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的饭桌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
长条形的桌子,从厅堂的这一头一直延伸到那一头,铺着雪白的桌布,桌布上绣着银色的缠枝莲,在烛光下泛着细碎的光。桌面上摆满了碗碟,青花瓷的,每一只都画着不同的图案,碟子摞碟子,碗挨着碗,银筷子和象牙勺子交错排列,在灯光下闪着温润的光。
菜一道一道地端上来,丫鬟们穿着统一的青色比甲,脚步轻得像踩在棉花上,手里的托盘稳得像钉在了半空中,上菜的动作整齐划一,像是排练过无数遍。
小姐们坐在桌子的这一头。加上陈观灵,一共七位。个个衣着华丽,个个妆容精致,个个从头到脚都写着“世家贵女”四个大字。
坐在陈观灵左边的那位穿鹅黄色衣裙,头上戴着赤金衔珠步摇,珠子是猫眼石的,在灯光下转来转去,闪着猫眼睛一样的光。她说话的声音又轻又软,像是在棉花糖里泡过的,每一个字都甜得发腻。
她旁边的那位穿水红色衣裙,脖子上挂着一块羊脂玉的平安扣,玉质温润如水,一看就是值钱的东西。她不太说话,只是抿着嘴笑,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像是能装下一整勺的蜜糖。
再旁边的那位穿藕荷色衣裙,头上戴着一整套的点翠首饰,翠蓝的颜色在灯光下像是活的,像是有一片天空被切割成了小小的碎片,贴在了她的发髻上。
还有穿月白色的、穿艾绿色的、穿杏子黄的——她们坐在一起,像是一幅被精心布置过的画,每一种颜色都恰到好处,每一个人都美得像画中仙。
她们和陈观灵一样尊贵。不,不是“和她们一样”,她们本来就是一样的人。
陈观灵坐在她们中间,穿着淡粉色的衣裙,戴着白玉簪和珍珠耳坠,淡妆浅笑,和她们说着话,用着同样的语气、同样的表情、同样的手势——手指捏着茶盏的盖子,轻轻地拨着茶叶,在杯沿上蹭一下,再蹭一下,发出细微的、瓷器摩擦的声响。
那个动作我见过,在侯府里,在那些世家小姐的手上,是一模一样的。她本来就是她们中的一员,只是暂时离开了那个圈子,现在她回来了。
我在江湖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绿林的匪,官府的差,青楼的姐儿,客栈的掌柜,和尚,道士,乞丐,商贩,骗子,小偷,杀手。
我见过的最有钱的人,不过是狗哥那个藏在床底下的、装了几十两碎银子的破罐子。
我从来没有和这样的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她们用银筷子,我用手抓饼;她们喝茶要用盖子拨茶叶,我喝水对着壶嘴灌;她们说话声音轻得像怕惊动蚂蚁,我在江湖上喊一嗓子能传出去二里地。
江湖上的人大部分都不会招惹大家族中的人。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是怕,是没必要。
大家族的人有大家族的世界,江湖人有江湖人的世界,两个世界像两条平行线,各走各的,互不相干。
招惹了大家族的人,就像是在平静的湖面里扔了一块石头,涟漪会一圈一圈地荡开,荡到你想象不到的地方去,最后把你淹死在那圈圈涟漪里。
我不应该坐在这里,不应该和这些人吃饭,不应该握着她们家小姐的手在桌子下面,不应该让她们看到我的脸。我不应该招惹大家族的人。
可是我爱陈观灵。
这个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然后加速了,快得像是有人在胸腔里敲鼓。爱。我终于用了这个字。不是“喜欢”,不是“心动”,不是“舍不得”,是“爱”。
爱是一种更重的、更沉的、更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东西。它像是一座山,压在心口上,让你每一步都走得比平时更慢、更稳、更用力。但它也是一座你心甘情愿背着的山,因为山上有树,有花,有她笑的时候嘴角弯起来的弧度。
我愿意为了陈观灵留在这里,坐在这些世家小姐中间,吃着我用不惯的银筷子,喝着我喝不惯的茶。
我愿意学着用盖子拨茶叶,愿意学着把声音放轻,愿意学着在别人看我时不把手按在剑柄上。我愿意,因为她在这里。
公子们坐在桌子的那一头。隔着长长的桌子,隔着层层叠叠的碗碟和杯盏,隔着琉璃灯投下的五彩斑斓的光影,我能感觉到他们的目光——那些目光像一根根细细的针,从桌子的那一头射过来,扎在我的后背上,扎在我的肩膀上,扎在我握着陈观灵的手上。
那些目光里没有好奇,没有善意,只有一种冷冷的、审视的、像是要把我从里到外看穿的东西。
他们不喜欢我。这很正常。一个黑衣江湖人突然出现在他们家的饭桌上,穿着黑衣,背着长剑,坐在他们最尊贵的表妹旁边,在桌子下面握着她的手——换了谁都不会喜欢我。
更何况,我这张脸虽然没有那些小姐们美丽动人,但绝对比任何一个男人更加英俊帅气。
我只需要看那些公子们的表情就知道了——他们的眼神里有嫉妒,有敌意,有一种“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恼怒,还有一种“他凭什么坐在观灵表妹旁边”的不甘。
坐在最前面的那位公子,大概十八九岁,穿着一件宝蓝色的长袍,腰间束着白玉带,头上戴着束发金冠,冠上嵌着一块红宝石,有拇指盖那么大。他长得很端正,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薄薄的,抿着的时候像一把未出鞘的刀。
他看着我的眼神里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像是在看一件不太值钱的货物一样的轻蔑,嘴角微微往下撇着,像是在说——“就凭你?”
我没有看他。
我低下头,看着陈观灵放在我手心里的手指,看着她指尖那圈浅浅的月牙白,看着她指甲上涂的浅粉色蔻丹——和她嘴唇上的口脂是一个颜色,大概是特地配过的。
我把她的手指握紧了一些,拇指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地画着圈。陈观灵感觉到了我的动作,偏过头来看我,眼睛里带着一丝询问——怎么了?
我摇了摇头,笑了一下,意思是没事。她看了我一瞬,然后也笑了,手指在我掌心里轻轻回握了一下,意思是——我在这里。
不仅是小姐,连丫鬟们都在偷偷看我。她们穿着统一的青色比甲,低着头在桌边穿梭,上菜,倒酒,换碟子,动作麻利而安静。
但她们的目光总是不经意地飘过来,飘到我的脸上,停一瞬,然后飞快地移开,假装在认真做事。
有一个年纪小一些的丫鬟,端着茶壶站在我身后,大概是负责给我倒茶的,她站在那里,茶壶举了半天,忘了倒。
她的目光落在我的侧脸上,眼睛一眨不眨的,嘴巴微微张着,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旁边的嬷嬷咳了一声,她才猛地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给我倒茶,茶水倒得太满了,溢出来一些,洒在桌布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她的脸红了,红得像煮熟的虾子,低着头退到一边,耳朵尖还是红的。
坐在陈观灵旁边的那位穿鹅黄色衣裙的小姐——她叫林婉清,是陈观灵的二表姐——歪着头看了我半天,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只发现了新奇玩具的猫。
林婉清凑近了一些,近到我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浓烈的茉莉花香,近到我能看清她睫毛——是用的那种小梳子一根一根梳开的,梳得很仔细,每一根都翘得恰到好处。
“你真的是女子吗?”她问,声音不大,但桌子上的小姐们都听到了。
她们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我身上,像是一群看到了新奇事物的麻雀,叽叽喳喳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连那位不太说话的水红色衣裙的小姐也抬起头来,用那双带着酒窝的、含着笑意的眼睛看着我,手里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夹着的一颗花生米悬在碗和嘴之间,忘了放进嘴里。
我点了点头。动作不大,下巴点了点,喉结——我没有喉结,但我的下巴在点头的时候有一个利落的弧度,像是用刀削过的。“是”这个字没有说出口,但我的眼神告诉了她答案。
我的眼神很平静,没有闪躲,没有羞怯,没有“我是女子但我长得像男人”的尴尬,只有一种坦然的、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的随意。
我是女子,这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虽然我穿了十年的束胸,扮了十年的男人,在江湖上被无数人叫过“公子”“少侠”“大哥”,但我是女子。
这是事实,改变不了的事实。我花了十年时间想要抹掉这个事实,用束胸勒平胸口,用黑衣遮住身体,用长剑和肌肉和痞里痞气的笑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男人。
但在陈观灵抚摸我胸口勒痕的那一刻,在她说“你疼不疼啊”的那一刻,我忽然不想再藏了。
我就是女子,一个胸口被勒得全是红痕的、雌雄莫辨的、不男不女的女子。这就是我。她爱的是这个我,不是那个我假装出来的男人。
小姐们炸开了锅。她们像一群被惊动的鸽子,扑棱棱地扇着翅膀,叽叽喳喳的声音从桌子的这一头传到了那一头,连公子们那一桌都有人抬头往这边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