及叫,一脸懵逼闪现回老家。
裂缝再次打开,化形成和原本模样截然相反的鬼族少主伸手:“你手上的扫把,还我。”
小鬼赶紧爬起身,双手奉上。
捂着发痛的屁股,他一点儿也想不通:“……现在经济有这么差吗,连鬼族少主都去阳间打工了。”
脚步声渐近,遵时赶紧把扫把畚箕放回一处,佯装亲手打扫完的样子,他背对着门,面上不显,胸口的心脏却不知为何加快,好像、好像有点迫不及待似的。
身体奇怪的反应让遵时嘴角绷成一条直线,脸色更冷了。
脚步声不知为何突然停在门口,超出常人的耳力甚至能听到对方脚尖在地上轻碾的摩擦声。
林祝夏有点不好意思。
昨天温时帮了他,还见过他哭,作为老板,实在有损威严。
温时不是顾时茂,在后者面前他哭鼻子一点儿也不丢人,两人一起长大,他不是没在顾时茂面前哭过,但温时不一样,主要男人嘛,都好面子。
花了点时间做足心理建设,林祝夏慢吞吞走进门,清了清嗓子道:“来、来了啊。”
遵时轻声“嗯”了一声,缓慢侧过身,目视前方的视线并没有落在一侧的人身上,他一脸冷酷地走到柜台,拎起桌上的袋子,伸手一递。
“奶茶。”遵时的手很大,骨节分明,粗长的食指勾着塑料袋,勒出一道白痕,许是两杯奶茶的重量不轻,微微颤动着。
对上疑惑的双眼,遵时喉头一动,解释的话和他的心跳一样,莫名其妙从嘴里讲出来:“店员说这是他们店最热销的两款,不知道你爱喝什么,买了一杯奶茶一杯果茶……咳,谢谢你,给我这份工作。”
遵时眼眸低垂,些许不自在完美掩饰,波澜无惊的模样好像是在说一件稀疏平常的小事,他伸手再次往前一递,又道,“买了你喜欢的全糖正常冰,尝尝?”
林祝夏眨眨眼,他的员工好像在安慰他?
他没拒绝对方好意,再加上他口水看到奶茶自动分泌,嘴巴馋了。
打开奶茶,林祝夏猛吸一口,软糯珍珠和浓郁茶香充满口腔,塞得嘴里鼓囊囊的,像只嚼嚼嚼的小仓鼠。
昼伏夜出久了,他皮肤很白,阳光温柔地洒在他身上,映出脸上细小的绒毛,泛着点光线的暖色,像颗水润可口的水蜜桃。
遵时买的口味正对林祝夏心头好,他又猛吸一口,唇上沾了层水渍,亮亮的,天生微笑的唇形看起来更甜了。
遵时眼睫一颤,在眼角投下一片慌乱细碎的阴影,他赶紧垂下眼帘,状似如常,却又忍不住再次悄悄抬眼,正好撞见一小截舌头从林祝夏两瓣唇间伸出,舌尖极快地舔了一下嘴角。
遵时赫然转过身,感受着电流莫名从脚底蹿起,以极快的速度流窜到四肢百骸——
他真的变得很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