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过去,一肚子白嫖的饭食总算下去了大半。
季之翎伸着懒腰起来,走出院子外,决定去城中转转。
反正这楚云县没什么人认识她,正好在大街上看看市井风物,找一找写作灵感。
院墙下头,坐了一圈妇人正在嗑瓜子聊天。见她出来,大家立刻放下瓜子,齐刷刷的目光差点把她送走。
“你男人说的是这个姑娘吗?”
“我看看……哎,就是就是。”
“啧啧,小姑娘是蛮漂亮的,一看就招男人喜欢。”
“怪道男人请她吃三十个菜哦,也是千金换风流……”
“我倒觉得这种男人不靠谱,搞这些花头,一看就不是过日子的人……”
“万福楼点三十个菜,还想过啥日子哦?再过只能进宫当娘娘了。”
不是,你们等会儿,你们说的是我吗?
季之翎有点懵,这群大婶她一个也不认识啊,为什么全世界都知道她在万福楼吃了三十个菜?
那常三爷该不会是掏钱掏得不痛快,在城门口贴告示骂人吧?
她不由自主往对面闪了几步,在所有人目光的注视下,缓缓往外挪动。
刚走上大路,眼见着一个白发老者走近,是齐有命的邻居大爷。
“齐大爷好早啊。”
齐大爷眼睛一亮:“哟,这不阿翎吗?听说昨天有个大人物,在万福楼请你吃了三十个菜?”
季之翎:???
不是,齐大爷您都七十了,怎么也跟着八卦呢?
“没有啊……您肯定听错了。”
齐大爷:“别谦虚了,齐有命家的肉香味儿,都飘出二里地了。大爷虽然老,鼻子可好使着呢。”
季之翎:……
“大爷您真有正事儿啊,我就不打扰您了哈。”
季之翎提起蹶子火力全开,一口气奔出了齐有命住的里坊。
好在城门口的城墙一直光秃秃的,并没有人把她吃三十个菜的事儿贴告示。随着那二十多个菜逐渐消失在她和齐家老小的肚子里,这件事终于逐渐平息。
季之翎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每天像个闲汉,带着她的纸笔在城里转悠。
市场上逛逛,茶肆里听听,各种街头巷议、道听途说都是她的素材。
但季之翎最想写的,是那个神秘兮兮的常三爷。她偶尔到万福楼或大集上转转,很想再和他偶遇一次,挖挖他的料。
可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玩意,你没想遇见时,这人天天在你眼前晃悠,跟上吊绳儿似的,等你起心想见他了,他又像被活埋了一样,一连半个多月,连个影儿也寻不着。
寻不着就寻不着吧,希望他别被图财害命了就行。
这日她正一边走一边往随身的小本儿上写着什么,迎面砰得撞上了人。
竟是三个官差。
“你是季之翎吧?”
季之翎咯噔一声,摇头:“不是,你们认错了。”
“少装了,既然我们专门找你,自然不会认错。带走!”
“哎我犯了什么事儿,你们凭什么带我走?”季之翎挣扎着。
“你在话本子里妖言惑众,诽谤燕王殿下和朝廷命官,我们奉命抓你,前去问罪。带走!”
说完也不待她分辩,一条铁链将她锁了个结实,直接送到楚云的县衙中。
县衙这地方她不是第一次来,从前在武阳,她也围观过县衙过堂审犯人,但那时她绝想不到,自己居然也有跪在堂下让人审的一天。
衙厅正中坐着个不认识的官员,看那顶戴和官袍的样式,应该不是县令,官阶比县令更高。
县衙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窃窃议论着。
正中那官员拍了拍惊堂木,人群慢慢安静下来。
“堂下何人,报上姓名。”
季之翎心说你都把我抓来了,还要问我是谁吗,多此一举。
“我叫季之翎。大人,不知我犯了什么罪。”
“不知?”
那人拿出一个本子,啪的扔在她眼前。
“这书是不是你写的?”
季之翎捡起书一瞧,果然是她写的《东阳王与我二三事》。
她心知不妙,脑中极快地转了转,故意将那书正过来瞧瞧、倒过去翻翻,小心翼翼放下。
“大人,民女不识字啊,这里头写的什么……”
那人登时一怒:“大胆!你跟我装什么?这琅嬛公子除了你还有谁?”
季之翎忙缩缩脖子:“琅、琅什么子?大人,小女子最怕狼了,狼子会咬人,那可是断断、不敢碰的!”
围观的人群哄堂大笑。眼前这个小姑娘,连书册正反都认不明白,怎么可能写出这个凰出天际的话本子?
“大人,您抓错了吧?这小娘子驴头不对马嘴的,怎么可能写书?”
“就是啊,那书好多人看过,听说写的可刺激了。那些个房中事的花样喂……没在勾栏里混过十年八年的,编都编不出!女人咋写得出这玩意?”
“是啊是啊,都说那琅嬛公子是个家道中落的穷书生。要抓起码抓个男的啊,咋能拿小丫头片子充数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相信一个女子会是那个什么琅嬛公子。
季之翎听着百姓的议论,心说你们知道个屁。
身为话本子作者,她可是博览群书,遍历杂学,不仅是经史子集、奇闻异录,就是天文地理、医药百工、市井风物,她也无一不知无一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