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南方的第四个月,陆时安第一次去了海边。
不是那种旅游景点式的、有沙滩和遮阳伞的海边,而是城市边缘的一个野海滩。要从一条很陡的小路走下去,穿过一片杂乱的灌木丛,才能到。海滩不大,沙子很粗,混着碎贝壳,踩上去有点硌脚。
他脱了鞋,光着脚走到水边。
海浪一层一层地涌上来,又退下去。海水是灰蓝色的,远看是灰的,近看是蓝的,捧在手心里是透明的。海风很大,吹得他的头发乱飞,T恤贴在身上,凉飕飕的。
他站在那里,让海浪没过他的脚踝。
水很凉。
但那种凉不是让人不舒服的凉,而是一种让人清醒的凉。像有人在他耳边说:你看,你还活着。你的脚能感觉到凉,你的皮肤能感觉到风,你的耳朵能听到海浪声。所有这些感官都在告诉你——你在这里。
他站了很久,久到太阳从头顶移到了西边。
然后他坐在沙滩上,拿出手机,给周也发了一条消息。
没有文字,只有一张照片——海浪,天空,远处的渔船。
周也回了一张照片:一只柴犬,躺在地上露着肚皮,配文是“我也想去看海”。
陆时安笑了。
他又拍了一张照片,这次是他的脚,埋在沙子里,脚趾头上沾着碎贝壳。
周也:「你的脚好白,像没见过太阳一样。」
陆时安:「我本来就没怎么见过太阳。我是个标准的宅男。」
周也:「那你现在在海边干嘛?」
陆时安想了想,回了一个字:「活。」
发完之后,他自己都觉得这个回复有点矫情。但他没有撤回。因为这是他真实的想法——他来这里,不是为了旅游,不是为了散心,不是为了任何“有意义”的目的。他只是想站在一个很大的东西面前,感受自己的渺小。
在巨大的海浪面前,他的痛苦变得很小。
不是消失了,而是变小了。小到可以被海浪声盖住,小到可以被海风吹散,小到可以被阳光晒干。
他不需要打败他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