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沈丛一有车,但是周楚宜还是喜欢拉上他一起搭乘公车,从始发站坐到终点站,一路上在摇晃中看沿途的风景。
周末的公车上没有什么人,沈丛一坐靠窗的座位,周楚宜坐他身旁。
她总是很享受同他一起虚度时光,还说坐公车一定要戴有线耳机,听歌才有氛围。他便会顺从地收起Airpods,两人共享一只有线耳机。中段的耳机线打结也没关系,因为这样两人的距离可以被缩的更近。播放列表被周楚宜填满陈绮贞的歌曲。
他牵住她的手,轻轻摩挲手指骨,眼神望向窗外前方,很认真地听音乐。
初秋的阳光透过车窗,大片大片的洒进来。窗外的叶子是金灿灿的,阳光下沈丛一的脸也是金灿灿的。他的眼睛晶晶亮,嘴唇红润,唇珠翘翘的。周楚宜仔细地观察他的每一个五官,甚至能看清他脸上每个细小的毛孔。
那一刻他像个发光的小神明,她克制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沈丛一侧过脸,聚精会神地凝视女孩的眼眸,而后慢条斯理道:“你的瞳孔是琥珀色。左眼比右眼要浅一些。”
公车摇摇晃晃,耳机中的陈绮贞柔声唱:
“这一次你陪着我两个人走
回去的路回头就有彩虹”
他是除周楚宜自己以外,第一个发现她左右瞳颜色有微妙差异的人。其实她瞳孔的色差小到连父母都未曾注意。
大概也是那一刻,她在心中默默认定:就是他了。周楚宜心中明了,她不再是残缺的彩虹。
两人偶尔会吵架,周楚宜从不多说只会冷战,每次都是沈丛一拉着她一点点掰扯清楚,再和好。两人的关系就这样稳定前进,往后两年在芝加哥记忆中的每个场景,她都能找到沈丛一的身影。
她们一同在盛夏的夜晚,躺在草坪上遥望漫天地星斗。为了陪她拍星轨图,他的小腿被毒虫叮咬到红肿发炎却也没有一句怨言。
沈丛一知道她不喜欢跑步机就陪她绕着校园慢跑,无论是灰蒙蒙的清晨还是黑漆漆的夜晚,他都陪她看过。
即使不懂橄榄球赛,两人也一起穿上印有学校logo的文化衫,脸颊贴上代表学校颜色的红色贴纸,奔赴球场为学校呐喊助威。比赛胜利,在人声鼎沸的欢呼声中,他捧起她的脸颊,在她的额头上落下珍重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