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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她的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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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复仇!我是黑夜!我是蝙蝠侠!”门铃又一次响起。

“来了来了,哎呀怎么这么急呢?多按几遍我爱听。”

我雀跃地去开门拿外卖,想用欢快的小碎步体现此刻的心情,可惜身体条件不允许。

为了听到有人按门铃,这几天我点外卖的次数直线上升,斥巨资向我的左邻右舍炫耀这个新门铃。

“谢……呃,谢谢,先生你的头盔真帅气。”

打开门,一个红艳艳的脑袋出现在门外。好红,好大。

我发誓,从来没见过这么红,这么光,这么圆的脑袋,一时让我失去了所有的语言能力。

“你的门铃很……特别。”红色大脑袋捧着披萨盒子对我说,出人预料,它的声音还挺好听。

“啊,对,看不出来吧,我是蝙蝠侠粉丝!”我得意地跟他炫耀。

杰森的面容在头罩下扭曲了一瞬,他看着女孩的蝙蝠logo拖鞋、黑色带翅膀的睡衣、蝙蝠镖形状的夹子。艰难地说:“……真是看不出来。”

“你真有眼光,我会给你好评!。”

我关上门,将这个音频发到网上,无偿分享给所有蝙蝠侠的粉丝。

【蝙蝠侠的狗】发表了新内容。

【醒世恒言.mp3】【如听仙乐耳暂明,家人们,我已经听了两千一百九十遍了,冲啊,不听不是人!】

【蝙蝠侠的猫:谢谢狗王,真香我吃我吃!】

【蝙蝠侠的鱼:狗王,这是贴着蝙蝠侠的嘴录的吗?好强!不愧是追星追到哥谭的强者!】

【蝙蝠侠的鸟:斯哈斯哈,爱听,多说点,拿给身边的小M朋友听,已经扭成一条蛆了。】

除了哥谭居民,其他地方还有很多蝙蝠侠的粉丝,不如说哥谭以外的人才更容易爱上蝙蝠侠,毕竟不用担心真的被蝙蝠侠揍。

我的这个账号就像战地记者一样的存在,时常给那些不敢来到哥谭的粉丝发福利。内容高质又劲爆,偶尔还帮忙代购一些哥谭限定的蝙蝠侠周边产品,所以其他同好尊称我一声狗王。

杰森浑浑噩噩地回到对门自己的房子,不禁想,他本来是想干嘛来着?

对了,他是想用红头罩的身份去警告叶穹,所以拦截下了她点的外卖,亲自送上门,结果在按门铃的时候猛地听到那句话被硬控了三十秒。

听到老蝙蝠的声音的时候,他还以为是阿福天天打电话叫他回家吃饭,叫得他魔怔了,等再按一遍的时候他才确定这不是幻听。

后来门打开后,他重新找回要恐吓人的感觉,叶穹一句头罩好帅,让杰森语气都弱下来了几分,糊里糊涂地客气了一下,又被她莫名其妙的炫耀给继续硬控三十秒。

恐怖如斯,这就是蝙蝠侠粉丝的实力吗?果然粉随正主,粉丝和蝙蝠侠本人一样可怕!

所以他刚才为什么要按门铃?!

他红头罩不是恶名昭著,残暴凶狠的帮派老大吗?!他,为什么,乖乖去按门铃?

算了,万一把门砸坏的话,叶穹一个独居小女孩,在哥谭怪不安全的。下次,下次再找机会。

真是心地善良的人啊,快一起说,谢谢红头罩!

善良的红头罩今晚又要去黑吃黑了,他换上被叶穹夸赞过的头罩,狗狗祟祟地出了门。如果杰森·陶德再多等一会,就会看到对面的门也打开了,叶穹穿着连帽黑卫衣,戴着口罩,同样狗狗祟祟、一瘸一拐地出了门。

我的尾椎骨还没有修养好,本来不应该走动出门增加负担。可逼我出门的理由,实在是让人难以拒绝。

【我有蝙蝠侠无披风战损版360p高清踹人图。欲购从速,卖出即删。】

我长期挂在网上的一条蝙蝠侠收图贴突然有了回应,这可是蝙蝠侠无披风战损版360p高清踹人图啊!

不是哥谭人根本不懂这些前缀的含金量,为什么蝙蝠侠夜夜再哥谭晃悠,仍旧有人怀疑其真实性?当然是因为他速度过快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看清蝙蝠侠的模样。

罪犯“咻”得一下就原地倒下进入梦乡,睡前最后的画面是一个沙包大的拳头。所以有人说,蝙蝠侠其实是手掌可以放大十倍的变种人。

受害者害怕地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罪犯消失了,救命恩人也消失了。

迎着掩盖在云雾下的月光,只能看到蝙蝠侠迅速掠过的披风,就像一双遮天蔽日的翅膀。所以有人说,蝙蝠侠其实和杀手鳄一样得了罕见的返祖病,背后长出了一双五米长三米宽的蝙蝠翅膀,所以才叫蝙蝠侠。

更不用说哥谭警员眼中的蝙蝠侠,瞬移,他一定会瞬移!正联三巨头怎么可能只有蝙蝠侠是普通人类!他一定也是外星人!

曾经也有人想要偷拍蝙蝠侠的高清照片,可哥谭的夜黑,蝙蝠侠更黑,敏捷加上超高隐蔽性,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做到。照片里往往只是一团模糊的幻影,唯有一抹黄色能将这张失败的照片和没打开摄像头盖子的照片区分开来。

所以能够勉强看出照片中的蝙蝠侠在干什么,再蝙蝠侠粉丝群里,已经称得上是神迹。

这还不冲?不冲不是人,今天我就是爬也得爬过去!!!

摸着左口袋的□□和右口袋的真枪,以及心口蝙蝠镖玩具,主要是最后一个,我心里有了底气。

哥谭是一座不夜城,夜晚的马路送走一批人,又迎来一批人。

赶着下班的人紧张地抱着包,低头赶路,总觉得有人要害自己。赶着去上班的神色轻松,他们是熟面孔,一些常年驻扎在街头的混混一般不会对他们下手,徘徊于底层的哥谭人民,有自己的情报网。

像我这样挡住脸,独自走在街头的人也不少,究竟是硬茬还是装腔作势,这就需要精准的判断力。身高、年龄并不是判断的标准,瘦小的孩子握住一把刀也能将人一击毙命。

这也就是我将枪装在口袋的原因,我故意拢了拢外套,好叫口袋里枪械的形状更明显一点,这多半能吓退一部分胆小的袭击者。

剩下的人就不是靠枪就能吓跑的,毕竟这玩意在哥谭不少见。

最重要的是眼神,凶狠的眼神是最不好用的那一种,毕竟都活在哥谭了,谁也不是吓大的。

接下来,作为独自在哥谭摸爬滚打了四年的我,给你们讲讲要怎么做。

平静的眼神最好,要多平静有多平静,即使内心已经吓尿了,腿忍不住酸软发抖,表情和眼神也要有如死尸一般的平静。

哥谭每天都在死人,有人死,就有人为其复仇。

不知道是水质原因还是空气污染问题,哥谭人基因里就带着疯狂。只要生出了复仇的念头,就一定会贯彻到底。这时候神挡杀神,谁拦都不好使。

如果是在绷不住表情,也有另外一种选择。笑吧,使劲地笑。大笑、冷笑、微笑,只要开始笑,就成功了一大半。碍于某个开嘴角项目代言人的功劳,哥谭人对笑这件事颇为忌惮。

毕竟大多数人只是法外狂徒,不是精神病!他们反派也是分门别类的!

谁都跟那小丑似的,不图钱不图权,费尽心思就想见蝙蝠侠一面。

还有那个毒藤女,他们都不想说,一丛阿卡姆越狱就搞环保大抽查,她就该去文明城市考核组工作。

我今天吃太饱了,就不笑了,不然怕一会笑yue了。

我平静地穿过长满了流浪汉的小巷,强行忽视背后虎视眈眈的眼神。变化的霓虹灯光打在身上,带来了一丝阴冷。已经要入冬了,昨天下了场小雨,潮湿的雾气无孔不入,自然卷软软地塌在脑袋上,叫人哪都不爽快。

走过奢华的冰山餐厅,越过三三两两的帮派成员,我始终将自己独立于这份热闹之外,不关注,不好奇。

拒绝了每一次可能产生的搭讪,我孤独地行走在这片奇诡的土地上。身后的影子拉得又黑又长,不与任何人交融,唯有与我作伴。

到了约定的交易位置,我倚靠在冰凉的铁丝网上,将重心转移到背上,缓解走路带来的疼痛感,静静地等待那个交易人的出现。

“有个大活干不干?钱多,包活。”一个同样穿着黑色连帽卫衣,带着口罩的魁梧男人走到我旁边,低声问着。

哥谭帮派日日混战,指不定哪天睡醒老大就换了人,所以除了某些死忠和骨干,这些帮派最底层的混混是没有固定归属的。今天跟企鹅人干,明天在黑面具手底下讨生活。隔天还并肩作战的两个人,可能今天就要刀剑相向。只要有钱,去哪都行,所以哥谭的街头会出现很多这样招工的中介。

衣服,对上了,第一句暗号也对上了。

我没有过多表现出欣喜,还是谨慎地继续对暗号:“包活?不干,我最近想死。”

男人兴奋地向我走了几步,我隐隐能闻到一股颜料味,隔着口罩不太明显。没想到这位蝙蝠侠同好还是以为画手太太,果然人不可貌相。做你们的家人真幸福啊。

他说:“哥谭或许的确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我说:“可这里还有蝙蝠侠。”

他说:“天王盖地虎。”

我说:“我住阿卡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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