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上齐了,他点燃蜡烛,昏黄的烛光映着他那双深邃明亮的眼睛。
“许个愿吧。”他说。
我想了想,双手合十:“我的愿望就是,你得无条件答应我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他挑了挑眉。
“我还没想好,等将来想到了再说。你先答应嘛!”我拿出对付老爸的那套撒娇大法,冲他狂抛媚眼。
他受不了地别开视线,耳根似乎可疑地红了一下,低声咳嗽了一声:“……好吧。答应你。”
随后,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黑色的丝绒小盒子,推到我面前。
“打开看看。生日礼物。”
“什么东西啊?”我好奇地翻开盒盖。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枚银色的徽章。造型是一对展开的钢铁翅膀,中间簇拥着一颗五角星,金属质感极佳,透着一股冷硬和威严。
“今天下午刚下班假条才批下来,没时间去商场买礼物了。”他语气有些不太自然,甚至带着点掩饰的轻描淡写,“从制服上摘下来的,你留着做个纪念。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好漂亮!”我完全没意识到这东西的重量,只觉得那对翅膀特别酷。我直接把它拿出来,兴冲冲地别在了我的背包带上,“谢啦!”
吃完饭,我们并肩走在街上。
枫桦市飘起了今年的第一场初雪。那晚的夜色并不温柔,西北风很大,夹杂着细碎的雪花,打在脸上生疼。
程飞二话不说,脱下他那件宽大的迷彩防风外套,直接把我像裹粽子一样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连帽子下面的抽绳都给我扎紧了,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外面。
“你疯了,你不冷啊?”我隔着衣服瞪他。
他里面只剩下一件单薄的黑色长袖 T 恤,却依旧身姿笔挺,连哆嗦都没打一个:“体能训练在零下十几度的雪地里趴过,这才哪到哪。”
我们就这样一路乘着夜色,顶着风雪往回走。不知怎么的,我们开始唱歌。他在风里扯着嗓子唱摇滚,唱那些充满力量的老歌,声音磁性又粗犷。
他忘词儿的时候,我就扯着嗓子替他接上几句。碰到我俩都不会唱的调子,就毫不顾忌形象地随便哼哼。
在这座繁华又冰冷的城市里,我们俩就像两个刚从市第六精神病院翻墙跑出来的神经病,肆无忌惮地把风雪踩在脚下。
躲在他那件带着淡淡硝烟味和洗衣粉清香的外套里,我的大脑却开始不受控制地断片。
过去这六年,我在凌轩身上耗尽了所有的敏感和小心翼翼,换来的却是看着他为别的女人理头发。而现在,这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人,却在这个下雪的冬夜,极其强势又笨拙地把他的外套、他的魔术、还有那枚带着他体温的徽章,一股脑地塞给了我。
这种落差感,让人既觉得讽刺,又觉得眼眶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