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主动接近林振国。
这不容易。他是所长,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助理研究员,平时根本没有机会和他单独接触。每次在走廊里遇到,他身边都围着人——秘书、副所长、各课题组的负责人,像一圈行星围着恒星转。我走过的时候,他甚至不一定能看到我。即便看到了,也只是微微点头,目光从我身上滑过去,像掠过一块无关紧要的石头。
但我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那个新项目。
组会之后,林振国对这个项目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重视。他亲自挂帅,每周召开一次进度汇报会,每一组的负责人轮流上台讲PPT,他坐在长桌的顶端,一言不发地听,偶尔在笔记本上记几个字。他的表情很少变化,但你讲得好不好,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出来——讲得好的时候,他的目光会停留在你身上,微微点头;讲得差的时候,他的目光会飘向窗外,落在远处香樟树的树冠上,像是在看一件比你的实验更有趣的东西。
我开始在会上发言。第一次,我只是汇报了自己的实验进展,中规中矩,没有什么亮点。林振国听完,点了点头,说了句“继续”。第二次,我提前做了准备,查阅了大量文献,在汇报的最后加了两页PPT,提出了一个关于免疫耐受机制的新假设。我说完之后,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林振国放下手中的笔,看了我一眼——不是那种一扫而过的看,是那种真正的、认真的、把你当回事的看。
“这个假设很有意思。”他说,“有数据支持吗?”
“目前还没有。”我坦诚地说,“但我设计了一组实验,可以验证。如果顺利的话,两周内能出初步结果。”
他点了点头,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旁边座位的方明远侧过头看了我一眼,表情有些复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就这样,我获得了独立开展实验的权限。林振国批了一笔不小的经费,让方明远在采购单上签了字。方明远签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只是把单子递给我的时候,多看了我一眼。
每周的汇报会成了我和林振国之间最稳定的接触点。每次汇报进展的时候,我都会刻意展示一些“突破性”的成果——不是假的,是真的,但我会选择性地呈现,把那些最能吸引他注意力的数据放在最前面,把那些还不成熟的结果用一种模棱两可但听起来很有希望的方式描述出来。我知道他在听什么,他在等什么。他等的不是科学突破,他等的是一个能帮他赚五千万美元的技术。
所以我就给他看他想看的东西。
但同时,我也在暗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他的办公室在办公楼顶层,走廊尽头。那是一扇深棕色的实木门,门把手是黄铜的,被无数只手摸过,表面有一层温润的光泽。门口坐着一个秘书,姓赵,三十出头,年轻女人,短发,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很精明。她说话的时候语速很快,接电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像是在说一些不想让别人听到的事情。要见林振国,必须先经过她。她会问你有什么事,有没有预约,然后拿起桌上的座机拨一个内线号码,等几秒,挂了,说“林所长让你进去”。
他的电脑有密码,每次离开的时候都会锁屏。文件柜是铁皮的,灰白色,带密码锁,看起来很厚重。他的保密意识很强,几乎不留下任何把柄——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但我发现了一个细节。
那天是周四。下午三点,我去找林振国送一份报告。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赵秘书不在。她的工位上空空荡荡的,电脑屏幕是黑的,桌上的水杯也不见了。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应。
我正犹豫要不要离开的时候,走廊尽头的窗户外面传来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往下看——林振国正从停车场往外开车,黑色的奥迪,车牌号我记住了。他一个人,没有带任何人。
每周四下午,他都会离开研究所。有时候是三点,有时候是三点半。每次都是一个人开车,不带任何人。有时候他会在下班前回来,有时候不会。
他去哪里?
这个念头像一粒种子,落进了我的脑子里,生了根,发了芽。我没有告诉董清和——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告诉他。这是我自己发现的东西,我想先自己看看。
下一个周四下午,我请了半天假。理由是和医院约了复查,方明远什么都没问,直接批了。我在研究所门口对面的公交站台等了一会儿。站台上有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头,炉子里的炭火烧得通红,红薯的甜香混着炭火的烟气,在午后的空气中弥漫。我买了一个红薯,捧在手心里,暖着被秋风吹凉的指尖。
三点整,林振国的黑色奥迪从停车场驶出来,在门口停了一下,然后右转,汇入了主路的车流。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跟了上去。
“跟着前面那辆黑色奥迪。”我对司机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随意一些,“别跟太近。”
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本地人,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问。在这个城市里,出租车司机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故事,他们已经学会了不问为什么。
林振国开得不快不慢,规规矩矩地遵守着交通规则。他沿着主干道一直往市中心的方向开,过了三个红绿灯,在一个高档小区的门口停了下来。小区是那种新中式风格的,灰白色的围墙,黑色的铁艺大门,门口站着两个穿制服的保安。大门旁边有一个车辆识别系统,林振国把车开过去,摄像头扫了一下车牌,道闸杆抬了起来。他进去了。
我让出租车停在路边,付了钱,下了车。秋风吹过来,带着桂花的甜香和汽车尾气的味道。我站在小区对面的马路边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假装在看手机。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小区的门口进进出出很多人,有开车回来的中年男人,有牵着孩子的年轻妈妈,有拎着菜篮子的老人。没有人注意到我。
四点多的时候,林振国的车又开了出来。这次他换了衣服——之前穿的是一件深灰色的西装,现在换成了一身休闲装,藏蓝色的夹克,黑色的休闲裤,脚上是一双深棕色的皮鞋。他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像是一个准备去赴约的朋友,而不是一个坐在办公室里的所长。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黑色的,皮质,看起来很旧了,边角有些磨损。
他从小区出来,没有往研究所的方向开,而是拐进了另一条路,往更市中心的方向去了。我又拦了一辆出租车,继续跟。
他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在一條很窄的巷子口停了下来。那条巷子藏在两栋高楼之间,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巷口没有招牌,只有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那里,耳朵里塞着耳麦,腰间鼓鼓囊囊的。林振国把车停在巷口的一个专属车位上,下车,和那两个男人说了几句话,然后走进了巷子里。
我没有跟进去。那种地方,不是我能随便进的。那两个男人的眼神我见过——在岛上的守卫眼里见过。那是见过血的眼神。
我在巷口对面找了一家奶茶店,点了一杯热的茉莉花茶,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奶茶店的玻璃很干净,能清楚地看到巷口的一切。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始终站在那里,偶尔用耳麦说几句话,姿态很放松,但目光一直没离开过过往的行人。
天慢慢黑了。巷口的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在深秋的暮色中显得格外温暖。我喝完了两杯茉莉花茶,去了两次洗手间,刷了无数遍朋友圈,看了十几条短视频。手机的电量从百分之八十掉到了百分之三十。
七点多的时候,林振国出来了。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跟着一个穿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大概五十岁左右,身材微胖,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油光锃亮的。他的脸圆圆的,下巴却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像一尊弥勒佛。但他不笑的时候,那张脸上有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不是凶,是冷。像一条蛇,就算不咬你,你也不想和它待在同一个房间里。
两个人站在巷口,握了握手。不是那种蜻蜓点水的社交性握手,而是很用力的、持续了好几秒的握手。林振国说了句什么,中年男人点了点头,表情很严肃。然后两个人分开了,林振国走向他的车,中年男人走进了巷子里,被那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挡住了,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我拿起手机,隔着奶茶店的玻璃拍了几张照片。光线不好,照片有些模糊,但能看清那个中年男人的脸。
回到家后,我把照片导进电脑,放大,一张一张地看。那个男人的脸在屏幕上变得很大,毛孔、皱纹、甚至眼皮上的一个脂肪粒都清晰可见。但我认不出他。我把照片发给了董清和。
“认识这个人吗?”我在消息里问,指着那个穿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
过了大概十分钟,董清和回了一条语音。他的声音很低,像是怕被人听到。
“不认识。但可以查。林振国每周四都去那个会所?”
“对。至少这周是。我不知道之前是不是也这样。”
“我查一下。你不要再去跟踪了。太危险。”
“我知道。”
“我是认真的,锦归。”他很少叫我名字,通常都是“顾小姐”,偶尔“顾锦归”。这次是“锦归”。那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有一种不一样的分量,像一颗被仔细包裹的、易碎的东西。“那些人不是普通的商人。你看到的那个穿灰西装的,他的站姿、走路的方式、握手时的手势——不是做生意的习惯。他可能有过军事背景。”
“我知道了。”我说。
“你每次都这么说。”
“这次是真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我听到他叹气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我听到。
“早点睡。”他说。
“你也是。”
三天后,董清和打来电话。
“查到了。”他的声音很低,低到我要把手机紧紧贴在耳朵上才能听清。“那个穿灰色西装的人,叫周志远。是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CEO。”
“生物科技公司?”
“嗯。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和之前查到的那个是同一家。股权结构很复杂,层层嵌套,用了至少四个离岸公司做掩护。法务团队是顶尖的,每一份文件都经过精心设计,找不到任何破绽。”他顿了一下。“但这家公司的主要业务,我们查到了。”
“什么业务?”
“销售一种特殊的器官保存液。”他的声音更低了。“这种保存液可以延长器官在体外的存活时间,从普通的6-8小时延长到72小时以上。你想想这意味着什么——一个在S市摘取的肾脏,可以在72小时内被运到纽约、伦敦、东京,任何一个有买家等着的地方。这在器官移植领域是革命性的突破。”
我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连起来了。像两根断开的电线,突然碰在一起,迸出火花。
“他们用的人鱼血清。”我说。
“对。”董清和说。“而且,这种保存液的客户,都是一些……特殊的人。”
“特殊的人?”
“各国的政要、富豪、有权势的人。”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念一份报告。“他们出高价购买这种保存液,用于自己的器官移植手术。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数据,一瓶500毫升的保存液,售价是五十万美元。成本几乎为零。”
五十万美元。那些人鱼被关在笼子里,被一次又一次地抽血,换来的是一瓶瓶售价五十万美元的保存液。我的胃又开始翻涌了。我捂住嘴,深呼吸,把那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压了下去。
“所以,林振国不仅在岛上做实验,还在外面做生意。”我说。
“嗯。而且这个生意,利润巨大。”他顿了一下。“还有一件事。周志远的公司,最近在和一个新客户接触。”
“谁?”
“一个中东的王子。”他说。“他需要一颗新的心脏。不是随便什么心脏——是他自己的细胞培养出来的,不能有任何排斥反应。他愿意出五千万美元。”
“五千万?”我的声音有些发抖。
“五千万美元。而且这只是手术费。后续的维护、监测、抗排异药物——另算。如果一切顺利,这个项目的总价值可能超过一亿美元。”他顿了一下。“所以林振国最近在催进度。他要你尽快优化提取工艺。”
原来如此。
林振国重视我,不是因为我的能力,不是因为我是威尔逊的学生,不是因为任何我以为的原因。是因为我能帮他赚更多的钱。我是一个工具,一个被校准过的、精准的、高效的工具。他能从我身上榨出多少价值,他就会给我多少重视。
“那我们怎么办?”我问。
“将计就计。”董清和说。“你继续做你的实验,取得他的信任。他让你优化工艺,你就优化工艺——但留一手。不要把所有东西都交出去。同时,我们收集证据,等时机成熟了,一网打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