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书桌前,台灯的光照在那张写了又划、划了又写的白纸上。纸上密密麻麻。我盯着列出来的所有,盯了很久,久到字迹模糊了,久到纸张发黄了,久到我觉得那两个字的笔画里住着很多人,被害过的人,不止有我自己。
星的保险箱里,u盘,视频,照片,几岁的,十几岁的,女孩,隐私……
首先是把那些文件交给警方。我到了派出所,站在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没有推开。因为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些文件是怎么到我手里的?我打开了那间他从不让任何人进的书房,整理了他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的材料。
我用什么身份解释这一切?未婚妻?在法律上我什么都不是。我不仅没有资格,反而可能被他们倒打一耙,说我窃取他人隐私,说我构陷,说我因为爱人自杀精神失常。我把手从门把手上收回来了。
然后是找细节。我列了一个名单,那些公司的人,那些亲近的人,毒渣子都藏在里面。有的获过奖,有的被骂过,有的销号了。一个一个地查,有的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的主页停在某一天再也不更新了。我关掉网页,靠回椅背,看着天花板。
那些人的手有多长?哪些人是干净的?哪些编辑收了钱?哪些平台会在半夜接到一个电话?然后那篇稿子就消失了,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不能赌,一点漏洞不可以有,因为我手里只有这一份真相,赌输了就没有了。
接着找律师。我打了几个电话,多少钱都无所谓,还要熟悉法律背后的意义,免得触犯。
我挂了电话以后坐在沙发上,手机还贴在耳朵边,听筒里的忙音嗡嗡嗡的,像一只困在玻璃瓶里的苍蝇。我把手机放在膝盖上,低下头,看着自己光裸的脚趾。指甲没有涂颜色,剪得很短,干干净净的。
我现在只是一个中文系的毕业生,对,一个喜欢在公园散步的女人,一个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来得及救的普通人。普通人要跟天顶的人打官司,就像蚂蚁想搬动一头大象。我不怕搬不动,我怕搬到最后,大象一脚踩下来,把和我有关的一切踩成一张薄薄的、贴在地上的、谁都认不出来的相片。
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盯着一处发黑的天花板。那些人最怕什么?一个一个地想。这个人怕老婆,那个人怕死,这个人怕钱没了,那个人怕名声毁了。还要把这些怕变成一把一把的刀,插在他们之间,让他们互相捅,捅到最后一个站着的人,就是手里最后一张牌。
想得很兴奋,我坐起来,打开灯,在纸上画了一个关系图。画完我看着那张图,看了一会儿,忽然把灯关了。这个计划太复杂了,变量太多,控不住。不行,必须可控,我是一个很好的编剧,但不是一个好的导演。我可以写出一百种结局,但现实只会选择其中一种,而那一种往往不是最好的那一种。不能赌。
必须有保底计划,谁做诱饵?
最好的诱饵是我自己。
那些人在我身上做过的那些事——照片,威胁,让我从十二岁起夜里睡不着觉、不敢蹲下去捡东西、不敢在任何有缝隙的地方多待一秒的那些事,都是筹码。
他们会以为我怕。我是女孩,我是他者,他们不知道我,他们想不到的,因为他们只能想到圣母,□□,女儿。
太好了,幸好我是女性。
身体算什么?清白算什么?好傻!这些什么都不是的东西要挟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他们以为我会像以前一样闭嘴,以为我会把那些东西咽下去、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说出来。我要在场,要听见,要录下来,要让那些话成为钉死他们自己的最后一根钉子。
最好的结局是活着,那些人死了。最坏的结局是一起死了,那些人死了,我也死了。
死,没事的。没有我,铡刀也会落下。
很多年以后,没有人记得星为什么死,只记得星是个抑郁症自杀的懦夫?是个乖戾的霸凌者?
可惜了。不要可惜,我要他们死。
或者我的死会成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