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这句诗正正好好戳中我心中所想。
这就是我想要对那个一直竭尽全力想要取代迪克,一直被他人拿来比较,甚至被当做替代品看待的杰森想说的话。
他不像任何人,他就是我心中最好的人。
我咋了咋嘴,把脸埋进杰森的肩膀下以躲避微弱的灯光。边打着哈欠往他手臂与枕头间的缝隙拱了拱,边学着他的声音重复道。
“你不像任何人,因为我爱你。”
杰森没有说话,他读了一半的句子就这样干涩的卡在了嘴边。
我只当他没听见,随后又重复了一遍。
“杰森,你不像任何人,因为我爱你。”
他不是迪克,不会是迪克,也不用是迪克。他不必做的比别人更好,也不需要去证明自己值得。
因为他是我深爱着的人,所以他不需要像任何人,不会是任何人,也无法被任何人取代。
这就是我的想法。
我说的爱绝对没有任何男女之情的成分,毕竟当时我们两个一个九岁,一个才十三岁。所以这个爱就是正儿八经的爱,就是对最重要的人的爱,甚至超乎亲情的爱。
我是这么想的,杰森也一样。
于是他忽然笑了,在把书放下后他轻轻的揪了揪我唯一露在外面的耳朵。我已经一半沉浸在睡梦里了,被他不知道是揉还是揪了后也没什么反应,继续老实的埋着头。
所以我不知道他什么反应,也不知道他哭没哭。因为他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继续读书,只是摸了摸我的头,随后关掉了台灯。
随着视线彻底的陷入黑暗,记忆的片段变成了一个型号略小的棺材。
我抓着书包的包带,茫然的听着阿尔弗雷德告诉事情的经过。那时候我还没有经历过生死,结果就被突兀的告知——杰森再也不会回来了。
不管再怎么哭,闹,任性,都再也没有人皱着眉无奈的安慰,也再不会有人拿着手电筒在森林里搜寻整整一夜,不会有人会在深夜一字一句的读诗歌。
我没有第二个八岁,也不会遇到第二个杰森陶德。
世界用事实证明了我的话,他不是任何人,任何人也没办法成为他。
那段记忆即使是现在看来都灰暗无比。
正当我以为记忆要跳转到回到大都会的日子时,光芒忽然渗了进来。
再醒来时我便已经在房间里了。
身边摆着一个凳子,而旁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叠报纸,床前坐着的人一手搭在床沿,一手支着头安静的睡着。
不可否认,我有一瞬间把他认成了杰森。
不只是因为我刚刚梦到了他,而是在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的过去这种事情出现了无数次。
在最初在哥谭生活的那两年里,我一直不习惯韦恩庄园大的过分的房间,尤其是晚上睡觉时四周的空地总让我觉得随时会钻出一个怪物。
于是相比起我的房间,其实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时间我都是偷跑到杰森的房间然后让他哄着我睡的,但十分突兀的,我记忆中我们最后相处的几个月里杰森却开始不允许我这么做了。
当然,现在我自然很清楚原因是因为我已经十二岁了,而杰森又会格外在这方面上心些。但当年我却并不理解,而他又拗不过我,于是我每次就只能在床边找到他。
而他就像是这样微微侧着头,迎着我的方向。从窗外渗入的阳光落在他垂下的睫毛上,随着呼吸有规律的颤动。
我盯着那张沉睡的脸愣了一瞬间,随即伸手拨了拨床边人长的不像话的睫毛。
这是我不会对杰森做的事,因为我知道他向来浅眠。
但此刻我却毫不怀疑被我拨弄的人会醒过来。
甚至我觉得现在哪怕是现在陨石坠地球都未必能吵醒他。
因为他身上醇厚的咖啡气息让我甚至有些怀疑现在连咬他一口都很有可能会是苦的。
守在我身边的不是杰森,而是提姆。
在那瞬间的出神后我迅速反应了过来,于是那仅有刹那的错认只是恍惚,也只能是恍惚。
我见过了被人当做替代品的痛苦,因此也绝不可能会去这么残忍的去对待另一个人。
况且提姆和杰森截然不同。
要说他沉稳冷静,在与他相处时他态度轻快又健谈;要说他成熟稳健,他有时候又的确愿意去做那些全凭意气的事。
于是便只能说他面面俱到。
诚实的说,相比起杰森,我对提姆的了解非常有限,然而即使如此我依旧能够察觉到一些他的性格。
他可以幽默,可以可靠,可以体贴。
他全能到几乎很难找到他不擅长的事情,却又心甘情愿的去做一切不被注意的细节。
于是这就是唯一的问题。
迪克至少依照自己的意愿去布鲁德海文做了警察,达米安更是行事大多凭借自身意愿。
在这样的对比下提姆就显得越发特殊,也成为了家里唯一的一个看起来总是没在做他自己,但却又对一切毫无怨言的人。
这种性格就总会让人下意识的担心。
实际上提姆是要比我大两岁的,他对我也是尽可能的很关照。但我却总是下意识的对他体贴一些,甚至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年龄更大的那个。
问题是,我甚至在达米安身边时都没觉得我是更大的那个。
我看着比他睫毛更显眼的黑眼圈,开始默默考虑怎么把他捞上床老实休息一会。
不过半分钟后我就醒悟了。
比起把他搬上床,现在显然还有更实用的办法。
“提姆?”我趴回了床上,试探性的捏了捏他的鼻尖。
不出所料,沉睡的人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于是我只好加大力度。
我当即又从床上坐起,一手一边小心的握住他的肩膀。
在漫长的心理建设和蓄力后,我抓住他的肩膀晃了起来。
然而或许因为我始终没太敢太用力,或许因为他睡的实在是太沉,于是至今提姆依旧没有任何苏醒的意思。
说实话,这种情况已经不叫睡眠而该叫昏迷了好吧。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正当我开始准备把他硬拖上床时,我一个失手却不小心让他的支撑动作失去平衡,随后一头撞在床垫上。
唯一的不幸中的万幸是,他终于有了点生命体征。
“…小娜?”他迷迷瞪瞪撑起头,眼睛仍旧半闭,声音带着还没睡醒的粘稠。
“上来睡。”我握着他肩膀的手顺势落下,改扯着他的手腕,随后向后挪了挪让出了半张床。
可能是因为我的语气和态度太过自然,而我们这个女性成分不高的家里又实在没有什么明确的性别界限。或者是因为提姆现在的精神状态已经不足以支撑他的大脑正常运作。
于是我怀疑他甚至都没有思考就听话的躺到了我让出的地方,然后继续他名为沉睡实则昏迷的生理状态。
虽然提姆基本上拥有了和我爹差不多的实权,也就是说他和卢修斯基本上已经是韦恩企业真正的总裁。他们的职务现在也已经脱离了标准工作时间的管束,但我依旧觉得一个世界级企业的执行总裁活的像个顶级社畜是一个很离谱的事情。
在短暂无所事事的发呆后,我忽然没忍住坐回了提姆原先的位置,随后开始支着下巴围观这位咖啡味执行总裁睡觉。
我没有什么别的想法,主要是我和提姆的见面机会即使是相比起迪克而言都算是少的。
再加上太过聪明的人本身就会给人一种威慑感,于是这还是我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的观察他。
我的房间布置比较特殊,床边不远处就是窗户。
这主要是因为我是大都会来的,相比起哥谭的阴雨天我一直更偏好晴天。
于是这个窗户能够及时提醒我什么时候天气放晴。
虽然对于哥谭来说一年十二个月里能有一个月的时间放晴就已经是值得高兴的事了。
好事是,昨天是晴天,今天也是。
这件事的稀有程度已经属于晴天雨加双彩虹了。
坏事是,提姆是背着窗睡的,这意味着在我眼里他的脸上现在就像是被打了一层黑色的马赛克。
不过值得高兴的事,无论我怎么折腾提姆都不怎么可能醒过来。
我随手从桌柜拿出了两个发卡,一边一个卡住了提姆遮盖面容的余发,然后拉上窗帘挡住了几乎把提姆的轮廓映成小金人的阳光。
提姆本身长得就不那么显成熟,或者说其实我们家真的没有长得显老的,就连我爹那个今年已经三十八近四十的人长的都像是三十出头。
而即使如此提姆都是我们当中看起来最不显年龄的,于是在乖巧睡姿以及粉色发卡的一番装饰下,他越发显得无辜可怜且无害。
“噗。”
迫害社畜兄弟的我良心没有丝毫不安甚至还拿出手机拍了个照。
犹豫了两秒后我又把它设成了壁纸。
又犹豫了两秒后我给壁纸上补充了一个飞吻的表情包。
并决定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准备炫耀这是我弟弟。
质量非常优秀的窗帘完美的遮盖了一切可能投进房间的阳光。
当然,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家普遍起的非常非常的晚。
盯了半天提姆的睡颜我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不知道是因为没睡够还是被这个看起来睡的很香的人传染了,我窸窸窣窣又爬回了床上。
其实我完全可以换个房间,毕竟这么大的庄园里客房有的是,我甚至可以干脆去提姆房间睡完成房间置换。
不过这种想法实在是没必要。
毕竟我在迪克的床上睡过,在杰森和达米安的床上都睡过,而即使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关系暂时也就这么简单。
于是剩下的我需要在意的问题并不多。
比如唯一需要担心的问题——我睡觉偶尔会不老实,因此需要担心会不会影响到提姆。
不过一来无论我做了什么提姆大约都估计不会醒,二来庄园标配加大号床完美容下了我和提姆,按照尺寸我估计它甚至还能完美的再容下迪克和达米安。
问题快速解决。
我翻过身又打了个哈欠,在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