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小说免费

繁体版 简体版
全网小说免费 > 烬州志 > 第22章 信不可私

第22章 信不可私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四、增设“信察司”,由寒门学子轮值,专查信局内部舞弊——连我本人,亦在其监察之列。

朝野震动。

御史大夫颤声问:“沈公……此非自缚手脚乎?”

沈砚望向窗外——

陆机正带孩童清扫信局台阶,老妪坐在檐下教盲童辨纸,赵九在廊下晒券。

“若无人能查我,”他缓缓道,“则我与七大世家,又有何异?”

▍史馆新律

崔九娘在《实录》补记:

“安国四年九月,信局初现私弊。

或曰:新制方立,何忍自剜?

砚公曰:‘信如清水,容不得半点私垢。’

遂斩王守义,立信察司,自置于监察之下。

臣观之,始知新天之难——

不在破旧,而在守新;

不在立信,而在信不可私。”

搁笔时,窗台轻响。

一枚新铸铜牌置于粗布上,刻四字:“信察司·首”。

远处,信局门前,一块木匾悄然挂起,墨迹未干:

“天下之信,公器也,不可私授。”

风过,吹动檐下孩童诵读新编《信律》:

“券可仿,链可断,

唯公心,不可篡。

守信者,先守己;

信天下,先信民。”

而在神京某深宅,七大世家家主围坐。

一人冷笑:“沈砚自断臂膀,不足惧。”

另一人却凝视手中被追缴的黄金券,低语:

“不……他是在告诉所有人:

在这新天之下,连‘信任’本身,都不能成为特权。”

月升,照见信局灯火如星。

沈砚独坐院中,手中握着那枚折断的铜牌。

陆机走近:“先生后悔吗?”

“不。”沈砚将断牌埋入院中梅树下,“今日断一牌,明日才有人敢信一券。”

真正的制度,

不在于它能给予多少人特权,

而在于它敢剥夺谁的特权。

信不可私,

故可公行天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