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衛伯玉為尚書令,見樂廣與中朝名士談議,奇之曰:“自昔諸人沒已來,常恐微言將絕。今乃復聞斯言於君矣!”命子弟造之曰:“此人,人之水鏡也,見之若披雲霧睹青天。”
其国有君丧,不敢受吊。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士盥于盘北。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坐,冯之兴踊。士丧有与天子同者三:其终夜燎,及乘人,专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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