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第一次见到郁临深是在两年前五月的一个周日下午。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街上恼人的梧桐絮也比平时少了很多。酒舒来找我陪她去逛本地十分有名的一墨书店,我本来不大想去,我对文学没什么兴趣,看到书页上的字就会犯困,可我不想扫她的兴,不想她因为我的拒绝不开心。
酒舒很喜欢看书,我常常想,可能正是因为她看书看得多,所以身上才会沉淀下来小家碧玉、温柔恬静的气质……我羡慕她身上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当然也试过培养自己的阅读爱好。然而每次翻开一本书,不到十页,我就脑袋发昏,不知所云时,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我注定与书生气没有缘份。
书店一共两层,一层卖书包、文具和初高中学习辅导资料,二楼卖书。我们上二楼,酒舒在国外文学的书架旁浏览,我在她斜对面的杂志区无聊地晃来晃去。没多久,她捧着手机走到我身边,告诉我书店人多,有点儿吵,她要下楼出去接个电话。我一看她脸颊上泛起的一点儿红,就知道打电话来的是她的男友时宇。
离开前,她告诉我,她很快就回来,让我待在书店里等她。
我走马观花似地翻了一本又一本杂志,半个小时过去了,她还没回来。我等得开始不耐烦,一边懊恼不该傻乎乎地相信一个恋爱中的女人说的话,一边走出杂志区,打算下楼找她。
我刚走出两步,只见酒舒之前浏览的书架旁,一个男人正面对着我的方向,低头看书。
他的个子很高,头发剪得很短,看着很精神,和其他穿衣休闲的顾客不同,他穿着偏正式的浅灰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衬地身形更加挺拔。也许是看到什么不懂的地方,他轻轻蹙眉,翻动页面的时候,我看到他用牙齿咬着嘴唇,头顶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他就像一个正坐在课堂上认真听老师讲课、做笔记的学生一样。
我的心忽然重重跳动了一下。
我在大学时已有过恋爱经历,自然清楚怎么回事:我对这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时间似乎凝固了,不少人在我们之间走走停停,来来往往,可我只看得见他。他一点儿也没有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一直立在同一个地方全神贯注地看书。
就在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的时候,他突然抬起了头,随后一张英俊到令我屏息的面孔完全进入我的视线,我的心动更加难以克制。
他没有发现我放肆的打量,取出手机,接听电话,然后将试读本放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新书下来,去收银台排队付款。鬼使神差地,我跑到他刚才站着的那列书架前,抽出同一本书,匆匆也跑去结账。
排队的队伍有点儿长,我和他中间隔着三个人。他还在讲电话,站在我前面的小孩子十分吵闹,我只能听到一点点他说话的声音。他看上去心情很好,我透过旁边的镜子看到他一直在微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像个大男孩一样,浑身散发着温暖的气息。
他付完钱以后,便下楼梯走了。
好不容易付完钱,我急急往楼下跑。还好,他走路不算快,我走在他后面,跟他隔着几米远的距离,一直跟到他走出巷子才止步。
酒舒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借口有急事,独自回了家。
那本新买的书静静躺在茶几上,我看着它,脑袋里全是那道安静修长的身影,不禁有点儿鄙视自己:酒媚,你真是疯了,居然对一个以前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动了心。
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睡,大脑反而越来越清醒。我对自己的反常很无语,索性放弃强迫自己睡觉的念头,起身去了客厅,一口喝完一整瓶冰矿泉水后,拿起那本书开始阅读。
书的名字很有趣:《我的名字叫红》。
多么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笑,红色一直是我喜欢的颜色,于是我越来越觉得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份,脑子里不停上演着偶像剧里那些粉色桥段。
接下来的日子,我又去逛过好几次一墨书店,希望能再遇到他,并且暗暗下了决定,只要见到他,就马上到他身边认识他。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没有道理的事情,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那段日子,我很快乐,前所未有的快乐——一种我每时每刻都对生活充满期待的快乐。和大学时的男朋友分手以后,我再没恋爱过,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什么兴趣认识异性,更别提对谁心动了。所以能再次体会这种只有学生时代才会有的心动感觉,让我觉得我还是鲜活的。正是因为那段逛书店的日子,我渐渐喜欢上阅读,爱上那种融入别人故事中的感觉。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再见到了他。
去年四月的某一天,酒舒打电话给我,说她要结婚了,定好了周六双方父母见面,商量婚礼细节,叫我一定也抽空过去。
我由衷为她感到开心:“姐,恭喜你,你和时宇谈了那么久恋爱,早该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