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把无常阁的事情压在心底,照常做他的捕头。
每天早上去衙门点卯,处理积压的案卷,下午去停尸房验尸,晚上翻看旧案卷。日子过得像一碗白水,寡淡但安稳。方知府对他很信任,衙门里的捕快们也渐渐服气了——破了一个大案,验尸又准,这样的人当捕头,比刘彪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但沈墨知道,这种安稳不会持续太久。
无常阁找上他,陆沉舟在看着他,这个世界的秘密比他想象的深得多。他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一只蚂蚁,趁着天还没黑,多搬几粒米。
第七天,暴风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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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沈墨刚到衙门,就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跪在大堂门口。
年轻人穿着一身破烂的粗布衣裳,膝盖上的布料磨出了两个大洞,露出来的皮肤上全是泥巴和血痂。他的头发乱得像鸟窝,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裂了一道口子,血已经干了,结成了黑色的痂。
但最让人注意的是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空洞得像两口枯井,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地面,像是魂已经不在身体里了。
“大人!大人!”衙役跑进去通报,方知府还没到,沈墨先走了过去。
“你是谁?”沈墨蹲下来,平视着年轻人的脸。
年轻人慢慢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空洞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水,但年轻人没有哭出声,只是无声地流泪,泪水和脸上的血痂混在一起,变成淡红色的水渍。
“我……我要报案。”年轻人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像是很久没有喝过水了。
“报什么案?”
“我娘……我娘死了。”
“怎么死的?”
年轻人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但喉咙里只发出“咯咯”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卡在里面。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的时候,眼眶里的泪水已经干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沈墨从未见过的、令人心悸的平静。
“我挖出来的。”年轻人说,“在北门外的乱葬岗。我挖了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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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葬岗在顺德府北门外三里处,是一片荒坡,长满了野草和荆棘。官府处决的犯人、无人认领的尸体、路倒的死尸,全都扔在这里。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个地方,连野狗都不愿意来——因为这里的土太浅了,尸体埋不下去,经常被雨水冲出来,白森森的骨头散落一地。
沈墨带着六个捕快赶到的时候,太阳刚升起来不久,晨雾还没散尽。雾气贴着地面翻滚,像一条条灰色的蛇在草丛中游走。远处的荒坡上隐约能看见几个人形的黑影——那是被雨水冲出来的尸体,歪歪斜斜地倒在杂草丛中。
年轻人走在最前面,脚步踉跄但方向明确。他的手里攥着一把生锈的锄头,锄头上沾满了干涸的泥土和黑色的血迹——那是他挖了三天三夜磨破手留下的。
“就是这里。”年轻人停下来,指着一片明显被翻动过的土坡。
沈墨走过去。
土坡上有一个大坑,不大,但很深。坑的边缘是一层一层的泥土,颜色深浅不一,说明挖坑的人不是一次挖到底的,而是挖一层停一停,挖一层停一停——挖了三天三夜,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磨出来的。
坑底躺着一具尸体。
不,不能说“躺”。尸体是被胡乱塞进去的,头和脚挤在一起,四肢扭曲成一个不正常的角度。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土,雨水冲刷之后,土被冲走了大半,露出了下面的身体。
沈墨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不是正常死亡。
尸体的衣服是完整的,但衣服下面的身体少了一样东西——头。
无头尸。
“我娘叫王秀莲。”年轻人站在坑边,声音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三年前她去城里卖菜,再也没有回来。我去衙门报案,衙门的说她是跟人跑了,不肯立案。我等了三年,找了三年,最后有人说在北门外的乱葬岗见过一具无头女尸,穿着跟我娘一样的衣裳。”
他低下头,看着坑里那具无头尸体。
“我来看过了,衣裳是我娘的。但没有人肯帮我挖。我就自己挖。”
沈墨跳进坑里,蹲在尸体旁边。
尸体已经严重腐败,皮肤呈黑褐色,大部分软组织已经分解,露出了下面的骨骼。但衣服还大致完整——一件靛蓝色的粗布褂子,补丁摞着补丁,领口处绣着一朵已经褪色的花。这种绣花的方式,不是机器绣的,是手工一针一针绣上去的。
年轻人说他娘是卖菜的。一个卖菜的妇人,为什么要在一件打满补丁的褂子上绣花?
沈墨把这个疑问压在心里,继续查看。
他轻轻翻动尸体的颈部。颈椎的断面上有整齐的切割痕迹——不是用钝器砸断的,是用锐器砍断的。刀口的位置在第三和第四颈椎之间,角度是从左向□□斜向下。
凶手是右撇子,站在受害者的左后方,一刀砍下去。
沈墨闭上眼睛,把手放在尸体的锁骨上。
吞噬能力发动。
碎片比素云的更乱、更碎、更冷。
——画面。
一片菜地。天色已晚,夕阳把菜地染成了暗红色。一个女人挎着篮子走在田埂上,篮子里还有几把没卖完的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