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他们已经是两个亭亭玉立的小少年和小姑娘了。
林知予长高了不少,马尾辫扎得高高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沈让也长高了,坐在轮椅上看不太出来,但站起来的时候,已经比林知予高半个头了。
五年级暑假,沈让又做了一次手术。
这一次比上次顺利。拆了架子之后,左腿明显更有力了。他已经可以拄着拐杖,走出家门,到小区门口的小卖部买点东西,或者在院子里慢慢地遛个弯。
林知予趴在窗台上看着他走。一步,两步,三步,拐杖点在地上,稳稳的。她看着看着就笑了,回头冲屋里喊:“爸!陈妈妈!哥哥走到那棵大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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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时候,两个人一起考进了市里的重点中学。
离家稍微有点远,林爸爸就让司机老张每天接送。早上七点出门,下午五点接回来,风雨无阻。
“我想在学校里拄拐。”沈让说。他从没提出过什么需求,这是第一次。
那天晚上,一家人坐在客厅里,讨论这件事。沈让坐在轮椅上,陈阿姨坐在他旁边,林爸爸靠在沙发上,林知予盘腿坐在地毯上,手里捧着一块西瓜。
“学校里拄拐?”陈阿姨说,“我不放心。走廊里人多,万一挤着你,摔了怎么办?”
“我会小心的。”
“操场那么大,从教室到食堂那么远,你走得动吗?”
“走得动。”沈让说,“我在家练了这么久,可以走二三十分钟了。”
陈阿姨没说话,但眼眶已经有点红了。
沈让看着妈妈,沉默了一会儿,放软了声音:“妈,我就想在校园里能自己走一走。不是一直拄着,累了就坐轮椅。但我想试试。”
林爸爸看看沈让,又看看陈阿姨,没急着开口。
他转向地毯上的那个:“小予,你怎么看?”
林知予正啃西瓜啃得满嘴汁,忽然被点名,愣了一下。
“我?”她咽下西瓜,“我无所谓呀,哥哥拄拐还是坐轮椅都一样帅啊。”
林爸爸:“……”
陈阿姨:“……”
沈让低下头,嘴角弯了弯。
林知予继续说:“你们定。”
最后沈让妥协了。
“先坐轮椅去吧,”他说,“看看学校环境再说。”
陈阿姨松了口气。
那天晚上,林知予敲了沈让的房门。
沈让正在看书,看见她进来,放下书。
“哥,”林知予爬到他床上,盘腿坐下,“我就知道最后是这个结果。”
沈让看着她:“为什么?”
“因为哥哥就是好说话啊,”林知予说,理所当然的,“妈妈一哭你就不忍心了。”
沈让没说话。
林知予看了他一会儿,又说:“哥,没事。我知道你喜欢走路。”
她顿了顿:“你现在做了两次手术了,我也觉得你可以的。咱们先看看学校的环境,教室在一楼,应该还行。食堂和操场要是太远,咱们再想办法。我帮你跟妈妈说。”
沈让看着她。
她比妈妈还理解他。
“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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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中学果然和小学不一样。
一进校门,就能感觉到那种氛围。走廊里贴满了各种竞赛的喜报,墙上挂着名人名言,连下课的时候,都有人在教室里埋头做题。
校园确实大。林知予仔仔细细考察了几天。
她跑来找沈让,趴在他的课桌上说:“哥,我跟妈妈说好了。妈妈说可以试试,但得让我跟着你,万一摔了好去扶。”
沈让看着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哥?”林知予歪着头看他,“高兴吗?”
沈让张了张嘴,声音有点涩。
“高兴。”他说。
……
学霸站起来走路这件事,在初一年级炸开了锅。
其实开学第一天,沈让就已经出名了。坐轮椅来上学的人不多,何况他坐在那儿安安静静看书的样子,本身就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后来不知道谁传出去的——小学同学说的——说这个沈让,小学六年,考试从没掉出过年级前三。
“学霸”的帽子就这么扣上了。
但那时候他是坐着的。
现在他站起来了。
那天早上,林知予陪着他从教学楼门口开始走。沈让拄着双拐,先把左腿迈出去,拐杖点地,稳住,然后把身体跟上去,右腿轻轻拖着,点一下地,再迈左腿。
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稳。
林知予走在他旁边,不远不近,刚好能在他万一晃的时候扶一把。
当然,将残疾暴露于人前,难免会引起一番议论。
林知予听微微说了一些。
她知道哥哥的右腿是什么样子。细细的,软软的,比左腿短一截,走路的时候只能轻轻点着地,使不上劲。外人看起来,确实不太好看。
但她还知道……
沈让的右腿,以前是一点力气都没有的,完全不能动,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现在呢?大腿有了一点力气,躺着的时候,已经能水平移动一点了。大腿也能微微抬起来一点。医生说,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这些,外人不知道。
他们只看见“不好看”。
林知予拍拍微微的肩膀:“没事,让他们说去,没传到我哥的耳朵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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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八卦也是瞒不住的,也没必要瞒。
林知予和沈让,一个姓林,一个姓沈,整天形影不离,说是兄妹,但长得又不太像。开学没几天,就有人凑过来问了。
“林知予,沈让是你亲哥吗?”
林知予正在整理书包,头也没抬:“不是。”
“那是表哥?”
“也不是。”
“那你们怎么住一起啊?”
林知予抬起头,看了问话的人一眼,语气很平常:“我爸娶了他妈,所以他现在是我哥。”
就这么简单。
这个年代,离婚重组已经很普遍了,电视里也都这么演。林知予后来粗略数过,班上同学的父母没有离婚或者据说正在闹离婚的,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所以这种家庭构成,大家见怪不怪,根本没人当回事。
大家比较好奇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你们家氛围怎么那么好啊?”
有人这么问过林知予。当时课间,她身边围着一圈人,不知道怎么就聊到这个话题了。
“我爸和我妈也离婚了,”一个女生说,“后来都再婚了,我跟着我妈。但我那个异父异母的弟弟天天跟我抢东西吵架,烦死了。”
“对啊,”另一个接话,“我表姐家也是,她说继父对她还行,但就是怪怪的,不像亲生的那样。”
他们看着林知予,眼神里有点羡慕。
林知予眨眨眼,想了想,然后笑了。
“嘿嘿,”她故作深沉,“缘分吧。”
就这么打发了。
没人敢去问沈让。
……
有一次放学,俩人在校门口吃冰激淋。
林知予忽然说:“哥,你好严肃哦。”
沈让愣了一下:“有吗?”
“有啊,”林知予在他旁边,一蹦一跳的,“他们都怕你,除了问题目,别的不敢问。”
沈让吃着冰激淋,没说话。
“你知道他们怎么说你吗?“林知予笑嘻嘻盯着他说,“说你坐在那儿看书的样子,像一尊佛,不敢打扰,”说着夸张地捏住拇指和食指,在眼前比出一个佛手。
沈让忍不住笑了:“哪有那么夸张。”
“真的真的。”
“那……你怕我吗?”
“当然不怕,你最心软了,”林知予想当然地说。
沈让看着她。
“不过……我就怕你不高兴,”林知予说,声音轻了一点,“怕你难受。别的不怕。”
沈让没说话,他吃完了冰棍。林知予接过塑料纸和小木棍,扔进垃圾箱。等张叔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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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秋天来得有点晚。
十月的某一天,一场秋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宿。林知予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雨声,像有人轻轻敲了一夜的窗。早晨醒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一阵西风吹过,黄叶簌簌地落,贴在湿漉漉的地面上,铺成一片斑驳的锦。
林知予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看见那辆熟悉的车拐进小区。天还没完全亮,他们穿着校服坐在车里,缓缓驶入新的一天。
到了校门口,张叔稳稳地把车停在路边,沈让从后座下来,和张叔告了别,撑着双拐,沿着熟悉的路往学校走。
他突然有点后悔,后悔自己的逞强。这条路他们已经走了很多遍,但今天格外难走。
沈让走得很慢。拐杖每次落下,都要先试探一下,生怕踩在倒扣的落叶上——那种叶子看着干爽,底下却滑得很。他的眉头微微皱着,目光一直盯着脚下的路,每一步都小心翼翼。
林知予走在他左后方,没有说话。
陪沈让走路的时候,是她最安静乖巧的时候,从来不叽叽喳喳。这是他们之间心照不宣的规矩——他需要专心走路,不能让他分心,要说话,就停下来。背着双肩包可以,但绝不让他手上额外提东西。她就在旁边安静地陪着。需要扶的时候他会说,不说的时候她就跟着。
走了几步,沈让忽然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