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夜来得早,不过七点,天色已经彻底沉了下去。
街边的梧桐落了一地叶子,被风卷起来擦过行人的脚踝。“雾隐”清吧藏在商业街背后那条巷子的最深处,门脸不大,只挂了一盏铁艺壁灯,灯光昏黄,像一颗被遗忘在巷尾的旧琥珀。
推开那扇厚重的橡木门,里面却是另一番天地。
空间不算大,挑高却很高,顶上垂下来几盏手工锻打的铜灯,光线被刻意调暗了,只够照亮每张桌上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墙壁是裸露的红砖,挂着几幅黑白爵士乐手的照片。吧台是一整块老榆木做的,上面摆了一排威士忌和精酿酒瓶,调酒师正低头切柠檬,刀刃划过果肉的声音细碎而清脆。
舞台在最里面,不算大,但设备齐全。此刻台上的乐器已经摆好——架子鼓、键盘、贝斯,还有一把靠在音箱旁边的电吉他。
“屿白,该调音了。”
鼓手阿坤从后台钻出来,一边套着护腕一边朝角落喊了一声。
角落里的那个人没抬头。
他坐在一只反扣的航空箱上,一条长腿屈着,另一条随意地伸出去,怀里抱着那把墨绿色的电吉他。酒吧暗沉的光落在他身上,勾勒出他低垂的侧脸——额头到鼻梁的线条流畅得像一笔画出来的,下颌收得干净利落,带着年轻人特有的锐利。半长的头发在脑后随意扎了个小揪,有几缕碎发垂下来,落在眉骨的位置。
他外面罩了件黑色的皮质马甲,左肩的位置有一排细密的铆钉,内里穿了件白色的宽松T恤,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锁骨,上面挂着一条细细的银链。左耳一排三枚耳钉,在灯光下偶尔闪一下,像暗处忽明忽灭的星火。手指按在琴弦上,骨节分明,指尖因为常年按弦有一层薄薄的茧。
他拨了一下弦,动作很轻。琴音在嘈杂的人声里几乎听不见,但他自己听见了,眉头微微一拧。
“羽哥,”阿坤走过来,压低声音,“不是我多嘴,今晚这个新主唱你真得收着点脾气。人家是正经科班出身,拿过奖的。”
江屿白这才抬起眼。
那双眼睛是整张脸上最招人的部分。眼型偏长,眼尾微微往上挑,瞳色是很浅的棕色,被灯光一照就透出几分琥珀的光泽。睫毛不算浓密,但很长,尤其是下睫毛,因此看人的时候天然带着专注的意味。
只是此刻那眼神实在称不上友好。
“科班出身,”他把这词儿在舌尖上滚了一遍,语气淡得像在评价一杯不太好的酒,“技巧没毛病,感情全靠演。我要的不是教科书。”
阿坤张了张嘴,到底没再劝。他跟江屿白组乐队两年多了,太了解这人的脾气——傲是真的傲,但本事也是真的本事。“叛逃”能在本市地下音乐圈混出名堂,一半靠的是这把吉他。江屿白在圈子里用“羽”这个代号,知道他是江氏集团小少爷的人寥寥无几。他讨厌别人用家世来衡量他,更讨厌别人因为他的出身就对他的音乐另眼相看。
“那还有十分钟开场。”阿坤看了眼手机,“你去接一下主唱?她叫林晓。”
江屿白把吉他靠在音响旁边,直起身:“她自己没腿啊?”
话是这么说,他还是朝后台走了过去。
与此同时,酒吧的门被推开了。
陈朗走在最前面,一进门就四处张望,眼镜片上映着铜灯的光,满脸都是兴奋:“这地方不错啊,我在点评上刷了快一百条评论才选的这儿,据说他们家精酿种类是全市最齐全的。”
“你看菜单比看你老婆都认真。”身后传来一个女声。
许念薇紧跟着走进来,今晚穿了件酒红色的丝绒上衣,头发扎成高马尾,耳垂上坠着两颗珍珠。
她在门口站定,回头朝外面喊:“沈听,你能不能快点?外头冷死了。”
门没有立刻关上。
一道修长的身影从夜色里走进来。
空气似乎在那一瞬间安静了半秒。也许只是错觉。
他穿了件白色的衬衫。那衬衫的料子很好,不是廉价的化纤面料,而是带着一点亚麻质感的上好棉布,在灯光下有细腻的纹理。领口的扣子没有全部系上,松开了最上面那颗,露出一段修长而流畅的脖颈——那线条从耳垂下方开始,到锁骨的凹陷处微微一顿,然后没入衣领的阴影里。是让人挪不开眼的线条。
衬衫的下摆收进深灰色的西裤里,腰线很窄,脊背挺直。外面只披了件薄呢的藏蓝色大衣,没有系扣,走动的时候衣摆轻轻荡开,露出里面白衬衫的一角。
他抬起头。
那是一张很难只用“英俊”来形容的脸。
五官生得端正而克制,鼻梁挺直,嘴唇很薄,唇色偏淡,眉眼之间却带着一股天然的疏离感。皮肤是冷调的白色,在昏黄灯光的映照下像上好的骨瓷,细腻而微凉。最特别的是那双眼睛——很深的黑,瞳孔和虹膜的边界融在一起,像一潭看不见底的深水。睫毛很长,却不卷翘,只是安静地覆在眼睑上,投下一层淡淡的阴影。
他看人的时候目光很淡。不是冷漠,更像是他对这个世界的好恶都隔着一层薄雾,既不疏远,也不靠近。
“陈朗,”他开口,声音不高,清凌凌的,“你定的这地方不太好找。”
陈朗嘿嘿一笑:“难找才清净嘛。来来来,坐。”
沈听把大衣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动作不急不缓。他坐下来的姿势也很好看,脊背没有靠到椅背上,自然地挺直着,一只手搁在桌面上,指尖轻轻搭着杯沿。他的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是那种一看就知道从小养尊处优的手。
许念薇托着腮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沈听,你老实跟我说,你在国外这几年到底吃了什么?怎么越长越不像个真人了?”
沈听正在翻菜单,闻言微微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唇角很轻很轻地弯了一下,弧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你还是老样子。”
“这是在骂我。”许念薇哼了一声。
“夸你。”沈听低下头继续看菜单,声音淡淡的。
陈朗在旁边笑出了声。他们三个是在沈听国外的国际高中的同学,沈听在伦敦渡过他的中学时期,读完了就回到国内上的大学。那会儿沈听就是这个样子,不怎么主动说话,但问到他了他也会答,礼貌周全,却始终像隔着一段距离。十年下来,陈朗自认算是他最好的朋友,却也不敢说自己真正走进了沈听的世界。
“听说你公司开业了,”陈朗举起酒杯,“来来来,走一个,祝‘听石’珠宝生意兴隆。”
三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沈听喝了一口威士忌,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睫毛在眼睑投下的阴影也随之颤动了一下。许念薇看着他的侧脸,忽然有些恍惚。读书那会儿沈听也会喝酒,那时候的他眼睛里还有些温度。后来出了那些事,再回来,眼里的那点温度就像被什么抽走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有些事,不提也罢。
他们聊了大概半小时。陈朗说自己去年刚结婚,老婆是同公司做设计的,两个人按揭了一套小两居。许念薇说自己升了部门主管,手上经手了不少大客户的珠宝拍卖。沈听大多数时候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点一下头,或者在陈朗讲笑话的时候配合地弯一下唇角。
后来陈朗忽然放下杯子,眼睛一亮:“对了!你们知不知道今晚这儿有演出?”
“我刚想说呢,”许念薇立刻接话,“我表妹是这儿一个乐队的铁粉,天天在朋友圈发照片,说是那个吉他手叫什么……‘羽’?说长得特别好看。”
“对对对,”陈朗掏出手机翻给她看,“你看,就这个——这侧脸,确实有点东西吧?”
两个脑袋凑在一起看手机,然后同时抬头看向沈听。
沈听正低头看手机,眉头微微蹙着,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滑动,大概是在处理工作。
“沈听,”许念薇叫他,“一会儿有演出,一起看看?”
感受到两个人的目光,低头喝了一口酒,脸上没什么表情,只说了:“嗯。”
舞台的灯光就在这时亮了。
先是一阵电流的低鸣,然后是架子鼓几下节奏点,贝斯紧随其后,键盘铺了一层底。
然后吉他进来了。
那是一段即兴的前奏,不属任何一首既定的歌。琴音从音箱发出,清冽而有力,像一把被磨得很薄的刀,又快又准地切入空气里。每一个音符都干净利落,让人听出弹琴的人有几分不羁的傲气。
沈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舞台。
他看见了那个人。
弹吉他的人站在舞台左前方,低着头,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游走。灯光从他头顶打下来,整个人就像笼在一层金色的轮廓里。他弹琴的时候微微皱着眉,轻轻咬住下唇,像是在跟手里的吉他较劲。
前奏结束的那一刻,吉他手抬起头。
隔着半个酒吧的距离,沈听看到了一双浅棕色的眼睛。
那双眼很亮,带着一种天然的侵略性,像被拢在玻璃罩里的野火,明亮、炽热,带着傲娇的神色。
他们的视线在空气中碰撞了不到三秒钟。
沈听垂下眼,继续喝酒。
江屿白的手指在琴弦上顿了一个十六分音符的间隙。
他刚才无意间扫了一眼台下,在人群中捕捉到了一张脸。
那个人坐在靠角落的位置,白衬衫,黑头发,安安静静地坐在两个聊得热火朝天的人旁边,像一捧被错放在闹市里的雪,灯光落在他身上都仿佛变轻了。
江屿白收回目光,手指继续拨弦,弹得比刚才更用力了一点。
乐队正式开场。
主唱林晓是阿坤半个月前拉来的,据说是某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的,拿过省级比赛的银奖。她的音色确实不错,中音区扎实,高音也上得去,气息控制得挑不出毛病。但就是演唱方式太规范了,每一个换气点都踩在教科书标准的位置,每一个转音都是练过百遍的精准,只有精准,没有惊艳。
江屿白站在她身后两步远的位置,抱着吉他弹伴奏,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淡。
弹到第三首歌的时候,林晓在一个副歌段落稍微拖了半拍。台下的人听不出来,阿坤甚至也没注意到。但江屿白注意到了。他在紧接着的间奏里把吉他的音量往上推了一格,直接压过了主唱的声线。
林晓回头看了他一眼。江屿白面不改色。
第四首歌结束,乐队进入短暂的休息调整。林晓走到江屿白面前,语气里带着火气:“你刚才第二段间奏什么意思?”
江屿白把吉他摘下来,拿起旁边的绒布慢慢擦着琴弦,头也没抬:“什么什么意思。”
“你别装傻。你故意压我声音。”
江屿白终于抬起眼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很平静,平静到近乎冷淡:“你唱得太标准了。”
“标准有什么不好?”
“标准没什么不好。”江屿白把绒布随手扔在音箱上,双手抱胸靠在墙边,“但标准不是音乐。你唱的每一个音都是对的,但唱不出感觉。”
林晓的脸一阵发烫:“你——”
“我早就想说了,”江屿白没给她反驳的机会,语气依然不紧不慢,“你的嗓子不差,但你唱歌像在交作业。我要的是一个活人站在台上唱歌,不是一个声乐系优秀毕业生的汇报演出。”
这句话说得不重,却一字一句都戳在林晓最在意的地方。
她站在那里,胸口剧烈起伏,眼眶却不争气地红了。
“行,”她咬着嘴唇笑了一下,声音发颤,“你觉得我不行?那你找个行的来。我倒要看看,——你‘羽哥’的眼光能有多高。”
她猛地转身,大步走到舞台前方的麦克风前。
“各位——不好意思,打断大家一下。”
台下的嘈杂声渐渐安静下来。
林晓站在灯光下,脸上挂着一个得体的笑容,熟悉的人却能看出那笑容底下压着的怒气和委屈:“这是我们乐队的吉他手——羽。他对今晚的演出效果不是很满意,所以想换一位搭档来完成下半场的表演。”
台下一阵骚动。
“刚才他跟我打了个赌,”林晓的目光扫过台下的观众,语气轻快得像在说一个有趣的游戏,“他说他能在今天在场的客人中随便挑一个人出来,唱得比我好。如果他赢了,我就在这里当众为‘唱得不好’道歉。如果他输了,就让他跪下来叫我爸爸。”
台下的客人,诧异地纷纷转过头来,像是等着一场好戏。
她顿了顿,笑容更深了一些:“那我们就开始吧。”
她说完往后退了一步,把舞台中央让了出来。
江屿白站在舞台侧面,脸色铁青。
她说的“打赌”从头到尾都是她自己编的。但他没有解释,也不能解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跟一个女歌手争辩“我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不论输赢都难看至极。
从小到大,他最恨被人架着走。但他更恨认怂。
他深吸一口气,把吉他重新背好,走到舞台中央。
灯光刺眼,台下的人脸模糊成一片。他扫了一眼前排——一张张都是看热闹的脸,有鼓掌的,有起哄的,有举着手机拍照的。这些人他一个都不认识。
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前排的人群,落到了靠角落的那张桌子。
白衬衫。
那个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的白衬衫。
那人正端着杯子,侧脸对着舞台,似乎根本没有在关注台上发生了什么。他偏头跟同桌的女生说了一句什么,嘴角挂着一丝极淡的、礼貌的弧度,像是在回应她的玩笑,却并不觉得好笑。
白衬衫的领口松着一颗扣子,露出一截弧线优美的脖颈,线条干净利落,像雕塑家最得意的一刀。
江屿白盯着他看了三秒钟。
然后抬起手,缓缓指向那个方向。
“角落那位,”他对着麦克风说,声音被音响放大后带上了几分金属的冷感,“穿白衬衫的先生。”
追光灯朝角落扫过去,打在沈听身上。
沈听正端着杯子送到唇边。
突如其来的强光让他微微眯了眯眼。他的手指在杯沿上顿了一下,不紧不慢地放下酒杯,抬起头看向舞台上那个指着他的人。
隔着一整片嘈杂的人群,两个人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
江屿白站在高处,被灯光勾出锋利分明的轮廓。他的肩膀很宽,皮马甲收紧腰线,T恤的领口宽松,露出锁骨下方一小片被灯光照得发亮的皮肤。此刻他正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听,浅色的眼睛里带着审视,也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笃定,那是一个不容拒绝的姿态。
“你,”他说,声音被音响放大后回荡在整个酒吧里,“愿意上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