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抬眼:“盟友不该死于笔墨之争。”
“可史官就该死于真相之下。”她将残简收入袖中,“这职位,我不辞。你要么现在杀了我,要么让我写完。”
他沉默良久,转身提笔,在早已拟好的裁撤令上,重重划了一道。墨迹横贯“崔九娘”三字,如刀劈斧凿。
“……随你。”
她未道谢,转身离去。背影没入廊下雪光,未再回头。
次日朝会。
御史大夫当庭质问:“崔氏女既非命官,何以列席枢密?岂非乱制!”
沈砚立于丹陛之下,声如寒铁:“《安国律》第三条:凡涉新政始末者,无论品阶,皆可列席议事。崔九娘修《实录》,记政令之源、民情之变,正是‘涉新政始末’之人。”
“可她记你之恶!”御史怒指,“称你‘掘坟曝尸’‘铁面无亲’!”
“那又如何?”沈砚反问,“若只许记功,不许记过,史书不如焚了。我设实录监修,就是要天下人知道——沈砚可骂,新政不可欺。”
满堂寂然。
当夜,崔九娘在《实录》补记:
“安国四年正月,御史劾臣‘挟笔胁权’,请裁史职。砚公初允,后默止之。
是日朝会,公抗众议,护史笔如护国鼎。
臣始知:所谓新天,非一人独擎,乃众人各守其位,互为星火。”
搁笔时,窗外传来轻响。
一包东西置于窗台——是南诏新焙的普洱,外裹油纸,上压一铜钱,刻“安通宝”三字。
她未动茶,只将铜钱握入掌心。
温润微凉,如旧日渡口所赠襕衫。
远处,史馆灯火未熄。
工部送来新制铜活字,刻“实录”二字,光可鉴人。
而在这座城里,
有人执笔,有人执印,
各自孤独,却共守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