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予没读研。
她和顾彬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正在他家里蹭饭。顾彬做了两个菜,她帮忙摆碗筷,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聊。
“我一个读市场的读什么研,”林知予夹了一筷子菜,说得理所当然,“我就应该尽快到市场里去。何况我从小就不爱读书,读得好全是为了让我哥省心,外加天资聪颖。”
顾彬正喝水,差点被呛到。
他咳了两声,放下杯子,看着她:“知道你自信,但还是会被你语出惊人震撼到。”
林知予瞥他一眼:“顾彬哥哥,你在国外待久了,成语不行了。语出惊人是指说了什么超常规的事情,而我只是陈述事实。”
顾彬无奈地笑了:“好好好,事实。”
他顿了顿,又问:“你不回国吗?”
林知予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夹菜。
“不了,”她说,语气很平常,“我哥心思重。我回去,他压力大。”
顾彬看着她,没说话。
这些年,她连探亲都没回去过一次,好手好脚的,怎么狠心成这样。
“美国也行,”林知予说,“适合我。”
……
她真的在美国找了工作,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做市场营销。干得风生水起,一年多就欧洲美国跑了个遍。老板赏识她,同事喜欢她,升职加薪一样没落下。
男朋友,再没找过。
不是没人追,是她不想。
没意思。
没有比沈让好的。
……
顾彬后来结婚了,和一个白人女孩。
婚礼不大,请了些朋友。林知予去了,看着那个金发碧眼的姑娘挽着顾彬的手臂,笑得一脸幸福。
顾彬那天喝了一点酒,拉着她说了几句话。
“老外不在意我残疾,”他说,“一点也不在意。我和她在一起很舒服。”
他顿了顿,看着她:“中国来的女孩子,个个心气高,找瘸子是不可能的。你是唯一的例外。”
林知予笑了笑。
“谢谢你啊,”她说,举了举手里的杯子,“可我的小瘸子却不要我。”
她喝了一口,又说:“过几年我也找个白人去,哈哈。”
顾彬看着她,没说话。
他知道她在笑,但眼睛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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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让读研读得风生水起。
他本来就聪明,又肯下功夫,导师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本科的时候拿奖学金,研究生的时候还是拿奖学金。发论文,做项目,参加学术会议,一步一个脚印,走得稳稳当当。
他还一直在上数学系的课。
周湛出国之后,他偶尔会和周湛视频,聊聊近况。周湛在加州晒得黑了一圈,问他:“你怎么还在上数学课?你不是学商科的吗?”
沈让说:“兴趣爱好。”
周湛在屏幕那头笑:“兴趣爱好,说得跟买菜似的。我在这边累死累活,你在那边兴趣爱好。”
沈让也笑了。
他越长越好看。这话是周湛说的,也是他那些同学说的。研究生院里有不少女生倒追他,有本系的,有外系的,有学妹,有同级。他都礼貌拒绝。
踏踏实实做学问。
沈让其实把自己照顾的并不是太好,学习很累,研二开始,又提前参与了一些林爸公司的业务,他没去公司,只是帮林爸写方案,虽然不多,但足以把他的时间占满。
忙碌的生活让他的右脚到了下午就经常是肿的,但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
有一次他回家吃饭,陈妈妈又开始催了。
“让让,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对象了。”
沈让低着头吃饭,没说话。
林爸在旁边帮腔:“是啊,小予我们是管不了了,让让还是懂事的,怎么到了这个岁数也不找对象?该提上日程了。”
沈让说:“功课忙。”
陈妈妈叹了口气:“功课忙功课忙,你什么时候能不忙?”
沈让没再接话。
林爸和陈妈妈对视一眼,没再说什么。
他们不是不知道两个孩子早年的心思。都是过来人,年轻人情窦初开,一眼就懂。但这些年俩人分道扬镳,隔着的除了一个太平洋,还有日夜颠倒的时差。林知予连大学毕业都没回来过,俩人根本没见过面。
他们早就放下心,自然认为他们各自生活了。
沈让吃完饭,回到自己房间。
那两只娃娃还在屋里。大熊和粉兔子。
他坐在床边,看着它们。
想起那年她走的时候,把它们抱过来,说“哥,这俩是你的兵,以后归你调遣”。
他伸出手,摸了摸那只大熊。
软的。
和那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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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让研究生毕业,真的进了林爸的公司。
入职那天,他没跟着林爸一起。自己拄着拐,走进了那栋二十八层的写字楼。前台的小姑娘看了他一眼,客客气气地请他登记,眼神里有一点藏不住的好奇。
他笑了笑,没在意。
传言很快就有了。新来的那个研究生,腿脚不好,据说是老板的亲戚。有人说是继子,有人说是远房侄子,还有人说是老板前妻带过来的拖油瓶。
“裙带关系呗,”茶水间里有人压低声音说,“这种人能有什么本事?”
沈让听见了,没吭声。
他从小就是个不吭声的性子。
一年后,他成了项目经理。
两年后,他成了总监。
那些传言早就没人提了。不是忘了,是不敢提。他经手的项目一个比一个漂亮,他做的决策一个比一个精准。开会的时候,他话不多,但每句话都在点子上。方案讨论的时候,他不争不抢,但最后通过的总是他的。
大家慢慢知道了,他是老板的继子,但和亲儿子一样。他不是靠裙带关系上来的,他是靠本事。
没有人再敢小觑他。
只有沈让自己知道,他并不是看起来那么轻松。
学习也好,工作也好,都是拼命努力来的。他没有玩的时间。小时候有小予带着他玩一玩乐高、弹一弹钢琴,后来许多许多年都没有玩过。
钢琴不敢碰。
一碰就想起自己的小老师,想起她趴在他旁边,指着琴谱说“哥,这个音是这么弹的”。想起她弹错了就笑,笑完了再重来。想起她每次弹完都会转过头看他,眼睛亮亮的,“哥,好听!”
不碰了。
只剩下复健和画画。
复健是必须的。这么多年,他一天都没落下。医生说,用进废退。他不能退化。他还要走路,还要工作,他不能……让她失望。
画画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拿出铅笔和纸,画窗外的树,画桌上的花瓶,画记忆里的那张脸。
画不好。
总是画不好。
但只有在那时候,他才会偶尔放纵自己,让思绪驰骋。做一个不循规蹈矩的孩子,想念远方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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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爸爸是真的喜欢沈让。
他无数次说过,公司迟早得给他,尽早给他。
沈让总是轻轻地说:“公司有小予的。”
提到林知予,林爸爸就叹气。
“这么多年也不回来,”他说,“不知道在国外搞什么。什么都不说。”
沈让没接话。
他知道一些。周湛会告诉他。
周湛在加州读博,偶尔会和林知予见一面,会去她家吃她做的家常菜——是真的很家常,一个硬菜都没有,但足以慰藉他的中国胃。
他知道沈让想知道林知予的事,所以每次见面回来,都会发消息给他。
“你妹妹今天穿了条白裙子,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