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还是会想他
高一开学那天,方城下了一场小雨。
雨不大,细细密密的,落在香樟树叶上沙沙响。我撑着一把旧折叠伞站在方城一中门口,伞骨有一根歪了,是搬家的时候被折叠床压的,我没舍得扔,就这么凑合着用。校门口挤满了新生和家长,有人扛着被子拖着行李箱,有人举着录取通知书跟校门合影。我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然后深吸一口气,迈进了那道门。
方城一中比方城中学大得多。操场是塑胶跑道,不是煤渣的,跑起来应该不会扬灰。教学楼有五层,外墙贴着白色的瓷砖,比母校那栋掉了漆的老筒子楼气派不少。花坛里种的不是凤仙花,是月季,修剪得整整齐齐,花瓣上还挂着雨珠。我在公告栏前找到了自己的分班名单——高一(3)班,教室在三楼,走廊尽头左拐第一间。座位临时按学号排,我坐在第四排靠窗,窗户对着操场,能看到远处那几排梧桐树。
新同学们陆陆续续进了教室,大家互相打量着,谁也不认识谁。坐在我左边的女生主动跟我搭话,她叫宋佳,扎着双马尾,说话语速很快,叽叽喳喳地说她家住城东、初中是城东中学的、中考作文写跑题了差点没考上一中。她说完之后问我初中是哪个学校的,我说方城中学,她眼睛一亮,说我知道我知道,你们那届有个叫沈晏宁的,成绩特别好,作文写得很厉害。我低头把笔袋里的笔重新按颜色排了一遍——黑、蓝、红、自动铅——然后抬头笑了笑,说是吗。
开学第一周过得很快,主要是军训和熟悉校园环境。军训是在操场上进行的,方城八月的太阳毒辣辣的,我们在塑胶跑道上站军姿站得汗流浃背,教官是个嗓门极大的退伍老兵,喊口号的音量能把操场对面梧桐树上的鸟全吓飞。宋佳站在我旁边,趁教官转身的时候凑过来小声说“这个教官是不是把我们当特种兵练”,话音刚落教官就转过头来瞪了她一眼,她立刻挺直了腰板。休息的时候大家围坐在树荫底下喝水,宋佳拿手肘捅了捅我,问那个教官走了没。我说走了,她整个人就像被抽掉了骨头一样瘫在草地上,说再站下去她的腿就不是腿了,是两根水泥柱子。
方城一中的午休时间和方城中学不一样。这里中午有一个半小时,走读生可以回家,住校生回宿舍。我走读,出租屋离学校步行大约十五分钟,早上来晚上回,中午就在食堂随便吃点,然后坐在教室里写作业。一中的食堂比方城中学的大两倍还多,有七八个窗口,打饭的阿姨看我一个人端着餐盘找了张角落空位坐下,给我盛的菜比前面几个男生多了不少土豆丝。我的手机响了,是林蔓发来的短信。她用一种极其惨烈的语气描述了她住校第一周的生活,核心内容是二中食堂的红烧肉里有花椒壳卡在她牙缝里拿不出来。我回复说我中午吃的糖醋里脊,没有花椒壳,她在短信里发来了三个感叹号和一个表示想杀人的表情符号。我笑着把手机盖合上,放进书包最外层的口袋里。
开学第三周周五下午有体育课。一中的体育老师是个女的,姓马,短头发,皮肤晒得很黑,说话嗓门也很大,据说以前是省田径队的。她安排我们跑八百米热身,跑完之后自由活动。我坐在篮球场边的台阶上喝水,看到几个男生在那里打球。一中的篮球场比我们初中那块好太多,球筐上的网是新的,白色的网线还没有被风雨打脏,投进球之后网兜会发出很清脆的一声唰。
然后我看到了一个背影。灰色长袖T恤,浅蓝色细框眼镜,从背后看过去的轮廓很像某个人。他接球、运球、三步上篮,动作还算利落,但手腕发力时的幅度有些刻意。我手里的矿泉水瓶被捏得咔咔响——大概只有两秒,他转过身来,是张完全陌生的脸。不是他。当然不是他。他在封闭学校里,隔了小半个方城,根本不会出现在一中的篮球场上。我松开手里的瓶子,低头喝了一口水,水是温的,塑料瓶口上有被牙齿磨过的痕迹。
宋佳从跑道那边跑过来,一屁股坐到我旁边,拿手扇着风,说八百米真是人类发明的最反人类的运动,没有之一。然后她顺着我刚才的目光往篮球场看了一眼,问你在看什么。我说没什么,就看了看球筐。她说你看球筐看了好几分钟,球筐有什么好看的,我说球筐很白。
那天的体育课结束之后,我一个人坐在篮球场旁边的台阶上,直到晚自习的预备铃响起才回教室。一中的晚自习氛围很安静,每个人都在低头写作业,没有人说话,不像初中晚自习有偷偷传纸条的和偷吃辣条的。窗外能听见操场那头传来几声模糊的哨声,大概是体育生在夜训。他们的球鞋踩在塑胶跑道上,听声音和踩在煤渣上完全不同,沉闷而有弹性。
我以为换个环境就能彻底忘记他,但有些习惯已经长在骨头里了。比如路过走廊上戴银框眼镜的男生时会不由自主地看一眼,比如体育课总会走到篮球场边上坐一会儿,比如晚上写作业写到一半抬头看到窗外有颗很亮的星星,就会想起那些曾经写进笔记本里的人。这种想起不是刻意的,它就是一种条件反射,像闻到煤渣跑道的气味就会想起跑八百米时前面的男生从身边超过去时带起的那阵风。
方城一中在老城区的另一边,和我以前住的那片隔了小半个市区。教学楼之间长着几棵碗口粗的梧桐,叶子掉得比校外的香樟晚。晚上下了晚自习我穿过操场往校门走,月光把沙坑里的细沙照成一片浅色的绸子。林蔓有一条没发完的短信卡在了草稿箱里,翻盖手机上显示的字节已满。我把最后一段没用的旧草稿清空,边走边给她发了一条新的:“今天体育课看到一个人,背影像他,但不是他。你说得对,一中球筐确实很白。晚安。”
但高一的日子不只是这些怅然若失的瞬间。它也有很多新的、鲜活的、让人忍不住笑出声的时刻。比如宋佳在化学课上偷吃零食被老师点名,化学老师是个戴金丝眼镜的老头,说话慢条斯理的,用一种看透人间沧桑的语气说“宋佳同学,你要是能把偷吃零食的劲头用在做实验上,明年化学竞赛你就是一等奖”,全班爆笑,宋佳脸涨得通红,手里还攥着半袋没来得及藏好的虾条。那袋虾条的包装碰歪了旁边一本翻开的化学课本,里面正好摊在碱金属那一页。又比如班主任在班会课上严肃宣布“教室后门以后要随手关”,因为上周有条野狗趁午休溜进来叼走了一个同学的包子。那条狗被全校通缉了一个星期,最后发现是门卫养的,门卫去食堂窗口要了一块排骨才把它哄走。班主任讲到这儿的时候自己也绷不住笑了一声,然后迅速恢复了严肃的表情。全班笑得更大声了。
还有一次英语课老师搞了个课文角色扮演,让几组人上台用英语念对话,饰演在理发店里碰到的顾客和理发师。我们那组抽到的是《理发师陶德》改编的现代版选段,宋佳演那位理发师,她即兴发挥了一句课本上没有的英文,把全班都震住了。下课后她在走廊上追着我说她当时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我说可是你演得特别自然,她不信,直到后来确认了那节课英语老师给她打了两颗星她才高兴起来。
方城的秋天很短,短到梧桐树的叶子从绿变黄再到落光,好像只用了几场雨的时间。十一月的时候班主任换了一次座位,我被换到了第三排,靠走廊的窗户旁边。新同桌是个男生,叫孟宇,戴黑框眼镜,话不多但人很温和,写字的时候会把左手垫在纸面下面防止蹭花笔迹。他不像陈屿那样嘴碎,也不像沈晏宁那样安静得有距离感,他就是那种你问他什么他会认真回答、不问他的时候他就自己写作业的普通男生。我们相处得很客气,互相借笔借橡皮,偶尔在自习课上讨论几道物理题,自然得像任何一对正常的同桌。
孟宇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他笑起来的时候不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的喧嚣都停了,他跑步的样子也不会让人想多看两眼。但他是个好人。好到有次化学实验课我的试管夹松了,差点把加热过的硫酸铜溶液泼在自己袖子上,他伸手帮我接了一下,试管被他稳稳地托住了底端,他自己的手指却被试管壁烫出了一条白印。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他说没事下次你夹紧一点。后来我发现他笔记记得特别好,尤其是化学和物理,实验步骤旁边还会用小字批注实际操作时的注意事项,字迹工整得像是印刷上去的,我偶尔会向他借。
我和孟宇的同桌关系维持了半个学期。期间后排几个男生起过一次哄,说你们俩天天一起写作业是不是在一起了。孟宇推了推眼镜,用很平静的语气说“她是我同桌,你们无不无聊”,然后继续低头写题。那种坦荡让我省去了很多麻烦。
新学期开始之后我就基本不用翻盖手机了。一方是因为高中作业量太大,没时间聊天;另一方是那个小小的屏幕上始终有一个被我删除但偶尔还会在搜索框里浮现的QQ号——我试过两次,搜过他的账号,头像还是那个戴草帽的卡通人物,签名档是空的。我没有加回去,只是看了一眼,然后退出界面。这种偷偷搜一下的行为我把它归为“间歇性旧疾复发”,频率不高,几个月一次,症状轻微,不用吃药。
高一下学期开学后,学校社团开始招新。宣传栏里贴满了五颜六色的招新海报。宋佳拉着我去文学社的摊位前填报名表,她说她的字不够漂亮,需要一个有文采的人帮她排版。我说我只会写作文,不会排版。她说都一样,能写字就行。最后我们两个都进了文学社,每周二下午课后活动一节课,负责校刊《梧桐》的稿件校对和排版。
就是在文学社里,我遇到了高一下学期短暂心动过的人。他叫陆时晏,高二,文学社副社长,戴一副无框眼镜,声音很好听,念稿子的时候像在朗读一篇散文。他不是那种一眼就注意到的类型,但他有一个很特别的习惯——每次社员交上来的稿子他都会用铅笔在上面做批注,字写得比孟宇的笔记还要工整,连标点符号都会一一纠正。有次我交了一篇随笔,写的是以前在方城中学的一些琐事——操场上的煤渣跑道、走廊尽头那扇下午四点钟会透进阳光的窗户、教学楼外面那几棵怎么修剪都会歪着长的灌木。他看完之后在我的稿子下面写了一行字:“你很会观察。细小的地方反而写得最好。”
我们加了QQ。高一下学期的晚上有时候会聊几句关于校刊的事,偶尔也聊一些别的。他告诉我他喜欢汪曾祺,觉得汪曾祺写吃的文章是所有作家里写得最好的,尤其是那篇写咸鸭蛋的,“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他说汪曾祺的文字很奇怪,不高声也不低语,但有千斤重。我喜欢听他说这些,他对很多事都有独到的看法,而且说的时候从不卖弄,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分享某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好地方。我们之间的聊天由此开始频繁,有时候不聊文学,只是吐槽食堂的饭菜、抱怨考试的变态、分享最近在单曲循环的歌。
四月的时候他发来一篇他自己写的短文,让我帮忙看看结尾怎么改。我改完之后发给他,他回了两个字:“真好。”我看着屏幕上那两个字,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一下。那是和初中时不一样的感觉。不是那种心跳加速到呼吸困难的慌乱,而是一种缓慢温吞的、像冬天喝第一口热粥时的暖意。我想这大概就是长大之后喜欢一个人会有的样子——不会再有那么大的动静,但依然清楚它是喜欢,只是更平静、更踏实,像是某个晚上温习完功课之后确认了窗台上的绿萝又冒了一片新叶。
五月份文学社组织了一次校外采风,去方城河边的一个老街区拍照片、记素材。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亮但不灼人,河边的柳树全抽了新条,被风一吹就摆来摆去。陆时晏带了一台老旧的数码相机给社员们拍活动记录照,把相机放在石栏杆上设了定时拍摄,然后跑到我们中间蹲下。照片后来洗出来,他发了一份到社团群里。我收到文件时仔细看了一眼——我站在他左边,和他之间隔了一个抱着一只橘猫凑进镜头的宋佳。宋佳的笑脸恰好挡住了我们之间的大部分缝隙。
那天下午大家散了之后,我一个人去了一趟许念家。她正在厨房里做饭,围裙系得歪歪扭扭,案板上放着半截还没切的胡萝卜。她往锅里倒了一勺酱油,趁焖煮的空当跟我聊了几句,说她在实验中学被分到了一个很卷的班,同班有个女生每天晚上刷题刷到凌晨两点,她撑不住,十二点之前必须睡觉。我问她最近还有没有熬夜上网,她说早就不熬了,QQ空间都懒得发条状态。她把锅铲放下,把厨房拉门推开一半让油烟散出去,然后忽然问了一句:“你最近在文学社怎么样?”
“还好,”我说,“有个副社长,改稿子挺认真的。”
“男的?”
“嗯。”
“长得帅吗?”
“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