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狼星,北极星是那个。”程仕林指了另一个方向说:“它常年在同一个位置,不是最亮的,但很好分辨。一般在航海和户外活动的时候,我们晚上会看它。应该是知名度最高的星星。”
黎粟来回对照两颗星的不同,恍然道:“原来如此。”
“天狼星距离我们只有8.7光年,每秒发出的光是太阳的25倍,每年夏天最热的时候,它会和太阳一起出现在天上,天狼星在大犬座,也被叫狗星,所以英语里会把那段日子叫做the dog days of summer,而我们叫三伏天。”
“狗星?这名字真有趣。”
黎粟的视线悄悄从天上的星星挪回到了身旁的程仕林身上,他边说边摸着大傻的毛,黎粟不用抬头看天,因为那漫天的星河都在他眼里。
“嗯,还有一个很有趣的说法是,天狼星是炙热、明亮,北极星是忠诚、忠贞不渝。”程仕林说:“可我反而觉得它们最美的地方在于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为什么这么多星星里,是地球诞生了空气、大气、自然,这些人类居住条件里缺一不可的元素呢?人类的存在充满偶然性,就好像是上帝随手的一个响指。”
黎粟收回视线,平躺着直视前方,说:“包括你喜欢观星这件事吗。”
程仕林笑笑,说:“当然。大四那年要毕业了,我必须一周五天去学校上课,朋友们都不在,有时候下课后不想回去一个人呆着,就跑到学校的天文馆玩,一进去我就知道我完了。”
“然后呢。”
“什么然后。”
黎粟说:“再多说说吧,初中毕业后你过得怎么样。”
“没什么有意思的。”程仕林无奈道,他以为黎粟说的客气话,转眼看他竟做好了一副认真听的模样。他从没跟人说过自己在国外的事,也没人问起,斟酌了片刻,才慢慢说起来。
“我高中就不在栎城了,那个时候我叔叔,就是我妈的第二任,他把我接去香港读高中,毕业后就去了纽约读大学,那个时候身边的朋友都是国内的富家子弟,他们有的会自己做生意,也会拉我一起,我不会也不想去做,所以都是看哪个项目能赚钱就投钱进去,大学几年除了刚开始家里给钱后来就纯靠赚了,也算运气好。”
“你大学的时候天天出去玩吗?”
“当然。”程仕林说:“朋友们都住在一个街,下楼开个车想去哪去哪,那会大家都不听课,拿上护照就坐飞机跑到另一个国家玩,夏天去北欧滑雪,冬天在夏威夷冲浪。”
这完全是黎粟所未曾接触过的世界。
“你呢。”程仕林迅速察觉到黎粟的不对劲,问:“你过得怎么样。”
“跟你完全相反。”黎粟说:“每天要去上课,预习,写作业,看书,还要应付考试,小组作业,发表,论文。老实说京大的课程都很难,每一门都很难过,所以我大学四年过得还挺痛苦。”
程仕林听到痛苦二字愣了一下,随即又听这人说:“不过现在想想,能安然度过就已经证明我的能力了。”
“没想过谈恋爱吗。”
“没有,完全没时间。”黎粟果断否认了。
“如果是你的另一半,你对她的要求一定也很高吧。”程仕林沉思一瞬,说:“起码也是京大这种水平?”
“不知道。”黎粟坦诚道,他也想问这人这个问题,但是明白问了也是添堵,所以也不想多谈。
程仕林深呼一口气,也是,问了也白问。二人心思都在彼此身上,却都因对方在此问题上的冷淡而选择了回避。
“程仕林。”
“嗯哼,困了?”
“为什么你会想要离开伊岚山?”黎粟突然说道。他说完前半段后随即坦诚交代了自己那天晚上打电话来不小心听到的事。“抱歉,那天我不是有意听到你和夏夏的聊天。”
黎粟不清楚程仕林这么多年都经历了什么,他好奇的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一直不停地离开一个地方,离开有他熟悉的人和事,有他至今为止想为其他人办到的成就的地方。去探寻另一个全新的地方呢?
难道是因为他从读书时就是自由的吗。他就像伊岚山的风,在鼻尖划过,人在一瞬间感受到了其独特的力量,足以洗涤心灵深处,却又转眼就消散了。
出乎意料的是程仕林沉默了,即便这句话已经有很多人问过他。
黎粟迟迟没有得到程仕林的答案,他刚想说些什么,这人开口说:“这个宇宙、地球都是很没道理的,我们不需要在这么荒诞的世界里找什么意义,找什么确切性,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像我们明天会突然要去漠河这件事,就像是留在一个地方的意义。”
程仕林的声音如同他的言语那般虚无,黎粟要转头去看他,才能意识到这人是切切实实还在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