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晚吟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点了。
水管暂时用胶带缠了几圈,勉强不漏了。房东王姐是个烫着卷发的中年妇女,拎着桶站在厨房门口,嘴里念叨着“明天就找人来修”,目光却一直往沈晚吟脸上瞟。
“小沈啊,今天是不是受什么委屈了?”
“没有。”沈晚吟笑了笑,“改了个图纸,甲方催得急。”
王姐将信将疑地走了。
出租屋安静下来。
这是一间三十来平的单身公寓,家具是房东留下的老式实木款,笨重但不难看。茶几上堆着几本建筑结构规范,沙发上扔着一件还没来得及叠的卫衣,厨房台面上摆着半袋挂面和一瓶老干妈。
很普通的、一个人在异乡生活的样子。
沈晚吟换上拖鞋,把工装脱下来挂在门后,然后走进卧室。
卧室很小,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就没剩什么空间了。书桌上摞着一沓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复习资料,台灯是那种老式夹子灯,灯罩上落了一层灰。
她拉开书桌最下面的抽屉。
抽屉里放着一个铁盒。
铁盒是那种装饼干的旧盒子,红色的漆面已经斑驳了,边角生了锈,盖子不太好盖,需要用点力才能按下去。
她打开它。
里面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高中毕业照、几支用完了的笔芯、一张红色的公交车卡、一小截断掉的发绳、几张工地食堂的饭票——上面的日期还是七年前的,字迹已经模糊了。
还有一本同学录。
同学录的封面是浅蓝色的,印着“青春不散场”四个字,烫金已经褪得差不多了,只隐约看出轮廓。
她翻开第一页,是自己的照片。贴得歪歪扭扭的,胶水干了之后翘起一个角。照片里的女孩扎着低马尾,穿着蓝白校服,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那时的眼睛是亮的,亮得像装了一整个银河。
她把那一页翻过去。
后面是一页一页的同学留言,字迹或工整或潦草,内容大同小异:前程似锦、友谊长存、别忘了我、以后发达了别忘了老同学。
她翻到倒数第三页。
那一页和其他页不一样。
没有贴大头贴,没有画花哨的边框,没有写QQ号。
只有一行字。
墨水是黑色的,钢笔写的,笔锋很漂亮,横平竖直,像是练过字。字不多,但沈晚吟看到的那一瞬,手指就顿住了。
那行字写着——
“你是我的结构力,撑起了我曾坍塌的整个世界。”
落款:顾昼。
后面没有多余的话,没有“祝你幸福”,没有“常联系”,没有“再见”。
就这一句。
沈晚吟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墨水渗进纸张的纤维里,十年了,一点都没褪色,还是那么黑,那么用力,像是写字的人把钢笔尖扎进纸里,把每一个笔画都刻了进去。
她忽然想起高三那年冬天,有一次她感冒发烧,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披着一件校服,桌角放着一杯温水和两颗白色的药片。她回过头。顾昼低着头在写卷子,表情和平时一样,淡淡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但她注意到,他写字的右手无名指上,贴着一个创可贴。
后来她才知道,他那天晚上跑出去买药,药店关门了,他骑车去了三条街之外的另一家,回来的路上摔了一跤,手指擦破了皮。他一个字都没提过。
就像他从来不说“谢谢”她给的糖。就像他从来不说“你别怕”。就像他从来不说“我在”。
但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在说。
沈晚吟用手指轻轻摩挲着那行字。
她闭上眼睛。
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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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高二。
文理分科之后的第一个学期,沈晚吟从普通班被调到重点班。她是县城来的孩子,中考成绩全县第三,但重点班里的同学大多来自北城市区,从小上补习班、参加竞赛、拿各种奖状。
她什么都没有。
第一次月考,全班四十二个人,她考了第三十九名。
班主任把她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沈晚吟,你要加油啊,重点班的名额不是用来垫底的。”
她没哭。回到教室的时候,大家都在午休。她低着头走到自己的座位,发现桌上多了一盒牛奶和一包奥利奥。牛奶盒上贴着一张便利贴,写着:“吃点甜的,脑子转得快。”
字迹很好看,好看得不像是男生写的。
她转过头。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顾昼正趴在桌上睡觉。阳光落在他侧脸上,睫毛很长,微微卷着,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的呼吸很轻,胸口均匀地起伏着,手里还握着一支笔,像是写着写着就睡着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顾昼第一次注意她。
不是因为成绩差。是因为月考成绩出来的那天下午,她一个人在操场上跑了十圈。跑得不快,但一步都没停。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操场的灯亮了,她把校服外套系在腰上,汗湿的头发贴在脸侧,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顾昼站在教学楼三楼的走廊上,靠着栏杆,喝着一盒冰红茶。
他看了她很久。久到冰红茶喝完了,手指把盒子捏得变了形,也没挪开眼睛。
后来他跟她说过一次。那天晚上他们没说话,隔着整栋教学楼,他在东边走廊,她在西边操场。灯光把他照得很亮,他的轮廓在夜色里边缘分明,像一幅剪纸。
他说:“我当时想,这个人,不会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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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他们就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不是朋友。不太像。
他会把自己的笔记悄悄塞进她的书包,每一页都写得工工整整,重点用红笔标注,易错点用蓝笔圈出来,公式用荧光笔画框,最后还会附一句“别怕,这张不难”。那些笔记她到现在都没扔,和铁盒放在一起,纸张已经发黄了,但字迹还是清楚的。
她会在早读之前偷偷往他桌上放一颗薄荷糖。有时候他到得早,就假装没看到那颗糖,等她把糖放在桌上、转身走回座位之后,才伸手把它攥进手心,放到校服口袋里。口袋里的糖越积越多,有几颗被洗衣机洗化了,黏在布料上,洗也洗不掉。他也不扔。就那样放着。两颗糖黏在一起,硬邦邦的,颜色变成暗绿色,看起来像两块琥珀。
有一次,沈晚吟去办公室抱作业本,路过他的座位,看到他敞开的书包里有一沓试卷,试卷上密密麻麻全是批注。最上面那张试卷的空白处,用铅笔写着很小的两个字。
“晚吟。”
铅笔写的,字迹很轻,像是无意识间写下的,写完又觉得不妥,想擦掉,但橡皮在抽屉里,就那样留着了。
沈晚吟看到了。她假装没看到。但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把那两个字在心里念了一百多遍。晚吟。晚吟。晚吟。念到最后,她把被子蒙在头上,耳朵烫得像要烧起来,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那年她十七岁。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知道一个人出现在你心里之后,就再也赶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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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年,他们成了前后桌。