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设“信察司”,由寒门学子轮值,专查信局内部舞弊——连我本人,亦在其监察之列。
朝野震动。
御史大夫颤声问:“沈公……此非自缚手脚乎?”
沈砚望向窗外——
陆机正带孩童清扫信局台阶,老妪坐在檐下教盲童辨纸,赵九在廊下晒券。
“若无人能查我,”他缓缓道,“则我与七大世家,又有何异?”
▍史馆新律
崔九娘在《实录》补记:
“安国四年九月,信局初现私弊。
或曰:新制方立,何忍自剜?
砚公曰:‘信如清水,容不得半点私垢。’
遂斩王守义,立信察司,自置于监察之下。
臣观之,始知新天之难——
不在破旧,而在守新;
不在立信,而在信不可私。”
搁笔时,窗台轻响。
一枚新铸铜牌置于粗布上,刻四字:“信察司·首”。
远处,信局门前,一块木匾悄然挂起,墨迹未干:
“天下之信,公器也,不可私授。”
风过,吹动檐下孩童诵读新编《信律》:
“券可仿,链可断,
唯公心,不可篡。
守信者,先守己;
信天下,先信民。”
而在神京某深宅,七大世家家主围坐。
一人冷笑:“沈砚自断臂膀,不足惧。”
另一人却凝视手中被追缴的黄金券,低语:
“不……他是在告诉所有人:
在这新天之下,连‘信任’本身,都不能成为特权。”
月升,照见信局灯火如星。
沈砚独坐院中,手中握着那枚折断的铜牌。
陆机走近:“先生后悔吗?”
“不。”沈砚将断牌埋入院中梅树下,“今日断一牌,明日才有人敢信一券。”
真正的制度,
不在于它能给予多少人特权,
而在于它敢剥夺谁的特权。
信不可私,
故可公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