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正在批阅南诏铜矿账目,闻言搁笔:“你欲何为?”
“请罪止其身,免其家眷。”
“徇私。”沈砚目光如刃,“律法若因情而宽,明日便有人以‘孝’‘义’坏法。你今日救一孤儿,他日便有百人效仿,以亲族为盾,行逆乱之事。”
珝垂首:“可兄长当年救我,亦是徇私。”
室内骤静。烛火噼啪一声,爆出灯花。
沈砚起身,推开窗。远处史馆灯火未熄,崔九娘仍在伏案。
“救你,是我为兄之私。”他声音沙哑,“立法,是我为国之公。二者不可混。今日你若宽赵珫之子,明日便有人问:沈珝能私,为何我不能?律法一旦失衡,新政即崩。”
珝眼中含泪:“那……便眼睁睁看孩童饿死?”
“不。”沈砚转身,取朱笔批下二字:“准赎。”
“罚赵珫家产充公,其子由官府养至十六岁,授田十亩。如此,法不废,情不绝。”
珝愕然抬头。
“律是铁,亦可铸犁。”沈砚淡淡道,“关键在执律之人,是否记得——铁犁之下,是活土,不是死灰。”
次日,判决公布。朝野皆惊:既严惩逆首,又保全孤弱。百姓私语:“沈少卿有其兄之刚,亦有其父之仁。”
当夜,崔九娘在《实录》中添一笔:
“安国三年三月,珝公断赵珫案,始显司法独立之象。砚公闻之,面无喜色,唯叹:‘公私难两全。’然其批‘准赎’二字,笔力千钧,似有不忍。”
她搁笔,望向窗外。
月光下,沈砚独坐太极殿前石阶,手中摩挲那枚断簪——不知何时拾回。
远处,新垦田里篝火点点,农人驱兽夜守。
火光微弱,却连成一片,照亮了整片原野。
他知道,这条路没有尽头。
但他必须走下去——
不是为了成为英雄,而是为了不让英雄成为必需。
而此刻,史笔如刀,正刻下第一道不完美却真实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